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职工之家综合展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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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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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粤港澳职工之家综合展厅项目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6176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总工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粤港澳职工之家综合展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粤港澳职工之家综合展厅项目

二、 招标单位:广东省总工会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7860644

邮 箱:syz@ebidding.com。

三、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3.1项目编号:0724-2620DS105834

3.2项目概况:

3.2.1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东园横路1号一层、三层、四层及十九层设置4处展厅,其中首层展厅面积440平方米,三层展厅面积257平方米, 四层展厅面积210平方米,十九层展厅面积76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工程、陈列布展、专业灯光购置、多媒体系统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选定方案和后期项目规划为准)。

3.2.2招标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工程、陈列布展、专业灯光购置、多媒体系统工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展厅的展陈大纲深化、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深化)、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深化设计)、概预算编制;装饰装修、陈列布展、展柜展具、艺术场景、专业照明、多媒体硬件、软件和数字内容的采购制作、安装集成与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移交、保修及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发包人要求》。

3.2.3承包范围:投标人需承担本项目从展厅的创意策展、大纲编制、内容梳理、方案设计、展陈文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展厅装饰装修施工及照明强电安装、模型场景定制、多媒体展项设计与实施等从设计阶段到施工竣工交付的全流程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办理结(决)算审核、审计、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

3.3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图纸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相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①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深化设计);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成品(半成品)保护、包调试与测试、配合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包试运行、包验收合格、包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包材料和设备检验及试验、包培训、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劳保、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税费、包配合整体竣工验收(含相关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包移交、包结算、包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以及包承包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须承担为履行此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必须缴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税费及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税费,此税费及规费应已包括可能涉及的合同价格调整)等工作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3.4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1号一层、三层、四层及十九层设置4处展厅。

3.5工期:项目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包含设计、图纸审查、采购制作、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其中:

设计:合同生效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审查修改纳入总工期;当所有方案经甲方同意确定后达到可施工条件,开始施工。

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在总工期180日历天内完成。

3.6质量标准:

3.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

3.6.2设计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质量合格标准及本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3.6.3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质量及项目成效目标):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3.6.4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所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以质量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3.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78.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386.0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限额)为88.57万元,工程保险费4.16万元(不可竞争费用)。

投标总报价或设计费或建筑安装工程费超过上述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1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

本项目需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最终以业主或其授权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为准,作为最终支付的依据。

3.8前期服务机构: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9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或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5.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按国家法律经营。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5.4.1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接设计任务方):具备以下①-⑤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⑤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5.4.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接施工任务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①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国内申请人具体设计资质要求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④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⑤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5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5.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5.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如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5.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如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5.4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5.5.5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不能为同一人。

5.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900万元的展厅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展览或展陈或展览馆装修等内容)。展厅包括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党建或企业展厅、教育基地等。

注:单独发包的,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需同时提供①有效的的分包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完成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按以下方式认定:

①单独发包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或分包合同)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关键页,但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指标金额规模页、合同盖章页)。

5.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不超过2家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1家承接所有施工任务、设计单位1家承接所有设计任务),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8.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

5.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5.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5.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5.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或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未在招标公告“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六、公告发布、递交申请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意向参与且符合本公告“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递交申请文件,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完成注册(以上程序缺一不可),否则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及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本公告第十四条款。

6.2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918日至2026923

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日期(含本日):2026918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含本日):2026923日。

注:递交申请文件以投标申请人完成上传申请文件至国e平台的时间为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本公告第十四条款。

6.3申请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申请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自拟)。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本项目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为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③按公告“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公告要求)。

④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信息证明材料(网页截图)。

注:上述申请文件按照以上顺序扫描成一份完整的PDF文件提交到国e平台。

6.4如在公告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6.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完成了企业信息登记及完成申请文件递交后登录国e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本公告第十四条款。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918日至202692417:00 时止。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109100分至10时3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91030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电子信息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九、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招标失败:

(1)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文件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

十、其他

10.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申请文件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10.2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踏勘现场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3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4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0.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盖章。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总工会

异议受理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南东园横路5号广东工会大厦。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

本公告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网址:www.e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 https://www.gdgcz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查询:

招标人:广东省总工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南东园横路5号广东工会大厦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肖工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0楼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7860644;

业务联系人:苏女士、陈女士

十四、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登录、注册(免费)、申请文件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

14.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完成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将影响投标人正常购买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14.2国e平台的域名及登录方法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浏览器。

14.3新投标人的注册方法: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递交申请资料或购买招标文件前进入国e平台,在首页点击“注册”,按指引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在国e平台上传以下证件(国e平台的注册可以早于前述递交申请资料时间或同时办理),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序号

注册资料

资料要求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按国e平台格式提供

14.4申请资料/文件递交: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并自查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②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平台,点击【项目管理】-【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对应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上传公告第6.3条申请文件(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③自行检查是否能正常下载并打开阅读。完成资料上传后,此时显示为“待审核”状态,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收到短信通知审核结果。

④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无需电话通知或咨询进度。投标人应确保在国e平台登记的联系方式的准确并及时查阅有关通知。

14.5招标文件获取:

(1)申请资料/文件审核通过后,登录国e平台完成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售后不退。(注意:本次招标仅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2)操作步骤:

①投标人登录国e平台点击“项目管理”-“我的项目”,进入已经参与的项目查询页面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可输入项目名称、编号、业主名称查询条件,系统自动筛选查询结果),点击“购买文件”,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订单”;

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网银支付、微信支付)完成购买手续,点击“我的项目”→“文件下载”,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③电子发票一般在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点击“我的项目”→“招标文件订单”下载电子发票,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文件。

(3)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14.6国e平台联系方式:

操作指引:①叶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②李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③叶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④李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审批:

龚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五、公告附件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总工会

招标代理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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