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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15)相关规定,经饭店自愿申报,属地旗区文旅局初审推荐,鄂尔多斯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星评员现场评定检查,认定内蒙古万家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国之骄酒店、内蒙古申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康巴什区分公司鄂尔多斯万达锦华酒店、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莲沙度假岛、内蒙古双满福源酒店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双满贵都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内蒙古祥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祥嘉旅居康养酒店、内蒙古蒙之旅度假旅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乞颜部落等7家单位为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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