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开源科技有限公司红桃钨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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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赣州市开源科技有限公司红桃钨矿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731-20268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685088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赣州市生态环境局8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赣州市开源科技有限公司红桃钨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赣州市南康区赤土畲族乡三村村

建设单位

赣州市开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改扩建,代码2403-36*开通会员可解锁*-692013,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4°31′20″~114°32′09″,北纬25°38′28″~25°39′36″,矿区面积1.4558km2。项目行业类型为B0931钨钼矿采选;建设内容:提升采选规模、改进选矿工艺并对部分工程建设内容、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按环保要求改建尾砂暂堆场、废石堆场等储运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保工程及给排水系统;扩建现有井下开采系统(包括开拓运输系统、回风系统和其他设施)、选矿厂等主体工程,在已建选矿厂内添置部分选矿设备、增加选矿环节以提升产品的选矿效率;依托现有供配电系统、办公生活区、炸药库等辅助及公用工程、矿山运输道路等储运工程。现有东侧320主平硐配套的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废石场及运矿道路均废弃,不再使用。

生产工艺:矿山采用平硐~斜井联合开拓,浅孔留矿法采矿。选矿采用手选、重选,辅以小段浮选,获得合格的钨精矿。

主要生产设备:凿岩机、运输矿车、空压机、排水泵、主扇风机、提升绞车、喷浆机、颚式破碎机、螺旋分级机、棒磨机、摇床、打石机、毛毯回收机、高效浓密池、25平方陶瓷过滤机等。

产品方案:采选规模提升至3万吨/年,年产钨精矿(WO3 65%)155吨,矿山服务年限6.6年;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小时7200h;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9.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矿井通风废气、物料装卸粉尘、废石场扬尘、尾矿暂堆场扬尘、破碎筛分粉尘、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等。

矿山井下采掘作业时应充分洒水降尘,加大风井抽排力度降尘减少矿井通风废气影响;装卸、给料、转载过程中,采取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物料装卸粉尘影响;对废石场采取充分洒水降尘、覆盖抑尘网等措施降低废石场扬尘;尾矿暂堆场采取喷雾洒水、加强周边绿化、建设挡雨钢棚等措施,降低尾矿暂堆场扬尘;破碎筛分工序采用湿式作业降低破碎筛分粉尘;运输车辆限载、限速、保持路面湿度(洒水)、清洁、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运输扬尘;厨房配置除油效率在80%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经处理后油烟引至屋顶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及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废石场淋溶水、选矿废水、矿坑涌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转载装卸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废石场淋溶水收集后用于废石场洒水降尘,雨季多余部分经絮凝沉淀后外排赤水河;选矿废水经废水处理站(规模600t/d)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矿坑涌水采用地表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工业场地洒水降尘、选矿用水,剩余部分经过絮凝沉淀+除铊沉淀后外排赤水河;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充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转载装卸废水用于矿石和废石转载、装卸给料场地设置的喷雾除尘装置用水,废水经蒸发损耗,不排放;初期雨水收集后引入选矿厂下游设置的60m3初期雨水池,再导入废石场沉淀池与多余的废石场淋溶水一道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生化装置(规模20t/d)处理后达标排放。

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中铊排放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标准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气流噪声源(如风机、空压机)加装消声器,噪声设备与基础间安装减振装置,空压机、水泵、破碎机、摇床等加设隔声设施(如封闭隔音间),加强噪声源周围建筑围护,采用封闭结构;潜孔钻机、空压机等设备要注意润滑,老化和性能降低旧设备及时更换;矿区、尤其是破碎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绿化树木;加强施工队伍教育,减少人为噪声。改进中深孔爆破技术,控制装药量,采用多排孔延时爆破、多段爆破,采取技术措施控制爆破振动方式、降低爆破噪声,实行昼间爆破、夜间不爆破的定时爆破模式,爆破前先通知附近村民;运输车辆应少揿喇叭、控制车速、严禁鸣号、超载超速,控制在白天运输、装卸作业,设备操作轻拿轻放,远离周边噪声敏感目标。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有废石、拦渣坝及沉淀池沉渣、选矿尾砂、污水处理污泥、废滤布、毛钨矿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废石堆存于废石堆场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选矿尾砂、沉淀池沉渣和污水处理污泥堆存于尾砂暂堆场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滤布和毛钨矿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项目设置占地约10㎡、设计堆高2m、有效库容约16m³的一般固废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

项目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及机油瓶、实验室检测废试剂和废液、废硫化钠包装袋,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设置占地约5㎡、有效面积4㎡、设计堆高1m、有效库容约4m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造和管理。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报告书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原则与目标,落实报告书8条地表沉陷防治措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土地复垦工程设计、矿区专用道路生态恢复、尾砂暂存场复垦生物化学工程、矿山服务期满后生态重建等生态保护措施。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定期对选厂设备、尾矿暂堆场及相关处理构筑物进行巡视、监控和维护,确保各项工程运行良好,一旦发生设备或构筑物运行异常,应该及时排除,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将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池等为重点防渗区,该区域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和严格防渗、防腐和防爆措施,收集池周围须设置具有强防渗性的围堰和集水沟;基础的防渗需从上至下依次采用“洒青砂绝缘层+砂垫层+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小于10-7cm/s)+1.0m厚度粘土或原土夯实”的防渗方式;将选矿厂、废石场、各处沉淀池、初期雨水池、尾砂暂堆场、井口工业场地、炸药库及其它生产单元划为一般防渗区,该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材料,防渗性能应高于厚1.5m、渗透系数小于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半地下水的构筑物应采取混凝土砌筑,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水池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混凝土水池耐久性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办公生活区划为简单防渗区,该区域采取水泥硬化,视情况做防渗处理。

项目设置3口地下水监控井,初次监测指标应包括GB/T 14848表1常规指标,即:pH值、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LAS、氨氮、耗氧量、硫化物、钠等。后续监测指标应包括前期监测超标的指标,以及特征污染物:pH值、溶解性总固体、铜、锌、氨氮、耗氧量、硫化物等。水质监测半年1次,地下水水位监测频率为每个季度1次,监测水位标高、埋深。设置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浅层样1年1次,深层样3年1次。

加强管理和区域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建立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出现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扩散。

六、营运期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完善原有项目已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针对炸药库及尾砂暂存场),落实报告书关于废石堆场、地质灾害、环保设施失效、尾矿输送管线泄漏、 爆破材料使用、选矿厂事故、废机油贮存、柴油储罐等环节风险防治措施和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单元、矿区、矿区外围),加强管理,雨季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排除险情;边生产、边植被恢复;炸药贮存过程应注意防火、防爆和防潮,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与管理规定,加强保管人员责任意识;加强环保工程设施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停止排污和抢修;选矿车间、脱水车间设置1处10m3事故池,暂堆场下游设置18m3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站下游设置1处150m3事故池,用以接纳尾矿输送管线破损事故时外排的尾矿浆。

七、项目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有COD、TP,其排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COD9.131t/a、TP0.026t/a)。

八、碳减排措施。根据项目能源消耗和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情况,预计二氧化碳排放量折合384.91t/a。项目应选择效率高、能耗少的设备,减少单位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建立合理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尽可能安排集中连续生产,促进减排降碳。

九、设置防护距离。根据项目报告书测算,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设置以各处工业场地边界分别向外延伸50m区域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电子版

赣州市开源科技有限公司红桃钨矿改扩建项目(报批稿7.30)

赣州市开源科技有限公司红桃钨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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