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公告-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项目会务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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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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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

备案编号:

CGXM-2026-350201-00409[2026]00655

项目编号:

[350201]GC[GK]2026004

采购人:厦门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

代理机构: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26 年 7 月

预公告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

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GXM-2026-350201-00409[2026]00655

2、项目编号:[350201]GC[GK]2026004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

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

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 特定条件: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

当根据投标

(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

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

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要求(招标

文 件 其 他 地 方 要 求

与 本 条 款 要 求 不 一

致的,以本条款要求

为准)

1 、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渠 道 :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

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

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

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

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

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

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

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

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本 采 购 包 属 于 专 门

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

1: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

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

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

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

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 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

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

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厦门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8-10楼

邮编:

361001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代理机构: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5 号外贸大厦 11 楼 1105-1106 室

邮编:

361001

联系人: 黄一真、林雨欣、林柔婷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

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

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

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

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7,0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7,0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

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

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

服务采购项目

1.00

7,000,000.00 项

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

采购包

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

单位

报价

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

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

项目

7,000,0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

单位

报价

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

形式

报价说明

1

第二十六届投洽

会同期举办国际

第二十六届投洽

会同期举办国际

7,000,000

.00

总价

组织合作会议服

务采购项目

组织合作会议服

务采购项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包

1: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 U 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

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

1:不允许合同分包;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5

12.1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

1:3 名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

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采购包

1:1 名

7

13.2

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 国

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 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财政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

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

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

/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关于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1.2、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

0―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 1.50%;

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 0.80%;(500-1000]万元部分,

收费费率为

0.45%。 1.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

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1.4、服务费缴

交账户: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税保支行,开户名: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3515

0198 6601 0000 1000)。 2、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

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

10%。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

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2)其他: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

的通知》(厦财采〔

2021〕5 号)规定,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纸

质投标文件,但供应商仍需使用

CA 证书用于开标解密。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

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

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

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

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

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

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

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

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

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

a 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

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 CA 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 b 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

CA 证书:

a.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 CA 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 CA 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 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

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

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根据闽财规

[2023]29 号文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

(三)》(闽财购[2010]28 号)

已废止,取消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

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

格。

(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技术商务

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

性审查不合格。”的规定。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1.1 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

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

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

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 3.1 条规定,

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

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

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

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

3.2 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4.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

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 5.2 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

制的,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

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

15 个日历日的, 国采(福建)招标有

限公司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

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

购活动结束,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

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 若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

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更正公告作为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 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可终止招标

并发布终止公告。

8.2 终止公告作为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 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10.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10.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

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责任。

10.2 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

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 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

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

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

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

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 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

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

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

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

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

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 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

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 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

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

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

子投标文件。

10.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

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

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

章。

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

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其他形式: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

10.9 条

第(

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 国采(福建)

招标有限公司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

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

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

10.9 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 10.8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

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

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

传、解密操作。

10.11 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

通知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 10.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

10.10 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11.1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

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 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 国采(福建)招标

有限公司 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 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

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

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

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

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

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

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

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

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

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

11.4 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

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

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 国

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

结束,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

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 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 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

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2.4 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13.1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

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 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 1 的 13.2。13.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13.6 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

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1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 国采(福建)招标

有限公司 提出询问,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

行答复。

15、质疑15.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

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

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

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 国采

(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

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

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 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 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

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 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 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

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

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 对不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

质疑函。

15.3 对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 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

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

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

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

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

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

标。

17.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

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

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

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

[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联文件(财库

[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

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

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

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

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

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4 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

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

[2016]125 号)规定。

17.5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

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 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19.1 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

的组织。

1.1 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

3 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 1

人,由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

1 人,其余 1 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国采(福

建)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 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

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

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

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

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 供 财 务 状 况 报 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

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

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

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

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

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

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

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

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

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

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

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

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

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

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声明函

(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

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

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

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当 日 。 ② 信 用 记 录 查 询 渠 道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

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

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

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

照国统字

[2017]213 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

分办法

(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

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

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

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

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

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

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

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

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

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

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

当根据投标

(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

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

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要求(招

标文件其他地方要

求与本条款要求不

一致的,以本条款

要求为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

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

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

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

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

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

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

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

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

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

面 向 小 微 企 业 采

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保证金。

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

1.5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

1.2、1.3、

1.4 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国采(福

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

组织。

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

5 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

审专家

4 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1 人。

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

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

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6.1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

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

文件所述范围。

6.2 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

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

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

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

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

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

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情形

1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2

情形

2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0.12 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3

情形

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4

情形

4

不满足以下条款:★

6.1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 15 人服

务团队(不包含高级外语接待人员及中英同传译员),服务岗

位包括但不限于专职项目经理、各会议主要负责人、服务项目

前期对接人员、会务活动执行专员(不少于

3 名)、场景搭建

负责人、物料制作负责人、会务保障团队(不少于

3 名)、后

勤保障团队(不少于

2 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服务

团队成员名单、服务岗位及工作内容。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

1:

技术符合性:无

商务符合性:无

价格符合性:无

6.3 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

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

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

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

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

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

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

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

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2)款规定执

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

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

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

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 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 7 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

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

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

6.4 条第(2)

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

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 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 7.2 条规定。6.6 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

换等。

6.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

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

处理。

6.8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

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7 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7.1 评标方法:采购包

1:综合评分法

7.2 评标标准采购包

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 ,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

分、

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

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

A2+F3×A3=100 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

F1×A1)满分为 10.000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

=(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

F2×A2)满分为 65.0000 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1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资大

-执行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

资大会

-执行方案,且内容有针对本会议的难点、特点、会

议风格、任务重点等进行描述,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满足会议

执行管理要求、执行标准、执行方案细则,有利于项目实施

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

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2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资大

-嘉宾邀请及接待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联合国贸发

会议未来投资大会

-嘉宾邀请及接待方案,对外联络总体方

案完整,有提供拟邀请名单,方案流程完整,对项目保障程

度高,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

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嘉宾接待场地设置、住宿和用餐保

障措施、交通保障、外语人员接待方案、签证咨询服务等内

容,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

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

得分。

1-3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资大

-会议场地规划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联合国贸发会

议未来投资大会

-会议场地规划方案,且能够满足本项目服

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开幕式和主论坛,平行论坛、主权财富基金圆桌会议(闭

门会议)、交流活动、贵宾休息室等安排情况,针对各个会

场空间、会场名称、面积、场地安排进行说明,对项目保障

程度高,符合项目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

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

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4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资大

-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联合国贸发

会议未来投资大会

-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且能够满足本项

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主背板、会场内外氛围布置、灯光、音响等,对项

目保障程度高,符合项目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

3 分; ③

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

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5

3.00 是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资大

-展台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

资大会

-展台方案,且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供应商承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

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资大会举办期间(

9 月 8 日-9 月 11

日)于厦门国际博览中心指定场馆内设立不少于

54 平方米

的特装展台(参考投洽会主展馆平均搭建标准),并提供展

厅设计图纸且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方案符合会议

主题和项目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

3 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 ③

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

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6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

WAIPA 投资促进活动-执行方

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

WAIPA 投资促进活动-执行方案,

且内容有针对本论坛的难点、特点、会议风格、任务重点等

进行描述,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

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满足会议执行管理要求、执行

标准、执行方案细则,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③方案

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

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7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

WAIPA 投资促进活动-嘉宾邀

请及接待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

WAIPA 投资促进活动-

嘉宾邀请及接待,对外联络总体方案完整,有提供拟邀请名

单,方案流程完整,对项目保障程度高,能够满足本项目服

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

嘉宾接待场地设置、住宿和用餐保障措施、交通保障、外语

人员接待方案等内容,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③方案

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

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8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

WAIPA 投资促进活动-现场布

置及搭建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

WAIPA 投资促进活动-

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且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背板、会

场内外氛围布置,对项目保障程度高,符合项目情况、可实

施性强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

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9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工智能时代的金砖合作

(金砖国家投资合作对接活动)

-执行方案】进行评价: ①

有提供人工智能时代的金砖合作(金砖国家投资合作对接活

动)

-执行方案,且内容有针对本活动的难点、特点、会议

风格、任务重点等进行描述,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满足会议执行管理要求、执行标准、执行方案细则,有利于项目实施的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

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10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工智能时代的金砖合作

(金砖国家投资合作对接活动)

-嘉宾邀请及接待方案】进

行评价: ①有提供人工智能时代的金砖合作(金砖国家投

资合作对接活动)

-嘉宾邀请及接待方案,对外联络总体方

案完整,有提供拟邀请名单,方案流程完整,对项目保障程

度高,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

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嘉宾接待场地设置、住宿和用餐保

障措施、交通保障、外语人员接待方案等内容,有利于项目

实施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

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11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工智能时代的金砖合作

(金砖国家投资合作对接活动)

-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进

行评价: ①有提供人工智能时代的金砖合作(金砖国家投

资合作对接活动)

-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且能够满足本项

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主背板、会场内外氛围布置,对项目保障程度高,

符合项目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

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

求的不得分。

1-12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

2026 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交

流活动

-执行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 2026 世贸组织投

资便利化交流活动

-执行方案,且内容有针对本活动的难点、

特点、会议风格、任务重点等进行描述,能够满足本项目服

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

满足会议执行管理要求、执行标准、执行方案细则,有利于

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

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13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

2026 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交

流活动

-嘉宾邀请及接待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 2026

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交流活动

-嘉宾邀请及接待方案,对外

联络总体方案完整,有提供拟邀请名单,方案流程完整,对

项目保障程度高,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②

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嘉宾接待场地设置、住宿

和用餐保障措施、交通保障、外语人员接待方案等内容,有

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

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14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

2026 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交

流活动

-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 2026

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交流活动

-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且能

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背板、会场内外氛围布置,对项目保障

程度高,符合项目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

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

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15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联合国工发组织投资促进活

-执行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联合国工发组织投资促

进活动

-执行方案,且内容有针对本活动的难点、特点、会

议风格、任务重点等进行描述,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满足会议

执行管理要求、执行标准、执行方案细则,有利于项目实施

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

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16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联合国工发组织投资促进活

-嘉宾邀请及接待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联合国工发

组织投资促进活动

-嘉宾邀请及接待方案,对外联络总体方

案完整,有提供拟邀请名单,方案流程完整,对项目保障程

度高,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

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嘉宾接待场地设置、住宿和用餐保

障措施、交通保障、外语人员接待方案等内容,有利于项目

实施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

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17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联合国工发组织投资促进活

-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联合国工发

组织投资促进活动

-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且能够满足本项

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主背板、会场内外氛围布置,对项目保障程度高,

符合项目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

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

求的不得分。

1-18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联合国工发组织投资促进活

-展台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联合国工发组织投资促

进活动

-展台方案,且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85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供应商承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

联合国工发组织投资促进活动举办期间(

9 月 8 日-9 月 11

日)于厦门国际博览中心指定场馆内设立不少于

54 平方米

的特装展台(参考投洽会主展馆平均搭建标准),并提供展

厅设计图纸且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方案符合促进

活动主题和项目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

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19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物料设计制作方案】进行评

分: ①有提供物料设计制作方案,且内容包括完整的物料

延展设计制作计划,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90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制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物料准

备、视频图片资料录制,符合会议主题和项目情况、可实施

性强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

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20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会议保障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会议保障方案,且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2.90 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内容包含同声传译人员安排、同声传译设备保障、活动摄影、摄像、速记服务保障等

内容,且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方案符合会议主题

和项目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漏

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求

的不得分。

1-21

3.00 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突发情况及处置方案】

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突发情况及处置方

案,且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2.90 分; ②在满足①

的基础上,内容具体、能突出应急重点,有提供突发状况相

对应的处置方案,且处置方案分工明确、措施到位,流程完

整,能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应急状况的,对项目保障程度高,

符合项目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

3 分; ③方案存在较大缺

漏或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或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上述要

求的不得分。

1-22

2.00 是

投标人承诺:“拟为本项目通过各媒体或网站或报纸或自媒

体等渠道进行线上及线下报道,且能够有效保证各渠道媒体

的浏览量。”,提供承诺函的得

2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未

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商务项(

F3×A3)满分为 25.0000 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2-1

3.00 是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服务人员进行评价:每

提供一个具有会议组织经验的人员得

1 分,满分 3 分。须提

供相关活动经验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团队成员信息及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

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未提供

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1、2-2、2-3 人员不可重复】

2-2

3.00 是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高级外语接待人员情况】进

行评价: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高级外语接待人员中,具有英

语专业八级证书的,每提供

1 名人员的得 0.2 分,本项满分

3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①高级外语接待人员名单;②上述人员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扫描件。未提供

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同一人员持有多个证书的不

重复计分,

2-1、2-2、2-3 人员不可重复】

2-3

3.00 是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中英同传译员情况】进行评

价: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中英同传译员中, (

1)具有国家

翻译专业资格二级或以上的同传译员的,每提供

1 名人员的

0.375 分, 本项满分 3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

的:①翻译人员名单;②上述人员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扫描件。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同一人员持

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2-1、2-2、2-3 人员不可重复】

2-4

3.00 是

根据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

来具有的【类似业绩】进行评价: 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的

1 分,满分 3 分。 说明:①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接

或举办的展览活动或论坛活动或会议活动的项目业绩或评

标委员会认为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 ②投标人须提供该

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 (

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

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

2)中

标(成交)通知书; (

3)采购合同文本。 注:如未按照

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

绩将不予采信。

2-5

3.00 是

投标人承诺:服务期间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特殊

情况需更换工作人员,更换的人员资质经验不得低于原有人

员,且须经过采购人同意的得

3 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未提供

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6

3.00 是

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全程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所

有服务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交服务过程的各种资料,服务结

束后的总结报告等。”,提供承诺函的得

3 分。 注:投标

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

章),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7

2.00 是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执行过程做好保密工作,对过程中各

节点可能出现的隐私泄露风险有事先预估评判,并制定相应

的防控措施。”,提供承诺函的得

2 分。 注:投标人须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

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8

3.00 是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对现场响应的处理能力情况】进行评价:

投标人接到采购人要求后,在

30 分钟(含)内能够及时到

达现场处理并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3 分;在 30-60 分钟

(含)以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1.5 分;

超过

60 分钟到达现场处理问题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

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9

2.00 是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的得

2

分,需提供承诺,否则不得分。若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与

承诺不符的,视为投标人虚假应标,需承担相关责任。注: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

子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异常低价审查

项目

描述

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 号)

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

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

1)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

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

均值

50%的,即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第二十

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

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

50%的,即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

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

响应报价×

50%。 (3)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

购项目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45%的,即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

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报价

<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

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

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

应)价格作出解释。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1 项至第 4 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

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

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第 3 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

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

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

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

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

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

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除本章第

6.3 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8.1 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 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

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

8.4 其他: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背景1.1 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资大会1.1.1 大会简介未来投资大会(FIC)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发起,与中国国

际投资贸易洽谈会(CIFIT)同期举办,致力于推动国际投资与技术创新领域的全球对话与合作。2026 未来投资大会主论坛将汇聚全球政策制定者、国际组织、机构投资者和产业领袖,围绕“国际投资如何塑造未来全球增长”这一核心命题展开前瞻性对话。论坛将从全球视角出发,系统探讨新技术革命、数字经济深化以及全球价值链重构对国际投资方向、模式与治理的深刻影响,重点关注国际投资如何在不确定性上升的环境中,促进创新扩散、产业升级与包容性增长,并讨论发展中及新兴经济体面临的发展机遇及挑战。

本论坛不仅旨在解析趋势,更致力于回答一个关键问题:在快速变化的全球

经济版图中,国际投资如何成为连接技术、产业与发展的关键桥梁,并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打开可持续增长的新空间。

1.1.2 大会地点:厦门国博中心会议中心1.1.3 大会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至 9 日1.2WAIPA 投资促进活动1.2.1 活动简介当前全球投资格局深度调整,绿色化、数字化成为投资发展主流方向,投资

促进工作迎来新机遇与新挑战。为助力投促机构精准把握全球投资趋势、借鉴先进实操经验,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WAIPA)依托全球网络,联合厦门市人民政府搭建投促行业专属交流平台,组织 WAIPA 会员机构、各国驻华投促机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及国内投促机构与园区代表齐聚厦门,围绕全球投资趋势分析、投促机构创新实践开展深度交流,推动投促行业提质升级,赋能高质量双向投资发展。

1.2.2 活动地点:厦门国博中心会议中心1.2.3 活动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至 9 日1.3 人工智能时代的金砖合作——金砖国家投资合作对接活动1.3.1 活动简介当前,人工智能浪潮席卷全球,已成为推动全球产业变革的核心引擎。金砖

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丰富的应用场景,人工智能已成为金砖国家深化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活动旨在推动金砖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加强投资合作,助力人工智能赋能民生福祉、科技进步、产业应用、文化繁荣、人才培养,践行“创新金砖”建设理念,推动金砖合作提质升级。

1.3.2 活动地点:厦门国博中心会议中心1.3.3 活动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至 9 日1.42026 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交流活动1.4.1 活动简介投资便利化是中方在世贸组织发起并引领的重要议题,2024 年 2 月,世贸

组织《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正式达成,共有 131 个成员参与,成为多边

贸易体制下首个全球投资领域协定,为推动全球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助力发展中成员经济发展奠定重要基础。为持续发挥中方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汇聚全球各界力量,深化对投资便利化理念与实践的交流探讨,推动更多成员理解、支持并参与《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相关工作,为全球投资便利化发展凝聚广泛共识、探索实践路径,特举办本次交流活动。会议将聚焦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领域最新进展,邀请政企学研及国际各界嘉宾深入交流,分享经验、破解难题、共商路径,助力全球投资领域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发展,共同推动世界经济实现可持续共同发展。

1.4.2 活动地点:厦门国博中心会议中心1.4.3 活动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至 9 日1.5 联合国工发组织投资促进活动1.5.1 活动简介活动聚焦先进制造业升级、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国际产业投资与技术创新合

作等核心议题,汇聚国际组织代表、各国驻华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科研机构及投资促进专业人士参会交流。活动将搭建多边对话、经验分享、资源对接与项目合作的国际化平台,解读全球工业发展新趋势与投资新机遇,推广先进产业技术与可持续发展实践成果,深化各国在产业链供应链、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领域的双向投资与务实合作,助力构建开放共赢、包容普惠的全球产业投资合作新格局,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地。

1.5.2 活动地点:厦门国博中心会议中心1.5.3 活动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至 9 日2.采购标的清单(投标人按此清单的内容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序号

采购标的名称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

1

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本采购项目属性为:【 】货物类;【√】服务类;【 】工程类。

2)本采购项目以下列方式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资格条件(具体规定详见第四章

-1.3(2)-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价格评审优惠(具体规定详见第四章

/二/第 7.2 条/b.价格扣除的规则)

3)本招标文件第一章/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所列的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如以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所列的内容为准。

说明:1.采购标的清单中所列的采购标的为本项目的主要标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

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

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也包括视同中小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3.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其承接商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根据财

库〔

2020〕46 号文的规定,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

2017〕213 号)准确划分企业的类型。

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而不是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或者服务承接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的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小微企业,不对

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6.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7.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的划分标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划型标准如下: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

要求)

1、联合国贸发会议未来投资大会1.1 总体要求:投标人须负责大会全流程执行及费用承担(含未列明但必要

的保障措施)。采购人仅提供政府事务对接及必要审核支持。投标方案须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的定制化实施方案。

1.2 前期策划与执行(

1)总体方案执行: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会议活动方案执行本项目的会务服务,会议(论坛)

包含

2026 未来投资大会开幕暨全体会议(400 人规模)、2026 未来投资大会·主

权财富基金与新兴产业投资(

400 人规模)、人工智能与新型工业化投资(400

人规模)、

4 场平行论坛(各 200 人规模)、1 场定向邀请活动(贸发:贸发·未

来之夜对接交流活动)总体方案确定后,投标人策划生成细化方案(含主视觉设计、场地规划、物料制作、国内国际嘉宾邀请、全流程会务保障等),待方案获得采购人认可后予以执行。

投标人在采购人所提供的会议活动方案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优化

意见,待方案获得采购人认可后予以执行。

1.3 嘉宾邀请及接待(

1)嘉宾邀请

大会需邀请

400 人以上境内境外嘉宾参会,确保联合国贸发会议司长级以上

嘉宾及

3 名副部长级以上嘉宾到场参加大会开幕式,大会需邀请不少于 10 个国

别、

20 名以上嘉宾作演讲。邀请名单及演讲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批确认。(

2)场地

为论坛协调所需场地,所有场地面积应符合使用要求,做好相应会场环境布

置,舞台搭建,

LED 屏幕以及控台,灯光,音响,等 AV 设备;设置不少于 2 个

VIP 休息室和 2 个会务工作间。

3)住宿和用餐

负责嘉宾住宿的信息统筹,制定住宿保障方案。负责协调保障大会嘉宾参会期间的住宿。此外,提供

1-2 家同等价位或更低

价位的酒店供参会人员自选。主(承)办方指定的嘉宾(住宿天数:

8 位贸发会

议工作人员按人均

10 天 9 夜,25 位参会嘉宾按人均 5 天 4 夜计,累计不超过 172

间夜),住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其他人员的住宿费用由参会代表自结。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可选择的住宿方案,无须承担住宿产生的费用。

负责

33 名大会嘉宾大会期间的用餐,时间 4 天。

4)交通

国际机票:提供

25 人国际往返机票,副部级以上嘉宾、知名国际专家、知

名跨国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来投资大会主要合作方负责人以及飞行时长逾

9 小时

的嘉宾需购买商务舱机票。若实际采购量不足

25 人,则每减少 1 人往返机票,

结算时可抵扣

8 间夜酒店住宿费用。

5)高级外语接待人员

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

25 名高级外语接待人员对境外重要嘉宾的接待服务及

100 人境外客商团组提供 4 天的统筹接待服务。

6)签证咨询人员:需专人线下办公对境外嘉宾关于参会咨询、签证咨询

等提供联络解答服务。

(7)中标人须提交最终接待情况明细表,该部分据实结算。1.4 物料及相关制作部分(

1)提供约 1200 份会议物料(办公用品、消耗材料购置、会议文件印刷等),

会议物料如有数量变动,以采购人的使用要求进行增减。

2)视频图片资料录制及硬盘(或 U 盘)存档。拍摄的具体要求:论坛现

场全程记录,论坛期间活动图片拍摄,完成后提交硬盘或

U 盘。

1.5 会场环境布置根据活动主题,制作主背板、会场内外氛围布置等。1.6 会议保障部分(

1)负责 2026 未来投资大会各场活动中、英语同传,大会期间所有场次均

安排至少

2 名专业持证译员保障,并为参会嘉宾提供同传设备,在会议开始前检

查确认设备正常使用。

2)负责境内外嘉宾证件信息的收集、录入、领取和分发。

3)根据参会嘉宾信息动态制作座位图,逐一确认并通知嘉宾参会;

4)确定布置方案,做好现场桌椅布置、笔纸水桌签(含桌签、姓名贴、

椅背贴等)及会议资料摆放;

5)全场嘉宾带座引导及入场离场秩序管理。

6)负责提供该场活动摄影、摄像、速记服务。

1.7 展览展示部分

负责

9 月 8 日-9 月 11 日在厦门国际博览中心指定场馆内内设立不少于 54

平方米的特装展台(参考投洽会主展馆平均搭建标准)。

1.8 应急预案投标人针对本次论坛中涉及到的各个会议流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

应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对会务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出现突发状况能及时有效的处理。

1.9 根据采购人要求特邀媒体单位(凤凰卫视)参与本次会议报道,提供媒

体服务保障。

2. WAIPA 投资促进活动2.1 总体要求:投标人须负责活动全流程执行及费用承担(含未列明但必要

的保障措施)。采购人仅提供政府事务对接及必要审核支持。投标方案须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的定制化实施方案。

2.2 前期策划与执行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

WAIPA 投资促进活动方案执行本项目的会务服务。

总体方案确定后,投标人须生成细化方案,内容包括主视觉设计、场地规划、物料制作、国内国际嘉宾邀请、全流程会务保障等,待方案获得采购人认可后予以执行。

2.3 嘉宾邀请及接待(

1)嘉宾邀请

活动需邀请不少于

150 名嘉宾参会,嘉宾需包括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领导、

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局领导、全球投资促进机构负责人、国际组织代表及私营部门领袖。邀请名单须经采购人审批确认。

2)场地:为论坛协调所需场地,所有场地面积应符合使用要求,能够容

150 人同时参会,做好相应会场环境布置,舞台搭建,LED 屏幕以及控台,灯

光,音响,等

AV 设备;

3)住宿和用餐:负责嘉宾住宿的信息统筹,制定住宿保障方案。此外,

提供

1-2 家同等价位或更低价位的酒店供参会人员自选。主(承)办方指定的嘉

宾(住宿天数:

2 天,人数约 4 人,累计 8 间夜),住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其

他人员的住宿费用由参会代表自结。负责

4 名活动嘉宾活动期间的用餐,时间不

超过

4 天,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交通

国际机票:提供

4 人(采购人指定人员)国际往返机票,副部级以上嘉宾、

知名国际专家、知名跨国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合作方负责人以及飞行时长逾

9

小时的嘉宾需购买商务舱机票。

市内交通:包含参会嘉宾接送机、接送站、参观、接驳摆渡、应急等会务交

通保障。基本车型为

2 台小轿车;会务保障期间应满足用车需求,采购人发出接

送通知后

30 分钟内车辆到位。

5)高级外语接待人员: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 4 名高级外语接待人员对境

外重要嘉宾的接待服务及境外客商团组提供

4 天的统筹接待服务。

(6)中标人须提交最终接待情况明细表,该部分据实结算。2.4 物料及相关制作部分(

1)提供约 100 份会议物料(办公用品、消耗材料购置、会议文件印刷等)。

会议物料如有数量变动,以采购人的使用要求进行增减。

2)视频图片资料录制及硬盘(或 U 盘)存档。拍摄的具体要求:论坛现

场全程记录,论坛期间活动图片拍摄,完成后提交硬盘或

U 盘。

2.5 会场环境布置根据活动主题,制作主背板、会场内外氛围布置等。2.6 会议保障部分(

1)负责该场活动中、英语同传并为参会嘉宾提供同传设备,在会议开始

前检查确认设备正常使用。

2)负责境内外嘉宾证件信息的收集、录入、领取和分发。

3)根据参会嘉宾信息动态制作座位图,逐一确认并通知嘉宾参会;

4)确定布置方案,做好现场桌椅布置、笔纸水桌签(含桌签、姓名贴、

椅背贴等)及会议资料摆放;

5)全场嘉宾带座引导及入场离场秩序管理。

6)负责提供该场活动摄影、摄像、速记服务。

2.7 应急预案投标人针对本次论坛中涉及到的各个会议流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

应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对会务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出现突发状况能及时有效的处理。

3、人工智能时代的金砖合作——金砖国家投资合作对接活动3.1 总体要求:投标人须负责活动全流程执行及费用承担(含未列明但必要

的保障措施)。采购人仅提供政府事务对接及必要审核支持。投标方案须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的定制化实施方案。

3.2 前期策划与执行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人工智能时代的金砖合作——金砖国家投资合作

对接活动方案执行本项目的会务服务。总体方案确定后,投标人须生成细化方案,内容包括主视觉设计、场地规划、物料制作、国内国际嘉宾邀请、专题报告发布、全流程会务保障等,待方案获得采购人认可后予以执行。

3.3 嘉宾邀请及接待(

1)嘉宾邀请

活动需邀请不少于

150 名嘉宾参会,嘉宾需包括新开发银行领导、新开发银

行专家、金砖国家政府官员、驻华使(领)馆代表。邀请名单须经采购人审批确认。

2)场地:为论坛协调所需场地,所有场地面积应符合使用要求,能够容

150 人同时参会,做好相应会场环境布置,舞台搭建,LED 屏幕以及控台,灯

光,音响等

AV 设备;

3)住宿和用餐:负责嘉宾住宿的信息统筹,制定住宿保障方案。此外,

提供

1-2 家同等价位或更低价位的酒店供参会人员自选。主(承)办方指定的嘉

宾(住宿天数:

2 天,人数约 6 人,累计 12 间夜),住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其他人员的住宿费用由参会代表自结。负责

6 名活动嘉宾活动期间的用餐,时间

不超过

4 天,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交通

国内机票:提供

3 人(采购人指定人员)国内往返机票,副部级以上嘉宾、

知名国际专家、知名跨国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合作方负责人以及飞行时长逾

9

小时的嘉宾需购买商务舱机票。

市内交通:包含参会嘉宾接送机、接送站、参观、接驳摆渡、应急等会务交

通保障。基本车型为

2 台小轿车;会务保障期间应满足用车需求,采购人发出接

送通知后

30 分钟内车辆到位。

5)高级外语接待人员: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 5 名高级外语接待人员对境

外重要嘉宾的接待服务境外客商团组提供

4 天的统筹接待服务。

(6)中标人须提交最终接待情况明细表,该部分据实结算。3.4 物料及相关制作部分(

1)提供约 100 份会议物料(办公用品、消耗材料购置、会议文件印刷等)。

会议物料如有数量变动,以采购人的使用要求进行增减。

2)视频图片资料录制及硬盘(或 U 盘)存档。拍摄的具体要求:论坛现

场全程记录,论坛期间活动图片拍摄,完成后提交硬盘或

U 盘。

3.5 会场环境布置

根据活动主题,制作主背板、会场内外氛围布置等。

3.6 会议保障部分(

1)负责该场活动中、英语同传并为参会嘉宾提供同传设备,在会议开始

前检查确认设备正常使用。

2)负责境内外嘉宾证件信息的收集、录入、领取和分发。

3)根据参会嘉宾信息动态制作座位图,逐一确认并通知嘉宾参会;

4)确定布置方案,做好现场桌椅布置、笔纸水桌签(含桌签、姓名贴、

椅背贴等)及会议资料摆放;

5)全场嘉宾带座引导及入场离场秩序管理。

6)负责提供该场活动摄影、摄像、速记服务。

3.7 应急预案投标人针对本次论坛中涉及到的各个会议流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

应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对会务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出现突发状况能及时有效的处理。

4.2026 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交流活动4.1 总体要求:投标人须负责活动全流程执行及费用承担(含未列明但必要

的保障措施)。采购人仅提供政府事务对接及必要审核支持。投标方案须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的定制化实施方案。

4.2 前期策划与执行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

2026 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交流活动方案执行本项

目的会务服务。总体方案确定后,投标人须生成细化方案,内容包括主视觉设计、场地规划、物料制作、国内国际嘉宾邀请、专题报告发布、全流程会务保障等,待方案获得采购人认可后予以执行。

4.3 嘉宾邀请及接待(

1)嘉宾邀请

活动需邀请不少于

100 名嘉宾参会,嘉宾需包括驻华使馆代表、国际组织代

表、国内涉外投资企业代表、高校或智库研究专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等。邀请名单须经采购人审批确认。

2)场地:为论坛协调所需场地,所有场地面积应符合使用要求,能够容

150 人同时参会,做好相应会场环境布置,舞台搭建,LED 屏幕以及控台,灯

光,音响,等

AV 设备;

3)住宿和用餐:负责嘉宾住宿的信息统筹,制定住宿保障方案。此外,

提供

1-2 家同等价位或更低价位的酒店供参会人员自选。主(承)办方指定的嘉

宾(住宿天数:

2 天,人数约 6 人,累计 12 间夜),住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其他人员的住宿费用由参会代表自结。负责

6 名活动嘉宾活动期间的用餐,时间

不超过

4 天,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交通

国际机票:提供

6 人(采购人指定人员)国际往返机票,副部级以上嘉宾、

知名国际专家、知名跨国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合作方负责人以及飞行时长逾

9

小时的嘉宾需购买商务舱机票。

市内交通:包含参会嘉宾接送机、接送站、参观、接驳摆渡、应急等会务交

通保障。基本车型为

2 台小轿车;会务保障期间应满足用车需求,采购人发出接

送通知后

30 分钟内车辆到位。

5)高级外语接待人员: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 5 名高级外语接待人员对境

外重要嘉宾的接待服务及境外客商团组提供

4 天的统筹接待服务。

(6)中标人须提交最终接待情况明细表,该部分据实结算。4.4 物料及相关制作部分(

1)提供约 100 份会议物料(办公用品、消耗材料购置、会议文件印刷等)。

会议物料如有数量变动,以采购人的使用要求进行增减。

2)视频图片资料录制及硬盘(或 U 盘)存档。拍摄的具体要求:论坛现

场全程记录,论坛期间活动图片拍摄,完成后提交硬盘或

U 盘。

4.5 会场环境布置

根据活动主题,制作主背板、会场内外氛围布置等。

4.6 会议保障部分(

1)负责该场活动中、英语同传并为参会嘉宾提供同传设备,在会议开始

前检查确认设备正常使用。

2)负责境内外嘉宾证件信息的收集、录入、领取和分发。

3)根据参会嘉宾信息动态制作座位图,逐一确认并通知嘉宾参会;

4)确定布置方案,做好现场桌椅布置、笔纸水桌签(含桌签、姓名贴、

椅背贴等)及会议资料摆放;

5)全场嘉宾带座引导及入场离场秩序管理。

6)负责提供该场活动摄影、摄像、速记服务。

4.7 应急预案投标人针对本次论坛中涉及到的各个会议流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

应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对会务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出现突发状况能及时有效的处理。

5.联合国工发组织投资促进活动5.1 投标人须负责活动全流程执行及费用承担(含未列明但必要的保障措

施)。采购人仅提供政府事务对接及必要审核支持。投标方案须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的定制化实施方案。

5.2 前期策划与执行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会议活动方案执行本项目的会务服务,会议(论坛)

包含

2026 联合国工发组织专题论坛·通过南南和三方工业合作促进投资与贸易

构建具有韧性的价值链、

2026 联合国工发组织专题论坛·促进可持续蓝色经济

的投资与技术转移总体方案确定后,投标人策划生成细化方案(含主视觉设计、

场地规划、物料制作、国内国际嘉宾邀请、全流程会务保障

)等,待方案获得采

购人认可后予以执行。

5.3 嘉宾邀请及接待(

1)嘉宾邀请

活动需每场邀请不少于

150 名嘉宾参会(2 场),嘉宾需包括政府官员、国

际组织、发展金融机构、企业界代表及专家学者。邀请名单须经采购人审批确认。

2)场地:为论坛协调所需场地,所有场地面积应符合使用要求,能够容

150 人同时参会,做好相应会场环境布置,舞台搭建,LED 屏幕以及控台,灯

光,音响,等

AV 设备;

3)住宿和用餐:负责嘉宾住宿的信息统筹,制定住宿保障方案。此外,

提供

1-2 家同等价位或更低价位的酒店供参会人员自选。主(承)办方指定的嘉

宾(住宿天数:

2 天,人数约 6 人,累计 12 间夜),住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其他人员的住宿费用由参会代表自结。负责

6 名活动嘉宾活动期间的用餐,时间

不超过

4 天,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交通

国际机票:提供

6 人(采购人指定人员)国际往返机票,副部级以上嘉宾、

知名国际专家、知名跨国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合作方负责人以及飞行时长逾

9

小时的嘉宾需购买商务舱机票。

市内交通:包含参会嘉宾接送机、接送站、参观、接驳摆渡、应急等会务交

通保障。基本车型为

2 台小轿车;会务保障期间应满足用车需求,采购人发出接

送通知后

30 分钟内车辆到位。

5)高级外语接待人员: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 5 名高级外语接待人员对境

外重要嘉宾的接待服务及境外客商团组提供

4 天的统筹接待服务。

(6)中标人须提交最终接待情况明细表,该部分据实结算。5.4 物料及相关制作部分(

1)提供约 200 份会议物料(办公用品、消耗材料购置、会议文件印刷等)。

会议物料如有数量变动,以采购人的使用要求进行增减。

2)视频图片资料录制及硬盘(或 U 盘)存档。拍摄的具体要求:论坛现

场全程记录,论坛期间活动图片拍摄,完成后提交硬盘或

U 盘。

5.5 会场环境布置

根据活动主题,制作主背板、会场内外氛围布置等。

5.6 会议保障部分(

1)负责该场活动中、英语同传并为参会嘉宾提供同传设备,在会议开始

前检查确认设备正常使用。

2)负责境内外嘉宾证件信息的收集、录入、领取和分发。

3)根据参会嘉宾信息动态制作座位图,逐一确认并通知嘉宾参会;

4)确定布置方案,做好现场桌椅布置、笔纸水桌签(含桌签、姓名贴、

椅背贴等)及会议资料摆放;

5)全场嘉宾带座引导及入场离场秩序管理。

6)负责提供该场活动摄影、摄像、速记服务。

5.7 展览展示部分负责

9 月 8 日-9 月 11 日在厦门国博中心会议中心指定场馆内设立不少于 54

平方米的特装展台(参考投洽会主展馆平均搭建标准)。

5.8 应急预案

投标人针对本次论坛中涉及到的各个会议流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

应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对会务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出现突发状况能及时有效的处理。6.技术响应要求

6.1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 15 人服务团队(不包含高级外语接待

人员及中英同传译员),服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专职项目经理、各会议主要负责人、服务项目前期对接人员、会务活动执行专员(不少于

3 名)、场景搭建

负责人、物料制作负责人、会务保障团队(不少于

3 名)、后勤保障团队(不

少于

2 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服务团队成员名单、服务岗位及工作

内容。

6.2 活动开展期间,专职项目经理须时刻在场调控,并保持通讯畅通;6.3 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同声传译、交替传译、笔译服务,且为本项目配

置的同声传译需要的设备(含主机、译员机、接收终端)。投标人须承诺翻译正确率不低于

98%并接受采购人质量监控(含会议录音抽查、参会方满意度调查等)。

6.4 投标人指派专职质量监督员全程驻场监督并及时反馈问题。6.5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

各个会议的具体执行方案、嘉宾邀请及接待方案、场地规划方案、物料设计制作方案、现场布置及搭建方案、会议保障方案、应急突发情况及处置方案、同声传译服务方案、同传设备配置方案、交替传译服务方案、笔译服务及配套方案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服务要求及评分条款。

6.6 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及评分条款的要求明确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专

职项目经理、译员、技术人员、其他服务人员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6.7 服务人员须按响应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6.8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

人的违约责任。

6.9 本章的要求为基本要求,评分条款若有对优于本章要求进行加分的,投

标人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获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条款。

6.10 评分条款中若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6.11 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

人中标后需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6.12 投标人应明确投标文件和采购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文件

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人若未对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

求)

采购包

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

2

交货地点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按照合同及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会务服务工作

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 1,说明:1、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采购人有权委托

相关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交付成果进行检验

,

其检查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已

包含在报价中。

6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合同金额的发票后,为中标人办理合同

总金额

60%的项目预付款项的财政支付手续,

达到付款条件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

60.00%

2、由中标人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后,确认中标人

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根

据验收情况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发票后,拨付

剩余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

7 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缴纳方式:无

其他商务要求

8、报价要求8.1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8.2 本次招标为总价包干制,总报价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活动举办的一切物料费、活动组织会、人工费、设备使用费、方案策划设计费、

KV 及 LOGO 设计、地毯租赁、税收、代

理服务费及其它服务于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如有遗漏,采购人不再另行增补。

8.3 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只能提供唯一方案、唯一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

有选择的报价。

8.4 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

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8.5 投标人除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按客户端内容填写《投标(响应)

报价明细表》外,还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更细致的报价明细表,在《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附上,并在客户端上传。

9、商务条件响应要求9.1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说明对商务要求

的响应情况。投标人若未对商务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

9.2 投标人应根据商务条件要求及商务项评分条款提供相应的体系认证证

书、服务响应时间、相关服务承诺,业绩证明等,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10.补充条款

10.1.说明:本补充条款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

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10.1.1.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补充如下:

7.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8

15.1-(2) 质疑函应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提交:

1)邮件形式:将质疑函扫描发送至邮箱:guocaizb2025@163.com。

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质疑答复过程中需要

核对原件的,质疑人应提供原件核查,否则相关资料可能不被认可。

2)快递形式:将质疑函快递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5 号外贸大

11 楼 1105-1106 室前台,收件人:林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3)现场送达:将质疑函现场送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5 号外贸

大厦

11 楼 1105-1106 室前台。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

注:提交质疑函须附上系统报名截图,质疑函须符合第三章第

15 条质

疑的要求。

10.1.2.对《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内容补充如下:

10.1.2.1.《八、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补充如下: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

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界定

详见第三章第

17.3 条的相关规定。

需满足的条件

1、服务由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部分需达到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比例,否则投标无效。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①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应联合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且中小企业承接部分的金额占比需达到特定资

格条件要求的比例。②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应联合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投标,且中小企业承接部分的金额占比需达到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的比例。③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可以自己单独投标即可。3、若本项目允许分包的:①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中标后需将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承接,且中小企业承接部分的金额占比

需达到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比例。②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中标后需

将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承接,且中小企业承接部分的

金额占比需达到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比例。③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

中标后无需再分包。

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服务承接企业为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三章第

17.3

条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注意事项

1、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

2、投标人需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则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注:

1、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等政策,投标人中标后如需融资,可通过“福

https://zfcg.czt.fujian.gov.cn/zcdservice/zcd/home/index)办理合同融资。

10.1.3.对《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补充如下:

10.1.3.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格式补充如下: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的【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承接企业为【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情况选择一项填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在【】内填“

\”即可。

3、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财务审计报告上的数据填写,可填写完整数值,也可填写取整

至万元的数值,如

1234.56789 万元可填写为 1234 万元。若填报的数据与投标人自己提供的上一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有出入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从业人员数量建议按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填写。5、带【】的地方都要填写,同时不得删减、更改内容,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6、若对填写本声明函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咨询,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7、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

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1.3.2.《技术商务部分》的格式补充如下: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条款号

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以上★号条款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投标人必须逐

条如实地书面响应。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期:

(二)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序号

评分标准要求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技术因素评分

1-11-2

商务因素评分

2-12-2

7.1.4.关于串标情形及后果的告知函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嫌串通投标情形处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串标情形及

后果的规定列明如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要遵纪守法,公平参

与竞争,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串标情形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

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

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

财购〔

2018〕30 号)

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

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

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

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

二、后果1、《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

财购〔

2018〕30 号)

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

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

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

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三、虚假应标风险提示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 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加强对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供 应商可登陆中国政

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望引以为戒。7.1.5.远程开标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

定。

二、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

/下载专区/资料下

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

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三、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请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

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

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

五、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

加密时所用

CA 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

15 分钟内完成,逾

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

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

八、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

400-1612-666、*开通会员可解锁*)或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

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详见其他商务要求中的“补充条款”。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

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

修改、补充。甲方: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编号为

___________ 的 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 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 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 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合同标的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 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_____________

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

_____________ 元)。

其他方式。

3.2 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4.2 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 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 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 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 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

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5.4 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 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

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

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 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

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5.4.3 其他要求: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

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

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 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 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

法性负责。

7.4 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

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

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 其他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 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开展服务-福建}}服务;

8.3 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 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

,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 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 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 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 其他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十、履约保证金

□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10.1 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

十一、合同期限

十二、保密条款

12.1 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 其他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

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13.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

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

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

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

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

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

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

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 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十七、其他约定

17.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

CA

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_______

17.5 其他

十八、合同附件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

19.1 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

_______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甲方(采购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 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

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 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 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

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 1.3 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

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 2.1 条规定提

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邀请,

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 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

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 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

],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2.1 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

“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 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

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 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 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 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

有效。

2.6 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 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

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 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

保障法 》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9 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10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

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 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

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

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

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

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

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

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证明材料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资格审查的

1.3 的“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

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二

-2-1 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二

-2-1、二-2-2 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1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

我单位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

一、我单位

(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

(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

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

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2 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

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

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

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

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

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

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

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

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

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

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

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

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

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2.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

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

2.1、2.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

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

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

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

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

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

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

任。

※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

机关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

/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

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

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

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

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

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 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

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 200 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

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

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

有效依据)。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¹,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

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

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

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

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

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

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

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

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 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2.成员方:2.1( 成员 1 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

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3、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

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

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

**:(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还需提供本协议。

-6 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

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

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

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

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注意: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还需提供本协议。

-7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7-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

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报价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报价)一览表

二、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

[350201]GC[GK]2026004

项目名称: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

1(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序号

报价内容

最高限价

响应报价

价款形式

1

第二十六届投

洽会同期举办国

际组织合作会议

服务采购项目

7000000 元

「汇总引用」

总价

备注:无

时间:

签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

[350201]GC[GK]2026004

项目名称: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第二十六届投洽会同期举办国际组织合作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

范围

服务

要求

服务

时间

服务

标准

最高限

单价

数量

计量

单位

总价

1

第二

十六

届投

洽会

同期

举办

国际

组织

合作

会议

服务

采购

项目

{供

应商

响应

}

{供

应商

响应

}

{供

应商

响应

}

{供

应商

响应

}

7000000元

{=总

/数

}

1.0000

{供

应商

响应

}

合计:

备注:无

时间:

签章: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认证种类

*

*-1

供应商自

行填写种

类,并上传

证明附件

以便评审

查看

备注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

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

写。

3、具体统计、计算:3.1 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

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

1 次。

3.2 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 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

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

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

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

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

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

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

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

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

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技术商务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

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

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

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

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

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

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

“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

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

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

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

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

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

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

“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

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

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

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

“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

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

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

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

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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