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4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公开招标 江苏 - 南京市
导出pdf眼科门诊部分区域对外招租公告
阅读: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9:12 【 打印 】 【 关闭 】
招租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为更好地发展眼科,增强眼科服务能力及专科影响力,满足周边患者需求,医院将建立视光中心,拟将二楼眼科门诊内部分区域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招租内容
栖霞区医院二楼眼科门诊内15平方米用房对外招租相关眼科服务公司,最低限价8元/㎡/天。
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租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眼镜经营的相关资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需要具备视光相关行业正规资质及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
3.具有眼镜验光、配镜用品销售资格;具有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承租方从事配镜工作的人员具有验光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技师证书,在职劳动合同);
5.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承租方提供
1.提供综合 验光台 、全自动 电脑验光仪 、 角膜地形图 、 弱视治疗仪 等视光中心必备设备设施。
2.提供工作人员至少2名,配合眼视光中心开展:视力检查、验光等相关的验配工作及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学校学生视力筛查等工作,同时做好临床服务对接。
3.提供中心所需的眼镜框架、镜片、 角膜塑形镜 等产品。
4.配合医院做好低视力普查工作。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承租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23日(9:00-11:00,14:00-17:00,),前往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办公楼5楼综合管理科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光师资格证书、在职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正清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租 方: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招标截止日期为七个工作日
眼科门诊部分区域对外招租公告.docx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084/fkMB2JYBO8okqEQ3mWxs.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