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天等镇应村下屯、应村中屯、仕民村界屯、稻香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设计单位报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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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28
发布于
广西崇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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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26〕443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天等县天等镇应村下屯、应村中屯、仕民村界屯、稻香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设计单位报名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天等镇应村下屯、应村中屯、仕民村界屯、稻香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采购数量:一家

三、设计服务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设计等。

四、计划投资金额:465万元(最终以评审价为准)。

五、项目设计费上控价: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下浮报价。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七、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国内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 ;

(二)报名地点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41号);

)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设计单位*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4.报价函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依法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deng.gov.cn/)发布。

十、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41号

监督部门:中共天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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