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作出沈阳市辽中区傅华、波涛、宏亮、俊廷、康丹、林森木、林松、薪长胜、兴桥、朱俊、艺展、昊森等12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3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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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市辽中区傅华、波涛、宏亮、俊廷、康丹、林森木、林松、薪长胜、兴桥、朱俊、艺展、昊森等12家建设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

沈阳市辽中区兴桥木业加工厂

朝阳市伯锐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沈阳市辽中区波涛木板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六社区,占地面积为7820.4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锯切车间、1座热压车间、1台2.5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原木、脲醛胶、面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锯切、调胶、施胶、热压等生产工序,年产人造板12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二)沈阳市辽中区宏亮木材加工点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西山村,占地面积为7783.0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锯切车间、1座热压车间、1座仓库、1台2.5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1座库房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原木、脲醛胶、面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锯切、调胶、施胶、热压、砂光等主要生产工序,年产人造板12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三)沈阳市辽中区俊廷木材加工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偏堡子村,占地面积为2730.5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锯切车间、1座热压车间、1座仓库、1台150千瓦电锅炉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原木、脲醛胶、淀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锯切、调胶、施胶、热压等生产工序,年产人造板9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四)沈阳市辽中区康丹木板加工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六社区,占地面积为6612.3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锯切车间、1座热压车间、1座烘干房、1座仓库、1台2.5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原木、脲醛胶、面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热压贴面生产工序,年产人造板15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五)沈阳市辽中区林森木木材加工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四社区,占地面积为7384.0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锯切车间、1座热压车间、1座原料库、1座仓库、1台120千瓦电锅炉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原木、脲醛胶、面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锯切、调胶、施胶、热压等主要生产工序,年产人造板9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六)沈阳市辽中区薪长胜木材加工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大莲花村,占地面积为8278.1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热压车间、2座原料库、1座产品库、1台2.5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板芯、贴纸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贴纸、热压、裁边生产工序,年产贴面饰面板9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七)沈阳市辽中区兴桥木业加工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大莲花村,占地面积为3945.1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锯切车间、1座热压车间、1座库房、1座原料库房、1台2.5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原木、脲醛胶、面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锯切、调胶、施胶、热压等主要生产工序,年产人造板9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八)沈阳市辽中区朱俊木材加工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三社区,占地面积6415.1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锯切车间、1座热压车间、1台2.5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原木、脲醛胶、面粉为原料,通过锯切、调胶、施胶、热压等生产工序,年产人造板12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九)沈阳市辽中区林松木材加工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五社区,占地面积3383.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锯切车间、1座热压车间、1座烘干房、1座库房、1台2.5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原木、脲醛胶、面粉为原料,通过锯切、调胶、施胶、热压等生产工序,年产人造板12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十)沈阳市辽中区傅华木材加工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五社区,占地面积8476.9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2座锯切车间、2座热压车间、1座烘干房、1座库房、1台2.5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原木、杨木皮、脲醛胶、面粉为原料,通过锯切、调胶、施胶、热压等生产工序,年产人造板9万张。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十一)沈阳市辽中区艺展木门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六社区,占地面积6951.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冷压车间、1座生产车间、1座原料库、1座成品库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木材、热熔胶、白乳胶、水性清面漆、溶剂型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裁板、打磨、雕刻、冷压、喷漆、封边等生产工序,年产木门4000套。项目供电、供水均依托市政设施,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十二)沈阳市辽中区昊森门厂

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六社区,占地面积5038.3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木门生产车间、1座铁门生产车间、1座原料仓库、1座成品库、1台2.5吨/小时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提供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以木材、铁板、白乳胶、发泡胶、PUR胶、热固性粉末涂料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刷胶、冷压、封边、剪板、喷粉、烘干、热合等生产工序,年产木门和铁门各4000套。项目供电和供水均依托市政设施。(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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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沈阳市辽中区艺展木门厂裁板、雕刻、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漆、喷漆、自然晾干等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式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

沈阳市辽中区昊森门厂喷粉工序在封闭喷粉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其余各单体项目使用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均需配套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项目切割和砂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根据“报告表”提供的脲醛胶、PUR、白乳胶、热固性粉末涂料检验报告及MSDS,项目使用的脲醛胶、PUR、白乳胶和热固性粉末涂料的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根据“报告表”,除沈阳市辽中区艺展木门厂和沈阳市辽中区昊森门厂外其余各单体项目厂界处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沈阳市辽中区艺展木门厂和沈阳市辽中区昊森门厂界处和车间外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旱厕后定期清掏。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各自的封闭生产车间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各单体项目厂界处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胶、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抹布废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漆渣、洗枪废水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暂存于各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布袋、废面粉袋、除尘灰、炉渣、废滤芯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各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各单体项目将危废贮存点、热压车间、锅炉房、旱厕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库房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各单体项目在运营期内,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保护好现有植被基础上,在厂区范围内尽可能种植植被,达到减小风速,充分保护地表疏松土层、防止土地沙化的目的。

    7、环境风险

各单体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分别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