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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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341000 

建设名称

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寻乌县长宁镇和文峰乡

建设单位

寻乌县绿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都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路线起点位于橙香大道大路村交叉口,途经长岭村、东团村、上坝村、在鸭子塅位置处穿越马蹄河,接上现状S317,并沿着马蹄河河岸线往北,终于位于长溪村附近。路线全长8.18km,全线共设置大桥3座、主线涵洞23道、边涵12道、路线平面交叉6处、通道2处、养护道班1处。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新建施工便道应尽量避让居民点;同时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篷布的方式,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水泥、石灰、砂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临时存放和使用等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污染。

(2)施工道路进行材料运输时,应做好施工路线选择、车速控制、并在沿线有居民点处采取适当洒水降尘措施,降低二次扬尘污染。各施工单位必须配足洒水车,对施工现场、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靠近居民集中点的敏感区域,在干旱大风的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量和洒水频率,保证路面无扬尘,无积水。

(3)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集中施工、快速施工。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以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扬尘影响时间。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管理措施

开展施工场所和营地的水环境保护教育,让施工人员理解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应在固定地点堆放,避免直接丢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水渠或现有的灌溉沟渠及水管。运输工具维修、运行中滴漏的油污遇雨天会被地表径流融入地表水,对水体造成局部石油类污染。为减少石油类的污染,应加强施工车辆、机械的日常养护和维修,避免滴漏等事件发生。

(2)江西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公路主线K7+720处(鸭子塅大桥)穿越江西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的保育区。该处施工时,生产生活区、材料堆场、机械维修区及储油设施应远离湿地公园及其保护范围布设。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循环回用,不外排。桥梁、涵洞等涉水工程优先安排在枯水期施工,并采用围堰施工、泥浆循环利用、防污帘隔离等措施。雨季停止涉水作业,避免大量泥沙进入湿地水体。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

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严禁直接排入自然受纳水体;施工营地应优先选择租用附近民房;利用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作农肥;对距离现有居民点较远的施工场所,应采取设置化粪池或干厕进行收集处理的方式,经处理后作农肥使用,严禁直接排放。

(4)含泥沙废水处理

含泥沙废水主要来自预制构件厂内的生产废水、施工场站的砂石料冲洗废水以及场地冲刷雨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分别在施工场地内设简单平流式自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或用于施工区的降尘洒水。

(5)含油施工废水处理

施工机械修理场所应设置简易隔油池,必要时配备油水分离器对施工机械冲洗及维修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6)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洗水处理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经沉砂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7)桥梁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跨河桥梁的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桥梁水下部分施工,水下桥墩施工应采用产生悬浮物小的围堰施工工艺。桥梁工地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尽量分类收集,废弃物应在施工中尽量回收利用,其余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联系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在桥梁施工和靠近水体施工路段,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污水;桥梁施工中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河流、沟渠,泥沙及钻渣不得在河道堆存,应在指定地点填埋或送附近综合利用。工程结束后若无其他用途,则必须对堆放点做绿化、美化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应布置好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或隔音罩,降低噪声等,从而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各类机械的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的情况。如噪声源强高的作业可放在昼间(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做适当调整,沿线村庄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排放高强度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应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降低噪声的影响范围和强度。桥梁的施工构件尽量采用工厂化、标准化,尽量避免现场施工。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4)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由于技术条件、施工现场客观环境限制,即使采用了相应的控制对策和措施,施工噪声、振动仍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要向沿线受影响的居民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以提高人们对不利影响的心理承受力;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5)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

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布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6)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要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推土机、挖土机等强噪声源设备的操作人员应配备耳塞,加强防护。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废料要及时运走、规范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含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临时占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工程应选择空旷、地表植被稀少的地段。临时用地应尽量缩短使用时间,使用后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除部分施工便道留给地方作为农用便道外,其余施工便道也应尽可能复垦为耕地,或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应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工程用地的数量,其面积不应大于设计规定的面积,禁止随意的超标占地。

(2)陆生植被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如需搭建临时建筑,应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涉及草地路段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草地火灾的发生。路基施工、临时施工场地施工前,应将占用农用地的表土层(其中耕地约40-100cm厚,即土壤耕作层)剥离,并在临时表土堆场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土地复垦。路线经过良田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根据原来地块的用途,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

(3)陆生动物保护措施。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山放炮等。

(4)水生生物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对水生生物栖息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在水中进行桥梁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及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应收集后和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桥梁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水中。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产卵期(5月-8月),避免对产卵生境的直接影响。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5)临时工程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占用土地原有生态功能。拆除临时设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拆除前应与当地政府沟通是否可以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进行拆除作业,拆除作业完成后再将表土均铺在平整后的场地内,不低于30cm,采取绿化方式恢复植被,以恢复土壤功能,恢复为农田后交还农民。

(6)江西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的环境保护措施

①及时清理残留建筑垃圾,定期做好水面清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对工程区域进行全方位的建筑垃圾清理,以减少对湿地环境的持续影响。对湿地公园外围施工场地、生活场地拆除和清理残留垃圾,并做好施工场地、堆料场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减少对湿地公园外围环境的持续影响。协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水利等相关部门,定期对水面进行垃圾清理和清运,保持水面清洁。

②加强附近区域的日常巡护。做好植被恢复后续护理工作和工程建设,对局部的湿地生境、水岸有一定的阶段性破坏。破坏区域均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植被恢复等措施,但植被恢复仍需一个持续的过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护,及时了解植被恢复情况,督促施工方定期护理破坏区域恢复植被的护理(如洒水、乔木固定等)。

③加强湿地生态跟踪监测。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加强湿地持续保护,应对工程建设完成后的湿地生态环境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密切关注区域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分析其变化原因,及时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水系水文、水质、植被及植物资源、动物资源、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及结构等。

④严格控制营运期车辆污染物排放。降低生态风险随着桥梁营运,车流量和人流量不可避免的增加,尤其是车辆产生的尾气、噪声等污染对动植物栖息环境和水环境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建议在桥梁两岸、两岸连通的道路两侧建设植被隔离带,以减缓交通车辆和人为活动对湿地公园产生的不良影响。

⑤规范标识标牌,规范车辆及人为活动要求。工程横跨湿地公园湿地保育区,为更好的保护动植物栖息环境,应进一步完善包括“禁止鸣笛”“限速”“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戏水”“爱护花草”等警示、提示牌,用良好的通行准则和人为活动规范,尽可能的减少车辆和人为活动对湿地公园的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汽车排放的尾气及道班产生的油烟。通过加强对大交通量路段的环境监测工作,以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污染;在道路两侧加强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和道路扬尘,保护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效果;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道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及道班产生的油烟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靠近水体路段附近设置明显标志,禁止过往车辆随意丢杂物;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的卡车上路行驶;设置路侧排水沟以及线外涵洞等连通排水沟;路侧排水沟、边沟等均采用浆砌片石进行全铺砌防护等措施。采取车辆运输散落控制、路面清扫等非工程措施和植草渠道、干式滞留池等工程措施。对于邻近湿地公园路段,项目拟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径流经边沟、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砂池、生态沟渠、隔油池等设施处理。通过沉淀、过滤及隔油作用,可有效去除大部分悬浮物和石油类污染物,降低进入湿地水体的污染负荷。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环境敏感点离公路的远近、超标量及当地实施措施的可能性,在敏感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在途经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道路两侧前排居民房进行功能转置。加强绿化,在道路两旁及其它声源附近种植高大树木,利用植物的减噪作用降低噪声水平。绿化林带宜采用乔灌草复层种植结构,保证有良好的郁闭度,宽度不宜小于10m。 在条件许可的路段,可以把栽植的绿篱植物和建造声屏障或堆筑土堤搭配结合。在公路营运后应加强对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掌握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情况,并对超标敏感点的降噪措施进行及时的调整或补充。落实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运营期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相应噪声标准、规范要求的范围之内,预留环保投资。另外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可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乘客在公路上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填埋场处理,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道班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管理措施

加强运营期生态监测。公路运营期需进行生态影响的监测工作,主要监测生境的变化,植被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来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工程管理机构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工程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2)公路绿化与景观建议

公路用地范围内全面绿化栽植,可起到保护路基、防止土壤侵蚀、美化路容景观的作用,同时可补偿因公路征地损失的绿地,起到调节沿线带状地区的生态环境作用。建议绿地系统建设,尤其是道路两侧的绿地应乔、灌、草相结合。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树种、草种的选择应对各地区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当地优良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新的优良树种草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由于道路存在严重的汽车尾气污染,道路绿地系统应尽量选择抗污染性能好的植物。

此外,在公路绿化建设过程中除考虑选择当地适生速成树种外,在布局上还应考虑多种树种的交错分布,提高道路两侧植物种类的多样性。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本项目在穿越江西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路段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并按照设计要求配套桥面径流收集设施、截流设施或事故应急措施。当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可通过交通管制、事故拦截、应急围堵及污染物收集等措施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同时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及林业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江西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安全。

(2)运输危险品的车辆通过拟建公路时需提前申报,强化有关危险品运输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公路管理部门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单位、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规程,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在桥梁段应建设防撞护栏,按规范设计防撞等级,确保达到防止事故车辆坠落的强度要求。加强对防撞护栏的巡查、养护及加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运输品运输人员的培训,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可能性。制定危险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及时启动,迅速处置。

(3)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有关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重要水域路段的安全,尤其是穿越水体的桥梁。

(4)公路管理部门应在穿越桥梁路段设置紧急报警电话标牌,注明相应公路管理部门、公安消防、环保部门的电话号码,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及工作人员立即汇报公路管理部门、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确保及时派出环境专业人员和监测人员到场工作,对水体进行监测和分析,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公告、化学处理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电子版

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解压密码:123

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解压密码:12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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