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 |
建设单位 |
亚洲制药(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与春南大道交汇处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亚洲制药(广东)有限公司拟于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与春南大道交汇处建设“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44698.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40183.98平方米,主要从事中成药、混装制剂类西药生产,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24小时,预计年产中成药26471.232吨、混装制剂类西药3981.6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扬尘防治,设置工地围挡,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洒水降尘设备,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防尘布苫盖等措施,清运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时覆盖防尘布、防尘网,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项目在落实以上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对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施工现场降尘洒水等;基坑废水原则上不外排,回用于施工;施工临时用地设1个移动式三级化粪池(玻璃钢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该三级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废水污染,项目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区域边界设施工围挡等设施,可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经落实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70,夜间≤50),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渣土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设施的堆放场地,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址内周转,就地利用;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运至合法弃置点处理;生活垃圾应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中药破碎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该过程在密闭的药材破碎机中进行,配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并经车间通排风系统排至室外。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中药材、中药饮片在提取过程中产生中药异味,提取车间设换气排风系统,中药异味随车间排风排至室外,经大气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浸膏经粉碎机粉碎成干浸膏粉的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浸膏粉碎机配有脉冲袋式除尘器。浸膏粉碎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并经车间通排风系统排至室外。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提取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包括醇提过程产生的渗漉罐排气带走的少量乙醇及乙醇回收过程未冷凝的不凝汽。乙醇回收设备不凝汽直接通过密闭管道与风管相连,醇提、乙醇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提取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套“深冷冷凝回收+二级水喷淋”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分别经2个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TVOC、NMHC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乙醇储罐发生“大、小呼吸”产生的VOCs,呼吸阀与冷冻回收系统通过密闭管道直接相连,经1套冷冻回收系统(-10℃)对“大、小呼吸”排出的乙醇蒸汽进行冷冻回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制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各粉尘产生设备均配备脉冲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药品检验过程会产生少量检验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酸雾(HCl)、NH3,项目检验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经质检车间排风系统排至室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甲醇、甲苯厂界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HCl厂界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气,其成分主要为氨气、硫化氢等。各产生臭气的池体均加盖密闭,臭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一套“化学喷淋+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个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6、食堂油烟收集后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个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有组织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排放口DW001、DW002排入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计算,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能满足春吉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不会对纳管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 制药生产废水包括药材清洗废水、提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检验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及喷淋废水,其中,洗瓶废水回用于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塔用水,其余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放口DW003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然后排入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计算,项目生产废水经“格栅渠+集水池+水力筛+气浮池+调节池+UASB池+缺氧池+好氧池+混凝池+沉淀池”处理后,能满足春吉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不会对纳管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 7、项目生产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能有效减少噪声排放源强,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8、营运期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妥善收集后废弃土杂物、中药药渣可交由专门公司回收生产有机肥料,废包材可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其余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应经营范围或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9、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10、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