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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镇级合作医疗药品供给层级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发展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用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民生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卫健局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慢性病用药管理、药事服务能力提升和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全市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一、建立并完善桐乡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与桐乡市“两慢病”药品目录动态遴选机制
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布置的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工作,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收集、论证、调整和反馈机制。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为重点,定期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评估,指导县域内相关单位制定用药遴选和调整规则,做好余缺药品调剂使用、缺药登记等工作,推动县、乡镇、村用药种类衔接,并实行动态调整。下一步,将指导医共体牵头医院会同其成员单位,围绕本地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慢性病,以及群众反映较集中的专科延续用药需求,定期开展基层用药需求摸排。对临床确需、使用稳定、符合基层诊疗能力和用药安全要求的药品,按程序纳入桐乡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与桐乡市“两慢病”药品目录,推动上级医院常用慢病药、常见病药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药品可及性。
二、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建设共享(云)药房
将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共体牵头医院发挥统筹作用,探索建设共享药房、完善药品调剂机制。对镇级医疗机构使用频次较低、单独储备成本较高,但患者确有治疗需求的药品,将指导医共体建立“需求登记、上级审核、统一调配、规范配送、全程留痕”的工作流程。对经上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病情稳定并适合在基层延续治疗的慢病患者,探索通过延伸处方、长期处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在确保用药安全和处方规范的前提下,方便患者在基层复诊取药。
三、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提升基层药学服务能力
组织各医疗集团陆续开展抗菌药物处方权与调剂权培训,麻精药品、毒性药品、易制毒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权与调剂权培训以及抗肿瘤药物处方权与调剂权培训。2025年浙江省紧缺人才药师岗位培训项目先后选送5位药师。各市级医院积极开展糖尿病联合药学门诊,药物治疗管理门诊,肿瘤药学咨询门诊,PCCM咳喘药学门诊,2025年药学门诊服务患者超1200人次。积极开展上级医院药师下沉帮扶,2025年下沉帮扶达123人次。
四、立足医疗服务管理职能,协同推进医保配套政策衔接
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和处方管理,确保下转用药符合诊疗规范、用药指征和医保基金使用要求。推动医共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处方信息、转诊信息、用药信息互联互通,为医保审核和费用结算提供规范依据。会同医保部门研究基层延续用药、慢病长期处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问题,努力减少群众因往返上级医院购药产生的交通、时间和经济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药品保障能力向基层延伸,努力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得上病、买得到药、用药安全、报销顺畅。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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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淑晔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