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6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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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局办公室电话)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肇州县肇州镇八厂东街156号   邮    编:16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六和饲料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杏山工业园

大庆六和饲料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厂区现有的1台2t/h蒸汽热水两用燃煤锅炉及烘干塔配备的燃煤热风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应进行拆除。考虑未来发展需要,故本项目拆除现有一台2t/h蒸汽热水两用燃煤锅炉、烘干塔配备的燃煤热风炉、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及软化水处理装置等,依托现有锅炉房及30m高烟囱,改造为一台3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为用于生产用热及冬季供暖,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现有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杏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噪声:本项目风机、水泵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和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原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锅炉灰渣、锅炉布袋除尘器收尘袋装收集,暂存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每年更换一次布袋,废布袋不在厂区暂存,由厂家更换回收利用;软化水制备系统每年更换一次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暂存由厂家更换,回收利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气:本项目锅炉烟囱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30m高烟囱,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生物质燃料储存在全封闭燃料库,装卸过程均在燃料库内进行,上料在全封闭锅炉房内进行,灰渣、布袋收尘袋装收集暂存至全封闭灰渣库,且锅炉房、灰渣库定期洒水降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危废贮存点采取重点防渗,地面和裙脚进行防渗,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地面为无裂隙的耐腐蚀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现有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锅炉房、灰渣库、燃料库采取地面硬化措施。

2

黑龙江四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根电线杆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经济开发区丰乐工业园区内

黑龙江四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兴建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项目选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经济开发区丰乐新兴产业园区内,租赁黑龙江省佳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区20000㎡土地。利用厂区原有两栋面积180㎡的建筑作为办公区域和仓库使用;生产区域、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利用原有闲置空地进行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条电线杆生产线,预计年产水泥电线杆20000根。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产环节的蒸汽回收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下水管道排入丰乐工业园区防渗化粪池,由园区统一通过罐车拉运至杏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肇州县杏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控制标准。

噪声:本项目设备安装减震垫减震降噪、距离衰减;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工序粉尘通过收集回用生产;边角料、锅炉产生的灰渣、旋风+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通过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废气:本项目搅拌机

产生的颗粒物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水泥罐产生颗粒物布袋除尘器,通过水泥罐顶部呼吸口高空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烟气经过旋风+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锅炉烟囱DA00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采用重点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铺设2.0mm厚HDPE膜防渗,采用混凝土防渗,混凝土抗渗标号为P6,厚度为20cm,并涂防腐防渗涂层。渗透系数达到≤1.0×10-10cm/s。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