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春新钢铁新建220kV二总降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9
发布于
广东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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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春新钢铁新建220kV二总降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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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新钢铁新建220kV二总降输变电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春市潭水镇

环评机构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含新建变电站工程、新建线路工程及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新建变电站、新建电缆线路均位于阳春市潭水镇约东北7.5km的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新建架空线路全线位于阳江市阳春市潭水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220kV二总降变电站,设有2台120兆伏安主变压器;新建220kV二总降站至旗鼓岭站单回线路工程,采用电缆、架空混合建设,新建线路约1×7.915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1×7.62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1×0.295km;新建220kV二总降站至一总降站单回电缆线路工程,线路长为1×0.52km;对侧一总降站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施工人员租住宿依托厂内职工宿舍,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现场应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不外排;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拦挡措施。

2、施工期施工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应密闭、包扎、覆盖运输车辆,避免沿途漏撒,产生扬尘污染;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

4、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按规定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运行期项目采用“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的方式运行,由微机监控系统作为主要的控制手段。因此运营期项目无废水污染源。

6、运行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7、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