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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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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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只包子建设项目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普田大道138号2号楼三楼自西向北6-7间

嵊州市力银食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30万元,主要采用配料、和面、面皮压制、馅料制作、成型、蒸制等生产工艺,购置真空和面机、绞肉机、切菜机、蒸汽隧道、冷库和环保设备等生产设备,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3000万只包子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生产废水经经隔油+SBR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加盖并且定期在废水处理站附近喷洒除臭剂和加强绿化建设;配料、和面粉尘经和面机自带粉尘回收装置回收后于和面车间内无组织溢散,要求加强清扫;制皮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溢散,要求加强清扫。

噪声: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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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御笙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70万件电声配件建设项目

嵊州市甘霖镇嵊义线(新锐·万马(嵊州)智造产业园27#-1)

嵊州市御笙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投资 200 万元,利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嵊义线(新锐·万马(嵊州)智造产业园 27#-1)自有厂房进行电声配件生产加工,建筑面积为 2031.02 平方米。项目主要采用拌料、注塑、破碎、修边、检验等技术和工艺,购置注塑机、破碎机、拌料机等设备,实施年产 270 万件电声配件建设项目。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甘霖镇污水处理厂(二期)统一达标处理后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 23m 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82、8379682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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