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中医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1-07
发布于
安徽巢湖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无为市中医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9分钟前 招标结果-中标 安徽 - 芜湖市 - 无为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无为市中医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包)(二次)
省份/直辖市 安徽 地区 芜湖市 - 无为市
采购单位 无为市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 程伟
代理机构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万京京
所含内容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医用招标腹腔镜招标医用耗材招标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安徽诺城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135.356万

正文

导出pdf

项目名称

无为市中医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包)(二次)

项目编号

WH09YZ2025HW7657

标段名称

无为市中医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包)(二次)

标段编号

WH09YZ2025HW765704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中医医院

地址

无为市无城镇宝晋路

联系人及电话

程伟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楼

联系人及电话

万京京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诺城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353555.7元

授权代表

谷成才

交货期

两年。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期≤10个日历天,具有24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需2小时送达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套装;

品牌:瑞京;

规格型号:A型:5MM,B型:10MM,D型;

数量:4500套;

单价:63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无为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2、(无为市陡沟镇中心卫生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品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244999.5元

授权代表

娄婷

交货期

两年。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期≤10个日历天,具有24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2小时送达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套装;

品牌:普瑞德;

规格型号:A(单只直型装5mm)、B(单只直型装10mm);

数量:4500套;

单价:65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无为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合同;

2、(芜湖东闸口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合同。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芜湖嘉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中24项和26项*3、要求提供符合YY/T 0698.2-2022、GB/T 19633.1-2015和《消毒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2、合肥益沛康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92的*7的蛋白质和污染物的去除率的要求。

3、芜湖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承诺函。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0/z2SIlpsB8JITibH4-7yA.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