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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园区进港航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6:52:13 发布者:y1234 访问量:2 收藏
本项目现已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连江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园区进港航道工程
建设地点:马尾船政(连江)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园区码头船舶回旋水域至闽江口七星礁附近水域。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在闽江通海航道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全长约21.15km,建设规模为满足特种船舶(空载7万吨级散货船、空载7万GT级汽车滚装船、特定空载集装箱船和特定空载油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增设1处会船区和1个锚地,总疏浚工程量43.61万m3,炸礁工程量2926.5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江县现代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锦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765150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70476160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填写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其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2、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通过链接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报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填报相关意见后通过电话联系、发送邮件等方式报送相关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3、首次公示意见征求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连江县现代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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