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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国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青州旅游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博物馆停车场规划建设
根据签批通过的《青州市博物馆新馆设计方案》,位于博物馆新馆主楼南侧,尚有约41.7亩土地未办理用地手续,该地块规划有专用停车场,包含大巴车位、中巴车位及小车车位。南侧地块现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下一步可根据现行报地供地政策,按程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逐渐完善专用停车场,将很大程度上缓解游客停车问题。
二、关于乡村旅游规划
作为旅游业的组成部分,乡村旅游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在已编制完成的《青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总体指导下,按照“城乡一体、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配合、指导各镇、街道完成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公共服务体系规划配套,深入挖掘传统村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特色牌”。
2.编制了《青州市城乡统筹建设规划》《青州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5)》,把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统筹考虑,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布局,构筑城乡一体的空间发展格局。同时,对青州市乡村旅游资源进行了归类、梳理,结合青州市乡村旅游资源分布特征以及乡村旅游发展现状,重点打造风貌区内乡村旅游项目。
3.发挥专业特长,做好规划参谋,配合市文旅部门编制了《青州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山东省青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划对旅游服务提升、旅游景观整合、旅游要素与多元产业融合、品牌营销与多元主体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解决措施。
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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