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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和《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及《天等县公安局政府采购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拘戒所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公告项目名称:
天等县拘戒所中央热水工程
二、工程概况及规模:
(一)项目地点:天等县拘戒所
(二)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安装“空气能热泵机”一台、“不锈钢保温箱”一个、“循环泵”一台等。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捌万贰仟柒佰伍拾捌元捌角伍分(¥:82758.85元)。
三、施工时间要求:15天
四、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或公司。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公司,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三)施工单位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或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
5.报价函原件。
上述材料交盖章复印件,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报名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五、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天等县拘戒所(天等县龙岩路3号)。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所长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天等县龙岩路3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天等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天等县公安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实施内容 |
计划投资(万元) |
确定施工单位方式 |
备注 |
| 1 |
天等县拘戒所中央热水工程 |
天等县拘戒所 |
安装“空气能热泵机”一台、“不锈钢保温箱”一个、“循环泵”一台等 |
8.275885 |
三重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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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