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皖美宝藏小城安徽高速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7-28
发布于
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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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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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凤阳县皖美宝藏小城安徽高速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为持续擦亮“皖美宝藏小城凤阳”文旅品牌,计划利用安徽省高速高炮广告集中开展皖美宝藏小城宣传,围绕明文化、小岗红色、山水生态、城市形象设计宣传画面,精准覆盖过境自驾与跨区域客流,进一步提升凤阳知名度,吸引周边客源,在合肥南绕城、合宁、合徐南、合徐北、徐明、阜新、滁淮高速、滁州西环、合阜、阜周、界阜蚌等高速户外高炮或落地大牌广告牌画面展示,合肥绕城高速不得少于6座双面高立柱广告牌,总计不少于50座,发布周期为一个月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3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拟投放广告的合肥南绕城、合宁、合徐南、合徐北、徐明、阜新、滁淮高速、滁州西环、合阜、阜周、界阜蚌等高速沿线广告媒体资源和广告位全权归属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且据有独占性,两家产权单位已将所辖高速公路全部广告传媒业务的规划、建设、经营权限全权独家授予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代理行使,该公司既是上述沿线广告牌资源的唯一合法经营者,也是唯一具备完整广告发布、画面制作、现场拆装及高速合规施工报备能力的经营主体。鉴于高速广告点位资源权属专属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法定情形,因此只有从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处采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8栋5楼

三、公示期限

202507282025080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 系 人:孙股长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仁爱路东100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艺茜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77号(世贸大厦)A楼商务办公1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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