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和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以及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6)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需具备至少1个包含系统集成内容的电子元器件行业的 WMS 仓储建设类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超过 100 万人民币。”
澄清为:“(六)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需具备至少1个包含系统集成内容的电子元器件行业的 WMS 仓储建设类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超过 100 万人民币。”
二、本次澄清为招标文件序号优化,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文件,故不做延期处理。
三、其余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单位: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88号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邮箱:fuhuimin@chinahongming.com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