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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州高新七路项目劳务协作)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高新七路项目劳务协作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 鄂州高新七路项目劳务协作 ;
1.2采购人: 清鸿同创(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主体:鸿基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高新七路(红莲大道-环湖路)西起红莲大道,向东止于环湖路,沿线与纵二路、纵三路平 面相交,道路全长约 2.3km。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市政管网非开挖修复作业提供劳务协作服务;工作内容同时包含合同中未注明,但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80万元;采购人为清鸿同创(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执行和签订单位为鸿基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1采购范围: 鄂州高新七路项目劳务协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无 ;
2.3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高新七路 ;
2.5质量要求: 满足管网非开挖修复劳务工作需求;
2.6安全目标: 无安全事故 。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
3.1.2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②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 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需按实际施工人员数量情况至少配置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安全员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安全员配置原则为: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6年01月09日至2016年01月 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需使用CA数字证书,已缴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年费的供应商可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供应商需准确下载并填写《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关于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若因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不符且未及时修改、CA数字证书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按“递交响应文件”选项)。
温馨提示: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提醒: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5.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2在第二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开进行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3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启,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启的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未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4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进行文件开启解密,使用CA数字证书或信封密码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 购 人:清鸿同创(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主体: 鸿基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6号佳兆业广场北塔2406
联 系 人: 丁 芳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