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门诊部分区域对外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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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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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门诊部分区域对外招租公告

14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公开招标 江苏 -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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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门诊部分区域对外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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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为更好地发展眼科,增强眼科服务能力及专科影响力,满足周边患者需求,医院将建立视光中心,拟将二楼眼科门诊内部分区域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招租内容

栖霞区医院二楼眼科门诊内15平方米用房对外招租相关眼科服务公司,最低限价8元/㎡/天。

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租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眼镜经营的相关资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需要具备视光相关行业正规资质及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

3.具有眼镜验光、配镜用品销售资格;具有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承租方从事配镜工作的人员具有验光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技师证书,在职劳动合同);

5.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承租方提供

1.提供综合 验光台 、全自动 电脑验光仪 、 角膜地形图 、 弱视治疗仪 等视光中心必备设备设施。

2.提供工作人员至少2名,配合眼视光中心开展:视力检查、验光等相关的验配工作及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学校学生视力筛查等工作,同时做好临床服务对接。

3.提供中心所需的眼镜框架、镜片、 角膜塑形镜 等产品。

4.配合医院做好低视力普查工作。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承租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23日(9:00-11:00,14:00-17:00,),前往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办公楼5楼综合管理科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光师资格证书、在职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正清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租 方: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

招标截止日期为七个工作日

眼科门诊部分区域对外招租公告.docx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084/fkMB2JYBO8okqEQ3mW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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