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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110011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甲1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205房间)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药科大学抗衰老研究院细胞中心项目 |
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
沈阳药科大学 |
辽宁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在《南塔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NNT)范围内。本项目实验楼位于沈阳药科大学校区内,项目北侧为在建工程,南侧为闲置锅炉房与物业办公室,西北侧为食堂,西南侧为办公楼,东侧为药科大学研究生公寓;根据南塔单元用地规划,项目用地为教育科研用地,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占地面积 936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820 平方米,主体建筑为 1 栋 2 层实验楼及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主要开展抗衰老创新药物、高端大健康产品及先进医疗技术的研发,聚焦抗衰老领域前沿科学研究。项目仅从事研发性实验,不涉及中试及生产类活动,无产品产出,不属于自建自用质检检测实验室,也不属于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旨在打造国内领先、特色鲜明的抗衰老专业科研与技术创新平台。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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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检测中所用原辅材料均为国家实验标准中要求的化学试剂,本项目有机试剂使用量较少,本项目实验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通风橱收集后引入SDG+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 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水、纯水制备浓水与第三次容器清洗水由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沈水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其他一般固废高温灭菌后按一般固废处置,符合资源化处置要求。 3.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废反渗透膜厂家回收,废耗材(含灭菌处理后的废玻片、废枪头、废EP管、废研磨管、废离心管)、废样品、废组织沉淀、废基质胶、废培养基高温灭菌处理后,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二层南侧,建筑面积约9.98m2。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过期试剂及药品、废紫外灯管、废切片、实验废液(含容器前两次清洗废水)、具有危险特性的废一次性实验用品(一次性乳胶手套、废PVDF膜、废滤纸、废滤网、废滤膜)暂存于一层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贮存点位于一层东南侧,面积约11.07m2。 4.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处理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