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浙江绍兴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嵊州市农商融合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工程二期

嵊州市丽湖区块丽南路以南

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186.89亩,总建筑面积10.02万平方米,拟投资78322.9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丽南路以南新建实训中心,教学楼,1号学院楼,2号学院楼,3号学院楼,1号宿舍楼,2号宿舍楼,3号宿舍楼,学生食堂共9幢建筑,机动车停车位78个,非机动车位972个。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不排放;生活废水依托可移动式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定期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优化施工布局,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禁止夜间施工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由专门的清运单位负责;做好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的恢复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杀菌消毒处理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建筑物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建筑物屋顶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垃圾房由专人负责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垃圾袋及时封口,垃圾桶保持密闭,及时运至市政垃圾站,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

噪声:合理布置校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实验室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79682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