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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同安区海拉汽车电子元器件生产设备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和海拉厦门工厂研制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集成路 1446 号第一层;
三、建设单位:海拉(厦门)电气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 202512 海拉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