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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着力提升审计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与效率,促进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根据《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现对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进行动态调整,请有意愿的审计服务中介机构踊跃参加。
一、备选库类别
中国诚通根据业务类型,将备选库分为会计师事务所库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两个子库。本次调整,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可同时申报两个子库。
二、参选条件
(一)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享有独立民事权利,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中介机构持续运营五年及以上,且年检合格;
3.会计师事务所应在中注协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百家排名名单中;
4.工程咨询、造价机构库涉及的中介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中介服务资质,并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完成企业信息备案;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架构、严密的内部控制管理,在全国或者所执业的行政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服务团队入库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从业记录、诚信记录和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配合检查;
2.能正常开展业务咨询及业务洽谈,能积极响应选聘工作,配合度高,能签订业务承接合同及保密协议等;
3.过往服务未给集团及各企业带来损失或不良影响;
4.持续执业五年及以上,且相关资质证书年检合格;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中介机构禁入条件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或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内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3.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的;
4.超越资质承接业务,出租出借资质、人员证书挂靠;
5.擅自转包、分包业务;
6.同时接受委托人和施工方双方对同一项目造价咨询;
7.出具虚假、失实造价成果文件;
8.国务院国资委或集团认定为不适当机构的;
9.被清出中介机构备选库未满3年的;
10.在申请进入中介机构备选库时存在弄虚作假的;
11.与集团或各企业有诉讼或仲裁的;
12.经考核不符合集团及各企业工作要求的。
(四)中介机构服务团队禁入条件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内因服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3.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的;
4.国务院国资委或集团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5.被清出集团中介机构备选库未满3年的;
6.在申请进入中介机构备选库时存在弄虚作假的;
7.与集团或各企业有诉讼或仲裁的;
8.经考核不符合集团及各企业工作要求的。
三、参选材料
参选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构简介
简介应包含成立时间、执业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组织架构、专职持证人员人数、执业五年以上人数、办公场所及面积、近三年审计业务(或“工程咨询、造价业务)总收入、质量内部控制管理、现代化审计技术和工具使用情况、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制度及保密认证情况、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备案情况(如有)等主要内容。
(二)服务团队简介
1.明确中介机构联络人,并提供其简历及其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和邮箱)。
2.团队名单及其介绍。重点在相关的执业经验,需附团队主要负责人员、有签字权的业务骨干、质量复核合伙人的身份证及执业证复印件、近5年年检合格的记录。
(三)成功案例
1.请列明近三年为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内部审计或工程造价、咨询的经验和案例,并对内部审计服务项目及内容进行简要描述。案例数量不少于10项。
2.请提供合同关键页或项目成果摘要、报告编号、报告签字页等。
(四)所获荣誉
中介机构或服务团队近三年所获各项外部荣誉、评价及排名,特别是所获国资央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评价、入库或排名情况。
(五)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需负责人签字、中介机构总所盖章(请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六)申请承诺书
需负责人签字、中介机构总所盖章(请见附件2《申请承诺书》)
(七)中介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近5年年检合格的记录(加盖公章)
(八)其他说明事项
申请文件需以文件格式编排打印,一式七份。中国诚通对各申请方申请文件将不予以返还,并根据集团相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处理申请方申请文件。
四、注意事项
1.中介机构内部若有利益冲突条款,请提前做好内部协商,最终以总所盖章文件为准。
2.有意参选的中介机构,请于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一式七份,至少一份正本)邮寄或专人送至我公司审计监督部,并将电子扫描版及可编辑版材料发至邮箱 cctshenji@cctgroup.com.cn。
3.本公告所涉时间均以公告发布日为基准。
4.通过评审入库者,我公司将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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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丙12号院2号楼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申请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