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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铁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11002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铁西大帜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96号 |
沈阳铁西大帜医院有限公司 |
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96号已建成闲置商铺一层A14-B10、二层A12-B10,总建筑面积4332.13m²。主要从事睡眠障碍诊疗服务,共设置住院病床20张,门诊日接诊量为100人次。本项目属于-级综合医院,专业特色为多学科睡眠医学中心,诊疗科目包括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中医科等。本次评价不包括放射性环境评价内容,放射性设备等辐射相关内容需另行评价。 |
同意 |
无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煎药废气和艾灸废气经冷凝后与收集后的污水处理间废气经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医院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厂界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医务人员生活污水、病床废水、门诊废水、药材清洗及煎药设备清洗废水、煎药冷凝水等。运营期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 t/d)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沈阳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报告表”,项目医院污水总排口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及《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报告表”,运营期东、西、北三侧院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南侧院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未沾染药物污染的外包装、废药渣及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废活性炭密封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未沾染药物污染的外包装和废药渣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包装定期外售处置,废药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