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4日拟作出沈阳超翔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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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中关村创新大厦B座一楼工程建设专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十九号路21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八街7-1号

沈阳超翔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日晟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超翔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租用沈阳天机电机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生产,租赁总占地面积4876.8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776.87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电线电缆4000km。主要生产工序为绞线、绕包、绝缘挤出、紫外光辐照交联、冷却、绝缘测试、成缆、护套挤出、冷却、喷码及包装。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本项目员工35人,3班制24小时工作,年工作300天。项目供电、排水依托市政,用水为地下水,办公室采暖为电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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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绝缘挤出废气、护套挤出废气、喷码废气和危废贮存废气。

绝缘挤出废气、护套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喷码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危废贮存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绝缘挤出、护套挤出、喷码、危废贮存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部分逸散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逸散的危废贮存废气在危废点内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冷却循环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用作夏、春、秋三季洒水抑尘用水(冬季贮存),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彰驿站镇(新民屯)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成缆机、挤出机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塑料、废金属丝、废滤网、废填充绳、废云母带、废钢带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墨瓶、废添加剂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UV灯管,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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