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8-14
发布于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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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备案登记号:台建招备【2025】 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台州市台创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天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5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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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4

第六章 图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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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 已 台州湾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 以 2412-331052-04-

01-61906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台州市台创

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台州市台创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台州

天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

(二期)(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0016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78955 万元,建

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

222925.9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84760.39㎡,地下总建筑面积38165.55㎡,建筑功

能为产业用房 ,建设地点: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南至开发大道、东至聚海大道、北至

兴生路、西至规划用地红线

2.2招标范围: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

第六章)所包含的 桩基、基坑围护、主体、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幕墙、电梯、

抗震支架、充电桩、光伏等工程及暂估价形式计入的装饰装修、智能化、亮化、变配电

专业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679363020

2.3施工总工期:

不超过804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

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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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

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3.3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房屋建筑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

格(☑职称:

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同

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

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1 月

1 日(以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房屋建筑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施工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

6个月以上(含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打印或出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公开发布之

日(含发布日)以后。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

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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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

发放 ggzy.tzztb.zjtz.gov.cn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ggzy.tzztb.zjtz.gov.cn (台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日 10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tzztb.zjtz.gov.cn (台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

6.2 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5年

日09

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西大厅。

6.3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签到地点及时间

签到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大厅(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

签到时间:以通知为准,具体方式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州市台创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开投金融大厦1幢14楼

人: 余先生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天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台州市椒江区金禧苑台州建工集团1-303室

人: 戴萍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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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台州市台创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开投金融大厦

1幢14楼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台州天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金禧苑台州建工集团

1-303室

项目负责人:戴萍联系人:戴萍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390879439@qq.com

1.1.4

工程名称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1.1.5

工程建设地点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南至开发大道、东至聚海大道、北至兴生路、西至规划用地红线

1.1.6

工程承包方式 总承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 桩基、基坑围护、主体、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幕墙、电梯、抗震支架、充电桩、光伏等工程及暂估价形式计入的装饰装修、智能化、亮化、变配电专业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804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

☑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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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2

4)

联合体投标其他

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

2.其他: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

话: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

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如需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承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

10日前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

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

https://ggzy.tzztb.zjtz.gov.cn/在系统提交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戴萍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 当 地 ggzy.tzztb.zjtz.gov.cn ( 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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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ggzy.tzztb.zjtz.gov.cn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2.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

组成。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

1、资格标由投标 文件 制作 软件 生成 的资 格标 电子 投标 文件 包

括: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

4)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

四);

5)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

格式五);

6)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

式九);

8)证书材料:

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

中查询结果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

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

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④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

6个月以上(含6个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

证明打印或出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公开发布之日(含发布日)以后。

⑤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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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a.合同;b.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

收 记 录

[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

(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a、b必须同时具备,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认定标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

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载明的时间为

准。若提供的材料中未能体现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业绩项目分批次验收的以最迟验收的时间为准。

3、建筑面积认定标准:建筑面积以合同载明的房屋建

筑总建筑面积为准,若合同未载明建筑面积的,提供原业主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五),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⑥项目负责人业绩: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a.合同;b.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

收 记 录

[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

(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a、b必须同时具备,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认定标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

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载明的时间为

准。若提供的材料中未能体现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业绩项目分批次验收的以最迟验收的时间为准。

3、建筑面积认定标准:建筑面积以合同载明的房屋建

筑总建筑面积为准,若合同未载明建筑面积的,提供原业主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六),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该业绩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

[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

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中载明的

项目负责人姓名为准,如未能反映的,提供原业主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六),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八)或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10)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周或前一周的周一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11)如投标保证金未采用现金、工程保函方式,则

须 提 供 银 行 支 票 ( 分 为 保 兑 支 票 、 银 行 汇 票 、 现 金 支票);

12)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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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备注:(

1)以上资格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格

标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

2)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均未能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

2、资信标(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在投标工具中

资信标相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

2)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自查表(投标

文件格式六)。

3、技术标(

1)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其中《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投标文件格式十,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到技术文件中)。

4、商务标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621057838 元;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陆亿柒仟玖佰叁拾陆万

叁仟零贰拾元整 (¥

679363020元 )暂列金额人民币

(含税价)(大写):

/

(¥

/ )暂估价人民币(含税

价)(大写): 玖仟陆佰叁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96311200元 )。

3.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含税价)-暂估价(含税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含税价)+暂估价(含税价),下浮值10%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详见第五章

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

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

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1)现金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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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字平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账;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

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市台创生态园开发有限公

司(招标人名称);

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 1 年;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

系统)在“保证金查询”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

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 00:00,各投标人

至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

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接收人:台州天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接收人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代理机构联系方

式);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

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4”所列条款。

(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

行支票”)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

字平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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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 1 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

成部分,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注意事项

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

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

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

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

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

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

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

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有《关于印发<台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台公管办〔

2022〕2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4.其他:投标人违反《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或者对《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中的自查内容进行虚假瞒报的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

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

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

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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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

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

证明材料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其他:

/

3.7.3

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详见网页版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

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新系统)(网址:http://ggzy.tzztb.zjtz.gov.cn);

2.在【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

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见官网操作指南,网址:http://ggzy.tzztb.zjtz.gov.cn/。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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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开标平台: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4.其他:

/

5.2

开标程序和评标

程序

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进行

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再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及解密时间;如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器、平台网络等原因造成的解密异常,允许招标代理再次解密;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5、参数抽取: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表负责现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督,并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视频直播;6、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7、在使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故障或者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6—88325280)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

进行更改。(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

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

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及以上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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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3

评标办法

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标(85分)技术标

10分)资信标(5分) 。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3 . 资 信 商 务 评 估 法 :

/

4.其他 :

/

6.3.1

评标基准价的确

定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

7.1.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http://ggzy.tzztb.zjtz.gov.cn/ (网址)

公示期限:不少于

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

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2

中标候选人公示

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各评标专家(名字不予公布,

以评标专家一、二等对应)针对各投标人资信标内容的评

分情况,中标候选人的资信标得分依据(包括业绩、奖项

等材料),技术标等内容的评分情况。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2.3

□定标会议地点

和时间

1.定标时间:

2.定标地点: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

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

□定标委员会的

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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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2.7

□定标要素及具

体内容

1.价格因素:

2.企业实力:

3.企业信誉:

4.投标方案: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

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

14.现场面试情况;

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2.集体议事法;

3.其他定标办法:

7.2.9

☑中标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 http://ggzy.tzztb.zjtz.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

1 日。

7.2.10

□按原定标方法

确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

账、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

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

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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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对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评审区间确定内容: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

IP地址相同等)。

2)资格标评审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当周或前一周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③如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如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

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

书打印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⑤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⑦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

3.1条款的;

⑧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⑨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⑩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⑪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⑫投标人所属地区(市内、市外)信息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登记结果与投标人提交的营业执照不一致;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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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资信标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

3.1条款的;

②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④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

4)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技术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或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表述;②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

3.1条款的;

③投标文件编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项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⑦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⑧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⑩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⑪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

5)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②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④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⑤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⑧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⑨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⑩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⑪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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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6)其他: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项,投标人须知第1.4.4

条款、

1.12条款和3.6条款规定执行的;

③存在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中串通投标行为的;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它应否决投标的情形。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

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

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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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

1)对招标文件公

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

2)对

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

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

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

准。

10.3 定标前核查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

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

“(三)其他”的要求。□(

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

身份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注册建造师身份承接工程建设项目

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

“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承接的原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中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

或分期施工的;

b. 因 非 承 包 方 原 因 致 使 工 程 项 目 停 工 超 过 120 天

(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

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

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

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

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招

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时

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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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但该工程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a.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提供由该工程备案机关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随资格标上传;b.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按附件格式十四随资格标上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c.终止(解除)合同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资格标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

10.5

投标文件的澄

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

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新不见面大厅互动交流栏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

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台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新不见面大厅互动交流栏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

0

分处理。(

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

和答辩,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

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表述。4.陈述和答辩地点: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及项目特点,每位拟两道题形成题库,再由评标委员会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

~3个问题供答辩。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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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参加答辩人员应带黑色水笔、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8.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当 word 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 word 招标文件为准。

3.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

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

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3.暂估价:

1)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变

配电工程

2)金额:

96311200元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14%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

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

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 桩基施工期(包含基坑围护施工期)、地下室结构施工期、地上结构施 工 期 、 其 他 工 程 施 工 期 ; □ 市 政 工 程 分 段 节 点 按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

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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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实施BIM的内容: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

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

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

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其他:

10.8

技术标、项目

负责人陈述和

答辩相关要求

技术文件编制要求: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

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标记、

文字描述及图案;

2.技术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总页数不得超过10面;

3.建议技术文件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

4.必须包含《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格式见

附件十,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到技术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

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表述,书面答复

时不得以除黑色水笔外的笔进行书面答复,否则作无效标

处理。

10.9

技术文件的暗

标编号

当评标进入技术标评审环节时,系统自动编制暗标编号。技术标(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显示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名称,并对外公布。

10.10

答辩的暗标编

一.项目负责人答辩(前提:答辩分为现场语音答复和书面答复两种。若所有入围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文件(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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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家)≥10时,答辩形式为书面答复;若所有入围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文件(S家)<10时,答辩形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答辩前随机抽签决定。)(一)现场语音答复

1.投标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

件正面写上名字和投标人名称)抵达候考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答辩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并收集好已通过核对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放入抽签箱。

2.一号答辩人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

二号答辩人员由一号答辩人员抽取,以此类推抽取答辩顺序号,顺序号即答辩暗标编号,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将答辩编号当场记录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汇总在答辩编号表上。

3.答辩打分完成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布编号对

应的评审结果和投标人名称。(二)书面答复

1.投标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

件正面上写名字和投标人名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答辩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分发试卷,投标项目负责人

进行书面作答。

3.作答完毕或停止作答时间已到,投标项目负责人带

身份证复印件和答卷排队上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同时随机摸取乒乓球,乒乓球上的编号即为该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暗标编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该编号记在投标项目负责人的答卷和身份证复印件上,然后汇总到答辩编号表上。

4.待答辩评审结果出来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

布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对应的评审结果。

10.11

系统温馨提示

1、本项目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进行招标,请投标人在新系统上进行投标,新系统网址 http://www.tzztb.com。

2、在新系统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可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处查看公告及招标文件等交易信息(实际招投标过程在新系统上操作)。

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新系统上重新注册账号,完善并提交基本信息,经交易中心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操作,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完成账号注册和入库工作。交易中心主体库审核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4、在确定投标后,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系统领取后缀为“.TZZF”格式的招标文件或后缀为“.TZCF”格式的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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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澄清文件。

5、在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新系统支持全省介质 CA 互认,在官网-操作指南-【驱动下载】处下载“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CA 签章互认驱动”,驱动安装完成后,CA 锁才能用于绑定账号、登录、签章、加解密等操作。已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的天谷 CA 锁可以直接使用。如无 CA 锁,请提前到浙江省公共

( 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办理介质 CA 锁。

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

8、投标人可使用新系统注册的账号直接登录新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查 看整个开标过程。

9、具体操作,请到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处下载操作手册。

10、投标工具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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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

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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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

16)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

定;

17)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由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8)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

19)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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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

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发布修

改文件;不足

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

术标、资信标、资格标组成,资信商务评估法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标、资格标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

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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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

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

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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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

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

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

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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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 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

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

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

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

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

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

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

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

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

于3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

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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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

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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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

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

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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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一)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采用新工艺、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

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范围见《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版)》使用指南规模标准表。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

数。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评审区间确定

(二)资信标评审

(三)技术标评审

(四)商务标评审

(五)评标总得分的确定

(六)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区间确定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

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

根据《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企业信用等级划

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台建〔2022〕228号),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

级,各等级分值的具体标准如下:

A级:110分以上(含110分)

B级:105-110分(含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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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100-105分(含100分)

D级:90-100分(含90分)

E级:90分以下。

(一)招标人推荐 3 名。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推荐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若推荐

的,必须推荐 3 名。推荐名单须按照招标人所在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集体研究确定。开

标前招标人应做好名单保密工作。

(二)市内企业入围20名

1、市内企业投标人≤20 名,全部进入评审区间;

2、市内企业投标人>20名,按以下方式及顺序确定评审区间:

(1)对所有市内企业投标人(招标人推荐的投标人除外)进行省信用评价总分排

行,前 10 名全部进入评审区间,如投标人省信用评价总分相同且涉及入围的,抽签确

定入围单位;

(2)在余下信用评价等级为A的市内企业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6 名进入评审区间,

若不足 6 名,则在余下所有市内企业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替补;

(3)在信用评价等级为B、C、D、E以及未取得省信用评价得分的市内企业投

标人中随机抽取 4 名,若不足 4 名,则在余下信用评价等级为A的市内企业投标人中随

机抽取替补;

(三)市外企业入围20名

1、市外企业投标人≤20 名,全部进入评审区间;

2、市外企业投标人>20名,按以下方式及顺序确定评审区间:

(1)对所有市外企业投标人(招标人推荐的投标人除外)进行省信用评价总分排

行,前 10 名全部进入评审区间,如投标人省信用评价总分相同且涉及入围的,抽签确

定入围单位;

(2)在余下信用评价等级为A的市外企业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6 名进入评审区间,

若不足 6 名,则在余下所有市外企业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替补;

(3)在信用评价等级为B、C、D、E以及未取得省信用评价得分的市外企业投

标人中随机抽取4名,若不足4名,则在余下信用评价等级为A的市外企业投标人中随机

抽取替补;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及得分情况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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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管理网网站省信用评价公示公布发布的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月X日采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发布的5月份信用等级)。

评审区间确定环节投标人所属地区(市内、市外)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

标"数字平台登记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平台中登记的地区信息是否有误。

三、资信标评审(5分)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资信标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

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3分)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A的,资信标得分按下表确定:

省信用评价总分

110-120

(含110分)

120-130

(含120分)

130-140

(含130分)

140-150

(含140分)

资信标得分

2.8

2.85

2.9

3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B的,资信标得分按下表确定:

省信用评价

总分

105-106

(含105分)

106-107(含106

分)

107-108(含107

分)

108-109(含108

分)

109-110(含109

分)

资信标得分

2.55

2.6

2.65

2.7

2.75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C的,得 2.3 分;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

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D的,得 1.8 分;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E

的,得 1.3 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分为

0.8 分。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及省信用评价总分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

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省信用评价公示公布发布的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

月X日采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发布的5月份信用等级)。

(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2分)(此项待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出台

后实施,未实施前均得满分)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A的,得2分;B的,得1.8分;C的,得

1.3分;D的,得0.8分;E的,得0.4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

标人,其信用评价分为0.2分。

(三)资信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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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标评审(10分)

(一)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

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

(二)技术标评分标准(技术文件)(5分)

类别

壹类(好)

贰类(较好)

叁类(一般)

肆类(差)

分值范围

5.00~4.90

4.80~4.70

4.60~4.50

4.40~3.40

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以及重要部位

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

(三)技术标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答辩)(5分)

类别

壹类(好)

贰类(较好)

叁类(一般)

肆类(差)

分值范围

5.00~4.90

4.80~4.70

4.60~4.50

4.40~3.40

(四)技术标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进行独

立评审。具体步骤如下:

1、评标委员会成员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完善程度对投标人的

技术标(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给出评审意见,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小数点后保留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2、系统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自动匹配对应类别,

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打分分值对

应类别。

3、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最终类别按中位数法(即对评标委员会

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进行排序,取中间类别)确定。

4、在确定的最终类别分值范围中,根据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所对应类别的偏离

度,按照以下方式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进行重新赋分,确定最终分

值:

(1)类别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壹类、贰类、叁类、肆类。

(2)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与最终类别一致,则投标人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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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和项目负责人答辩最终分值=打分分值;

(3)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高于最终类别,则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和

项目负责人答辩最终分值=最终类别分值范围的最高分值(壹类 5.00 分;贰类 4.80

分;叁类 4.60 分;肆类 4.40 分)

(4)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低于最终类别,则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和

项目负责人答辩最终分值=最终类别分值范围的最低分值(壹类 4.90 分;贰类 4.70

分;叁类 4.50 分;肆类 3.40 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应的最终分值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

的得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第4位四舍五入)。

6、示例:(1)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自动匹配对应类别:

评标委员会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打分分值

4.93

4.80

4.73

4.55

3.80

打分对应类别

壹类

贰类

贰类

叁类

肆类

(2)中位数法确定最终类别: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最终类别

壹类

贰类

贰类

叁类

肆类

贰类(4.80~4.70)

(3)在确定的最终类别分值范围(贰类 4.80~4.70)中重新赋分,确定最终分值:

评标委员会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打分对应类别

壹类

贰类

贰类

叁类

肆类

最终分值

4.80

4.80

4.73

4.70

4.70

备注

重新赋分

未重新赋分

未重新赋分

重新赋分

重新赋分

(五)技术标得分=技术文件得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技术文件得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从高到低

进行排名(若技术标得分相同但不涉及淘汰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先后;若技术标

得分相同且涉及到淘汰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先后)。如此时经评审的有效投

标人技术标(S家),S≤10时,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技术标均予以通过;如此时S

>10时,排名靠后的T家(T=S×20%,T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下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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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不予通过,技术标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五、商务标评审(85分)

(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

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

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看其是

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

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

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

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

(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

使其一致。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

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收到确认通知后30

分钟内不能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

价,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三)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

系数。(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

调整系数=(100–D)%,D值在0.00~1.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先从0~1中抽取

个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Y,最后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Z,则抽取的

D值即X.YZ。

(四)商务标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即商务标得分=8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100×1(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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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六、评标总得分的确定(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七、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

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

序:

(一)资信标得分高者;

(二)技术标得分高者;

(三)投标报价低者;

(四)抽签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依次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投标人和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其他要求,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并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项目进行查验,同时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交

的营业执照上的地区信息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

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空缺的名额

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

补,以此类推。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

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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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定标办法

(适用于“评定分离”试点地区的“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

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

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

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

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

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

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

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

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

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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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

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

人作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

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

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

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

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

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

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

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

逐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

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

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

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票决抽签法:

□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

入抽签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 N 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

量为 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取

“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

一并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 N 个得票超过

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 N 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

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

N个中标候选

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

N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确定第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

取1个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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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上述

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

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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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

0201)。

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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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台州市台创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

工总承包)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

2.工程地点: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南至开发大道、东至聚海大道、北至兴生

路、西至规划用地红线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4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619064

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100%

5.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为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总

建筑面积222925.9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84760.39㎡,地下总建筑面积38165.55

㎡,建筑功能为产业用房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 桩基、基坑围护、主体、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幕

墙、电梯、抗震支架、充电桩、光伏等工程及暂估价形式计入的装饰装修、智能化、

亮化、变配电专业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日。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形象进度工期要求:

/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本合同不含税

金额¥

元,增值税额¥

元,税率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价);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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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价);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价)。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3.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工程款项专款专用,设立工程款专用账户。发包人

将预付款、每期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汇入该账户,用于保证本工程建设资金

的专项使用。承包人应当每月向发包人提供银行对账单、详细支付记录等(具体以发

包人要求为准)。承包人必须确保本项目工程款(含预付款)足额用于本工程,发包

人享有对承包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的权利,以确认支付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与

合规性。

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 (1) 种方法,并与工程计

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

(1)一般计税方法。

(2)简易计税方法。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

或盖章。

七、创优目标: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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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包人有权将应拨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

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

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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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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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称: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及

补充规定(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

浙建建发〔2019〕92号、《台州造价》、《浙江造价信息》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

规定。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

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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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

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五〕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

子版施工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注: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

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资金月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

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

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

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

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

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

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按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及电子版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

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

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

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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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

应提前3天通知各方。

1.10 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

定。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红线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包含在

合同价内,承包人综合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

通用合同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合同条款。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合同条款。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

方式:包含在合同价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造价

变化的子目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合同

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

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价异常是

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

上),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

10.4.1(1)(2)(3)(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

单价。

2.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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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代表:

名:

身份证号: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施工工期、工程量复核、设计变更及施工

联系单、工程款支付签证由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按规定报审。发包人

代表同时负责监理及施工项目班子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的服务、协调、督查工作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日期7天前 。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发包人

提供接入点,承包人自行接入,接线(含线缆、配电箱、电表、管线等相关费用)及

施工期间的维护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且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用水如涉及市

政管网供水的水压不能正常满足施工条件,相应措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此费用由承

包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外计取。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电容量如不能满足施工高

峰期的用电量时,承包人须另行配备发电机组,此费用由承包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不

再另外计取。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工程保函或现金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

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

分的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

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2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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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共4间免费使用,办公家具、空调、电

脑、打印机等配备齐全。

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造

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

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排

放等手续。

e、其他:

①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

组。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提供电源容量与施工所需机器设备用电是否相匹配,并

采取包括自备电源在内的必要措施解决施工用电的临时断电问题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

行。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②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水、电部门的计价标

准,按所需缴纳金额及时足额向水、电部门缴纳,若承包人不按时缴纳,则发包人有

权采取相应措施。

③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监理

人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

④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期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

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维修及拆除工

作,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

⑤承包人必须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等的地方性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

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行政或者事业许可、备案、审批

等程序,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

括外省施工单位进浙江省的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

等。

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包括省、市和公司领导检查、调

研),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无条件配合,相关费

用含在合同价款中。

⑦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

洒丢弃。

⑧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配备专职安保人员,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内外的保安、保卫

工作;对工地出入口车辆、人员进出进行管理,工地出入口应24小时有人值守,相关

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

⑨施工现场的标语、条幅和围挡图案、廉政文化宣传、文化长廊、党建文化等

按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制作,在悬挂和喷涂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如发包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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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⑩承包人进场后,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场地标高进行测量,测量过程应通知

监理人及承包人代表到场,并提供测量成果,此结果在得到监理人及发包人代表确认

后作为土方工程计量的依据。

⑪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

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及制度。

⑫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

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

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

坏。

⑬承包人负责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交底,进行定期及不

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落实整个工地现场的保安、防盗工作。承包

人应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

承担相关的索赔费用。

⑭承包人负责组织工程的移交工作,承包人负责编制或汇总移交方案、建筑产

品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空间布局、使用注意事项、维保手册

等,并提供给发包人),移交期间现场安全、成品保护、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其他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移交前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保

洁标准应经发包人验收确认,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

⑮由承包人的质量安全职能部门每月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进

度等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发包人汇报。

⑯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要

求,在监理人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

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执行承担。

⑰承包人每月上报按投标清单列项等完成的当月工程量,由监理人审核。

⑱已完工工程未竣工交付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

生损坏,责任方自费予以修复至符合验收条件。

⑲一期、二期需同时完成联合验收,承包人负责整个项目竣工资料汇总、档案

馆归档和向发包人移交。若档案馆归档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相关费用按照一

期、二期工程的签约合同价比例分摊,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

行计取。

⑳承包人对发包人(或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的纳入总包管理的其他专业工程

提供总承包管理,具体总承包管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0.7.4款约定。

㉑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己方外部进场道路的维护、修复,退场前将外部进场道

路修复完好。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㉒施工期间或验收前发现涉及排放的市政雨污水管道堵塞、损坏,承包人负责

管道疏通、修复。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㉓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桩基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场地、吊车进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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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路、吊装场地的铁板铺设、填渣、场地平整,凿桩头,接桩头及清理外运等工作)。

因场地准备不及时,不具备检测条件或检测不合格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4

每月进度款申报时须同步提交当期考勤记录,如不符合合同约定考勤要求

时,按合同相关约定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违约金。

25

承包人应负责协助办理质量监督委托、安全监督委托及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

续,费用按相关规定承担(如需分期办理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工程项目移交(包括发包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

程、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承包人协助组织施工过

程中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以上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综合考虑,合同价款不予调

整。

26

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负责组织需要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的专项方案。

结算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专家补助费、住宿费、往返交通等)均含在合同价款

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27

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引进企业的试运行、生产性试验等。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

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8

无条件允许一期工程临时雨污水接入二期工程的临时雨污水管道。相关费用

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9

无论二期施工图是否设置应力释放孔等措施,桩基工程施工时若造成一期临

时围墙及道路损坏,承包人负责赔偿或修复。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

时不再另行计取。

(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

/

(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

3.2 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须不少于24天;

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

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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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

通用合同条款。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达到24天,不足天

数的每天扣除3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

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5%(不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

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

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本

工程承包人须自行采购视频考勤设备,并做好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视频考勤工作,发包

人对项目经理进行视频考勤(考勤地点以发包人指定为准),动态管理。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

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

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

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如承包人擅自更换超过两次,发包人

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

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

3.3 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

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 。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

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未经

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处理;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

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

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

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

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

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

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

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

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15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

的8%(不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

位人员。

3.5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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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见索即付的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

险、保单〕,签订合同时提供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承包人

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

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签订工程合同时提供,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发包人在

工程竣工验收后

10天内,无息返还。

4.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

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

人免费提供办公室使用。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名: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

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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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

文件,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

(4)监理人在处理以下事项时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

结果回复予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签认的答复无效:

(1)工程计量;

(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

(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

(4)竣工结算;

(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

(6)索赔处理。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

进行确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质量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

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重要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承包人还应保留

验收部位、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

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护、监测),门禁考勤管理,噪音、污水排放,视频监

控等管理规定执行。(注:根据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对该区域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

求不同调整)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6.1.5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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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

不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同期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3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

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

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

增加费用;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

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及办理审批手续。

监理人、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准,仅表示对施工技术方案

的认可;如构成工程变更或者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承包人应在提交的审批表中载

明,并同时提交工程造价文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注:政府性

投资项目,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变更办理程序办理)。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

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

包方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

相应文件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

相应文件后7天内 。

7.3 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

天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3.2开工通知

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

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

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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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承包人的损失。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7.5 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50000)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

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

(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

(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

物的保护要求。

(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

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

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

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8-10级(含10级)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

(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

(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

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

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中

/

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

览表。

发包人提供的

/

材料费用(除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

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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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凡

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

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

(2)本工程已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商品砼、商品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等。

(4)所有材料必须有相关合格证明资料,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

地需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备案后方可进场。

(5)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

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

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材料金额(含进项

税)为基数,乘以费率( /

)%计算。

(2)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设备金额(含进项

税)为基数,乘以费率(

/ )%计算。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9.3.4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

检的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

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实施。

(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

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

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及水泥搅拌桩钻孔长度检测、强度检测费等费用,如实际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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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支付的,在所有检测完成后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专项检测试验费(仅指地

基基础工程检测、消防检测、智能化检测、空气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六项检测

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

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检测内容及费用,结算

时不再另行计取。

(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

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

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

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

验和试样的费用。

(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

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

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

行检(试)验,除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外,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

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

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

10.4 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

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

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

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

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

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

合单价偏差±30%以上。

(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

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

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

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

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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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

(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

(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

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

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若项目含暂列金、

暂估价、甲供材料/设备的,投标总报价及招标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甲供

材料/设备金额)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综合单价

时,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定

的,按施工期信息价(或签证价)确定。

(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

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

(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可

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

10.4.2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

价申请。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和监理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天内审批完

毕。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

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

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

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承包

人与中标人签订暂估价部分对应的合同。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

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7.4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装饰装修、智能化、亮化、变配电暂估价项目纳入总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质

量、安全文明、进度等方面的管理),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以专业工程结算价税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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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指不含销项税)为基数(如为设备,其取费基数为设备结算价税前金额(指不含

销项税)的20%),乘以费率

%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给承包人,但只有在相应项目总承包服务内容发

生时发包人才向承包人支付对应项目总承包服务费,否则不予支付。

需总承包人配合的具体事项:

A.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发包人负责从场外接至场内,场内进一步安装由承包人

负责提供,并为各专业单位单独设置计量表,专业单位按实际用量及现行有关标准结

算电费、水费,费用由专业单位直接向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应编制临

时用电方案,在编制用电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拟专业发包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情况。具

体的电源位置必须得到发包人、监理人的认可,用电容量需满足专业单位使用要求,

否则应无条件予以调整,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费用不予增加。

B.承包人搭建的临时设施有义务提供专业单位管理人员办公用房、部分值班基本

用房及仓库的需要。

C.承包人所搭设脚手架以满足承包人自身施工需要为主,其他专业单位施工可以

利用承包人已有脚手架的,由承包人提供脚手架;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

发包人的确认。其他专业单位特殊独立工作面需要脚手架,但承包人在该部位没有脚

手架的,由专业单位自行搭设。

D.垂直运输指承包人安装的用于本工程的塔吊、人货电梯、井字架等运输工具,

承包人应允许专业单位无偿使用上述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安全。垂直运输设施的

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

E.临时道路、围墙指现场已有的临时道路、围墙及承包人进场后为满足自身施工

需要而修建的临时道路、围墙等。其他专业单位可以无偿使用,但上述设施如不能满

足专业单位的需要时,应由各专业单位自行修建。

F.承包人应统一管理现场(包括专业发包工程的安全的管理、协调与服务等工

作),必须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G.承包人提供除上述配合管理内容以外,必须提供取费费率中总包配合、管理费

描述的其他配合服务内容。如发生本招标文件条款未涉及的费用,由专业单位与总承

包人自行协商解决,无论是否协商一致,承包人都不能阻止专业单位施工。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计算方法:本工程无创标化工地目标 。

创优质工程增加费计算方法:本工程无创优质工程目标。

11.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

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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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第2种方式:采用市场价格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调整金额为可调整人工、材料差价乘对应数量。人工、材料数量根据分部分项及

技术措施项目的工程数量乘对应综合单价所包含的人工、材料用量计算;人工、材料

调整的差价部分不作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及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的取费基数,仅另

计取税金;人工、材料差价计算时间均为在合同工期(包括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

范围内。人工、材料差价按下列方式计算:

1.列入调差范围的人工、材料种类:具体调整的人工(包括机械费中机上人

工)、材料(仅指钢材、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砖、砌块、砂、石、铜芯照明

线、铜芯动力线、铜芯电缆、铜母线、铝合金门窗、玻璃、预制构件(含装配式(以上

材料仅限《台州造价》(正刊)范围内有对应型号信息价材料,ALC板不调差))。其

差价计算方法如下:

(1)基准价格A1的确定:A1=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时所采用《台州造价》

(工程所在地*开通会员可解锁*)的人工、材料价格。

(2)施工期市场价格A2的确定:

A2=按桩基施工期(包含基坑围护施工期)、地下室结构施工期、地上结构施工

期、其他工程施工期分别对应的施工期内《台州造价》(正刊)人工、材料信息价算

术平均价,无《台州造价》(正刊)的材料或设备,可参考《浙江造价信息》(正

刊)(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其中地上结构施工期和其他工程

施工期按施工图建筑单体(其中2号楼3个单体、3号楼3个单体,其余按楼幢编号各为一

个单体)分别进行计算。

①桩基施工期(包含基坑围护施工期):以第一根桩施工所在月份开始计,至最

后一根桩施工完成所在月份为止;若最后一根桩为围护桩,则以最后一根SMW工法桩搅

拌成桩完成所在月份为止,不考虑H型钢拔出时间;

②地下室结构施工期:以基础垫层开始浇筑所在月份开始计,至最后一块地下室顶

板浇筑完成所在月份为止,具体以施工现场记录或试块报告为准;

③地上结构施工期:主体工程结构施工期以地下室顶板以上混凝土开始浇筑所在

月份(或以基础垫层砼施工所在月份)开始计,至砼屋面全部封板完成所在月份为

止,具体以施工现场记录或试块报告为准;

结构施工工期不得超过合同总工期(60)%月数(注: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非

发包人原因,若发生结构施工工期超过合同总工期60%月数时,按照承包人工期延误认

定,执行本合同16.2.2(5)款约定处理;

④其他工程施工期:以所有主体结构验收通过所在月份开始计,至竣工验收前

(不含当月)第2个月所在月份为止;

上述主要材料中,钢材是指圆钢、螺纹钢、钢板、各种型钢(包括:H型钢、C/Z

型钢、工字钢、角钢、槽钢)、方钢管、无缝钢管、镀锌钢管、焊接钢管、钢塑管;

砖是指空心砌块砖、水泥砖、页岩砖、页岩多孔砖;砂是指黄砂、细砂、中粗砂;石

是指碎石、块石、塘渣、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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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人工)差价=A2-A1。

2.未列入调差范围的材料,如其合价(含税材料价)超过 30 万元或占签约合同

价2%(指同一材质材料),且在施工期的市场平均价相对基准价格(或招标控制价中

对应价格)涨跌幅度超过20%,则超过部分的差价调整。

3.除上述第1、2点可调差情形外,其余材料及机械费(除机上人工)施工期市场

价格波动不调整价格。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 基准日期以后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人原

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

人受益。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方式 单价合同 确定。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

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

(1)综合单价;

(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费项及费率;

(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

(4)计日工单价: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180)元/工日,工日数经发包

人签证;该项费用仅另计算税金;

(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1)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

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费用;

3)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

用,包含在合同价内,工程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4)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运距一次性包干,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由承包人结合现场实际,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5)本工程挖运渣土(废土、废渣、弃土)按照外运处置,外运的运距包干(已包

含在综合单价中),渣土(废土、废渣、弃土)外运、处置按有关规定办理,渣土

(废土、废渣、弃土)处置费按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综合单价包干,渣土(废土、废

渣、弃土)处置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工程量结合有效的消纳回单(或发票)按实计算

(如实际计算的工程量小于消纳回单数量的,按实际计算的工程量。如实际计算的工

程量大于消纳回单数量的,按消纳回单数量计算)。渣土(废土、废渣、弃土)实际

挖运工程量及土方回填工程量以第三方测绘为计算依据:项目施工前由发包人委托第

三方测绘单位对场地原始标高进行测绘,结合施工图纸要求的开挖标高计算挖运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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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土、废渣、弃土)方量;土方回填工程量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测绘单位对回填前

和回填后场地标高进行测绘,以此计算土方实际回填方量。

6)本工程施工土方((废土、废渣、弃土、塘渣、黑土、素土等)进出施工场地

的运输,需满足台州市当地的政策要求,由承包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土方运输许

可(办理许可如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土方运输期间,按照有关部门对施工土方

运输的要求,可能发生的土方车辆进出场地的冲洗设备和冲洗水源配置、土方运输车

辆的专人冲洗、土方运输路线上的人员值班指挥等费用均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

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7)施工期间需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清理,满足台州当地政策要求,并配置足够的

交通疏导人员进行施工车辆出入引导,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

不再另行计取。

8)发包人原已建好的施工围墙的费用予以扣回(在首次进度款中扣回),结算

时,无论承包人如何报价,临时围墙费用39.9905万元,含税价43.5896万元。

9)承包人进场后所有围墙的日常维护均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受台风、

恶劣天气等影响进行的加固、拆除、重新安装及损坏更换等工作,费用由承包人在投

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10)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进出场及安拆费按项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11)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基础(包含桩基、基础、土方开挖、回填、预埋件及拆

除等)、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等一切费用,按项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12)本项目围护体系中涉及到拆除后砼、钢筋、钢格构柱按以工抵料,即(静

力)切割、拆除、吊运、堆放等相关一切费用及凿除混凝土构件外运处置费用均不计

取,残值的费用也不扣除,结算不予调整。

13)发包人提供场地为现状,场地平整包含清理平整地表耕植土和苗木移除(符

合建设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场内高土挖除、场内残存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处

置、河塘抽水挖淤泥回填、设计试桩处理、桩基施工回填等,按项包干,结算时不作

调整。平整场地后场地需达到桩基施工要求。

14)地下室洞库照明按项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15)现场情况在投标前由承包人自行至现场实地考察,后续的一切临时设施费用

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不额外计取,如公示牌、洗车设备、洗车池、密闭式垃圾站、垃

圾运输设备、洗车台、大门、围墙、值班室、厕所、场地硬化、雨污水管线等。

16)承包人在装配式施工时,需自行考虑支模方案及塔吊选型,吊装施工时现有

塔吊无法满足配重要求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该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

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17)本工程中所有石材的磨边、倒角、开洞、面层处理的损耗等其费用均由承包

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18)二次搬运费、地下障碍物清理等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总价内,不管实际

是否发生,都不予追加。

19)铝合金门窗、抗震支架、装配式等需二次深化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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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0)本项目无创标化工地或创优工程要求,如承包人创标化工地或创优工程,创

标化工地或创优工程增加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1)施工现场办公、临时设施及临时生活用房应符合现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

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创建智慧工地费用、施工临时设施场地租用费

用、搭设费用、临时交通开口申请及费用等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时

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22)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智慧工地”增加费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

另行计取。其中智慧工地”增加费包括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设备、扬尘在线视频监

测设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备、软件和管理等增加的相关

费用。

23)本项目涉及支模架、超高、超危支模架实际采用工具式脚手架费用均按钢管

脚手架计算。本项目模板及支撑体系按复合木模扣件式钢管支撑定额编制,工程量计

算规则同浙江2018定额计算规则,承包人施工时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规范要求,如实际采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或组合铝合金模板等,结算均不作调

整。

24)墙柱竖向钢筋直径≥φ22的按套筒连接,φ14≤钢筋直径<中22按电渣压力

焊,钢筋直径<φ14的采用绑扎计取;水平构件横向钢筋直径≥φ22的按套筒连接,

φ14≤钢筋直径<φ22的采用单面焊,钢筋直径<φ14的采用绑扎计取;如实际钢筋

搭接方式不同,结算不作调整。如采用单面焊或双面焊时,仅计取搭接长度的钢筋

量,不额外计取焊接接头费用,承包人施工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5)围护体系中涉及到拆除后砼、钢筋、钢格构柱按以工抵料考虑,即(静力)

切割、拆除、吊运、堆放等相关一切费用及凿除混凝土构件外运处置费用均不计取,

残值的费用也不扣除,结算不予调整。

26)本项目光伏、充电桩施工前,承包人应书面报发包人确认,根据光伏和充电

桩的实施方案,发包人有权从本合同中删减此两项施工工程量;如光伏、充电桩的投

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光伏、充电桩的预算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若项目含暂

列金、暂估价、甲供材料/设备的,投标总报价及招标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暂估

价、甲供材料/设备金额),结算时,以上差价予以扣回。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相关

机构审核。

(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调整。

(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

增加,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0.4.1条执行;

(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

量清单项目特征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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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调整。

(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及清单工程量

增减等,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则调整措施项目费用:

a、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计算综合单价。

b、计量单位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

措施变动部分重新组价。

c、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措施费用计算基数。

(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注:主要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

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不包含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

本预付款不包含专用条款6.1.6条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收取预付款之前应提

供预付款担保并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预付款的20%,转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

户作为工资性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不抵扣每期应付进度款。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支付前7天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见索即付的工程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12.3 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

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

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

范》(GB50856-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及补充规定

(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

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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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4)确认的当期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

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

工程量价款的75%工程价款。人工、材料市场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完成专用

条款第11.1条约定的调整节点后,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索

赔、现场签证等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进度款。

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

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支付至进度款审核汇总的合同价格的

90%(含预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

根据工程所在地结算审核有关规定办理最终结算且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质量保证金保

函后,付至最终结算工程款的100%。

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利率

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

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

(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

书,仅为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

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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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2.5 支付帐户

发包人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20)%(同时符合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拨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其余合同价款

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

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将工程款支付至其他指定帐户时,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

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

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

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验收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应

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勘察人等

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

收。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不计违约金。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

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13.2.3竣工日期

(1)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以承

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合同工期计算终止日。

(2)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投料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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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13.6.2地表还原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

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

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

(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

(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

(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

(4)其它要求:

14.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期限: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实行分段结算,具体办法详21.1条。

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

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包

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

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

承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

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

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

相关施工记录,各分段节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

书等相关资料。

14.2 竣工结算审核

(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实行分段结算,具体办法详21.1条。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180)天内审核完

毕,并签发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注: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确定审核时间时应将相

关部门监管复核时间计入)。

因非承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位)收到承

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后,由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逾期审核时间

60天内,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时

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逾期审核时间超过60天,超过时间的利率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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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

(2)发包人在签署最终工程结算证书后14天内,按专用条款15.3条办理工程质量

保证金留置手续后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逾期支付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有异议的,可对无异议部分签署确

认意见,同时对有异议部分签署争议解决途径意见。发包人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

工程结算价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

14.4 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2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 。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

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留置质量保证金 。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金额为1.5 %的工程

结算价款;

(2) 1.5 %的工程结算价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

金保函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 (4) 方式退回:

(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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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2年返还全

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3)市政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

(4)其它:

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

15.4 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按通用条款 。

16.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

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

用;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

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不予支付;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

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

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

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

等。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56 天后发包人仍不

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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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施工力量、现场安全文明施

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

求;

(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

(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

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

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

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

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10〕%。

(5)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

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

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延误的施工工期超

过合同工期〔 50% 〕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

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

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

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

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 。

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0级(不

含10级)以上台风、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

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

按通用条款;另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为避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更大的损失,

承包人采取合理的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不可抗

力事件时一并提交所采取的合理措施内容。

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按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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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

付。

18.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 工程分段结算

21.1.1本工程按施工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实施分段结算,分段结算节点划分

如下:桩基施工期(包含基坑围护施工期)、地下室结构施工期、地上结构施工期、

其他工程施工期。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用在工程最后一段结算时一次性计价。各分段

结算节点的工程内容完工后,承包人28天内向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

位)提交该节点前未结算工程内容的结算资料。

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

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

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单,包括已完成的各分段工程结算审核

报告等(详合同专用条款14.1.2条)。

承包人取得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签署的工程质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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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格文件后90天内,未向发包人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的28天内,承

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人

无条件认可工程结算结果。

21.1.2各分段节点工程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各分段

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桩基工程(包含基坑围护)(200)天、地下室结构工程

(150)天、地上结构工程(120)天及其他工程(120)天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结算审

核报告,各阶段的审核报告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后,在(180)天内审核完毕,并签发

最终工程结算证书。

因非承包人原因,各分段结算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而导致最终工程结算逾期

审核责任: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

申请后,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逾期审核时间60天内,利率按同期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

工程款日止;逾期审核时间超过60天,超过时间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

21.1.3分段结算价款支付:

本工程分段结算审核完成后,工程价款纳入最终工程结算后支付。

本工程分段结算审核完成后,分段结算价款支付:发包人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至

该段节点工程结算价款的(90)%(即按比例扣除工程预付款、该段节点内已付工程进

度款后的余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利率

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

至支付之日止计算。

21.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及

补充规定(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

浙建建发〔2019〕92号及相关补充定额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台

州造价(工程所在地)》(*开通会员可解锁*)期,《浙江造价信息》(*开通会员可解锁*)期等,

其余详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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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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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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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台州市台创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就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工程全称)签订工

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

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

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

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

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

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

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

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

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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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

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址: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话:

话:

真: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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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工程项目地址: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南至开发大道、东至聚海大道、北至兴生

路、西至规划用地红线

建设单位(甲方): 台州市台创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

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

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

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

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

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

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

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

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

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

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

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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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

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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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合同

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项目发包人 台州市台创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

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

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

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

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

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

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

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

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

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

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

(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

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

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

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

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

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或乙方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

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

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

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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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

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

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

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

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检

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

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

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

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

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

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

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

本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作为

工程合同附件,由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

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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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须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所采

用的表格格式详见电子招标文件。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颁布的计价政策

性文件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再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

抬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

施。

二、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依据工程的实际,结合先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

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相

应报价。

1 投标报价组成

1.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1.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清

单项目(或定额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

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但不包括规费及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

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报。其中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数中的

人工费所涉及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计取。企业管理

费、利润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

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内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确定。

1.3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

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

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

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

1.4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是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按《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补充内容的规定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

口径的主要依据。

1.5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根据设计规定,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要

求,完成构成工程实体所耗费或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

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1.6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规定

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用作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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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的各项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

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

费用。包括通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工程费)、

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以综合单价形式报价。

(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

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

加费(简称“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

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仅指边施工边维持行人与车辆

通行的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设定)和其他施工组

织措施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取费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版)》规定的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取费基数中的人

工费和机械费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

1.7其他项目费包括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是指

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

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管理费(以下简称“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和发包人提供材料

及工程设备保管费(以下简称“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优质工程增加费是指建筑

施工企业在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基础上,为生产优质工程而增加的费用。

1.8规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实际缴纳“五险一金”情况在《浙

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标准费率的30%~100%范围内自主确定规费费率。

规费的计算基数以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

1.9税金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计

取。

2. 投标报价要求

2.1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

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

价。

2.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每单项单价和合价均需填写,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

目,其费用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2.3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未按要求报价的,

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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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第六章 图纸

施工图纸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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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工程概况

1.1招标工程: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台州湾科创生态园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总建

筑面积

222925.9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84760.39㎡,地下总建筑面积38165.55㎡,

建筑功能为产业用房 。

1.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详见附件 (仅供投标人参考)1.4建设地点: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南至开发大道、东至聚海大道、北至兴生路、

西至规划用地红线。

2. 技术规范及标准

2.1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

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

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16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

JGJ120-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J220-201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201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9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201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BJ107-2010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钢结构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81-2003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201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2002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CECS 24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GB51022-2015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9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892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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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33-201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20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1-2017

……2.2以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承包

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

3.材料质量要求

3.1 材料选择(

1)本章节附件为“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

表中所列的备选品牌之一进行报价。

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

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

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投标报

价及组织施工实施。

3.2 材料的质量保证(

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

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

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

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3 供应要求(

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

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指定

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应先送样品,样品经设计

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并经相

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

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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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4.工程管理的要求

4.1 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

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4.2 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发

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5.其他

5.1电梯技术规格书

1)此份技术规格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电梯的详细规格、条款和资料。

2)电梯招标范围:此份规格书包括下列项目:电梯 55 台(含一期)的供货安装

及质保服务。

1.1 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投标人需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

的要求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现场设备保管、现场电

梯设备的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行业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

及维修、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全部

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1)投标人需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保管、

就位、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

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

求。

① 提供的设备

提供的电梯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a.按发包人和设计需要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

b.提供详细构造图、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c.按发包人认可的尺寸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d.运输及保管:设备运输至发包人建设工地并负责卸货、设备保管、就位。

② 设备安装和调试

承包人需按发包人的要求和认可负责设备就位、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

③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以前的设备保护由承包人负责。

④ 质保期内的电梯维保服务。

2)这份规格书只是对电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

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3)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发包人的利益。在法

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发包人概不负责。

1.2 设备清单和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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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详见第四条电梯的规格和要求。

二、总体要求

2.1工地条件

所有合同中提供的设备应能符合下列的环境条件,因此,当投标人提供设备时应

考虑相应环境与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

(1)适应性要求:

① 浙江台州—室外环境温度:

-5℃—40℃

② 电源条件—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元器件的安装须符合和适应下列条件,不包括

在另行条文中的说明。

电压:~380V,3相,5线

~220V,单相

频率:50Hz

电压波动:±7%

接地电阻要求:≤4欧姆

(2)抗地震要求:

所有提供的设备,须适应6度地震烈度,建筑结构未受偏差影响的前提下,能正常

运行。

2.2 产品标准和规范

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所示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有可能被修

订,如有修订,中标人应符合最新版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和国外标准

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浙江省消防部门的条例

·电力供应部门的供电规章条例

·其他有关的中国规定

·由发包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2)投标人遵守不仅限于此规格书中的标准时,应向发包人及时解释清楚。

2.3 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

(1)在设备制造期间,发包人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

监制期间,制造商有责任提供有关设备包括各种数据、设备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

文资料。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总体工程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投标人须提供由

发包人工程师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地按照认可的方式进

行。在检验结束后,投标人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发

包人,但发包人的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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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2.4 所需资料

2.4.1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所有文件: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井道施工图;

·电梯机房的施工图及对发包人的要求;

·电路图;

·接线图;

·接地方式;

·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2)设计图纸要求

·图纸一式六份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需交发包人审查并认可。

·如果有任何图纸未被认可,须由承包人按发包人建议做好修改,并再次送审直

到认可。

(3)图纸审查包括:

a. 所有对土建的要求需符合现有的实际情况,包括荷载、打孔位置和尺寸、预埋

件、吊装预留孔、吊装荷载、通道、用于固定的一些细节等。所有对土建工程的要求

须送交发包人审查,以便审查有效。

b. 主要设备和装置须按额定值、外形、尺寸、表面装饰、维修、更换、安装方法

等方面加以阐明。

c. 与其它设备系统(如防火系统、电气设备等)的连接示意图及工作范围。

d. 设备及装置的布置图、辅助线路图等等。所有设备、装置的线路图,都须用特

殊的线标明,以防与其它线混同。

e. 主要设备的交货程序,外形尺寸、重量和预留吊装位置和吊勾。

f. 主要设备的电源负荷和通风降温要求。

(4)承包人须在完成合同范围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后,两星期内提交所有相关的安

装记录和工序验收记录,并且在一个月内编写并提交竣工图。

(5)在培训期间,承包人须免费提供中文培训材料给发包人。

(7)在试运行前两周内,承包人需提交包括竣工图、控制、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

六份,以便于发包人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有所了解。

每本手册应包括下列基本材料。

·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

·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零部件图和总图,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

单、操作和维修方法。

·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

·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

·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

(8)在设备测试期间,供货方须提交一式6份各式报告给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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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2.4.2 提供资料时间

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制订出提交资料的进度表,此进度表应为发包人

所认可,并应符合设计、制造、土建、安装、调试等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

2.5 技术培训

(1)承包人须对发包人的2名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为

工地培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

培训费用等。

(2)投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三、需要完成的工作

3.1制造、供货、安装及协调

(1)

投标人对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直至拿到质量管理部门和技术

监督局的验收证书,验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2)

安装计划

承包人须提供与工程建设总进度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须由发包人认可。

(3)

安装期

安装计划由承包人自行安排,要求满足发包人进度计划。

(4)

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

定。

(5)

沟槽与通道

任何在土建结构内的挖掘,都须在具体施工图中标明,并提交发包人认可。井道

内及机房内的所有工作(包括井道照明和爬梯)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6)

安装管理

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检查,承包人须派有五

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有相似规模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

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发包人保留变更人员的权力。

(7)

认可

设备安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认可,中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

(8)

保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在安装期间,中标人负责运输、卸货、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

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9)

完工装修

在进入完工装修之前,所有不需要特殊装修并且是暴露的钢制件应在表面进行除

锈防腐处理,若是非暴露的零件、部件、机器等,可在制造时进行除锈、防腐蚀处

理。

3.2

测试和试运行

(1)

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

承包人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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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2)

程序和表格

承包人须在安装结束前4个星期,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发包人。

(3)

测 试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承包人在调试测试后5个工作日

内提交测试报告给发包人。如发包人对测试报告有疑问,发包人有权指定有关部门进

行测试,如所疑属实,测试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处理问题,直至合格。如

所疑不实,测试费用由发包人自负。

(4)

试运行

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发包人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3.3

验收

(1)

产品保护

工程完成后,承包人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

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中标方原因导致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被损坏,

承包人将要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

(2)

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提交。

d.设备在交由发包人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局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

书。

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3.4

3个月试运行期

试运行期间有关电梯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5

售后服务

(1)

维修人员接到维修电话后须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

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而且必须具备24小时服务和承担所

有维修服务的能力。

(2)

承包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电梯(包含灯、风扇、操作盘按键等易耗品)

提供至少24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验收之日算起。

(3)

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每月至少2次的常规检查、调整和润

滑。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4) 质保期内承包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

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 在缺陷保修结束时,须由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

承包人自费解决并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6) 修好后,中标人需一式两份报告给发包人,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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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3.6

备件供应

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

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3.7

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 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这些设

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

(2) 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

(3) 所有检修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应为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7%的压

差下正常运行。

3.8商标与铭牌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

四、电梯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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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4.1电梯技术参数:

楼栋

电梯编号

功能

数量

控制方

开门方

服务楼层

载重量(kg)

速度

(m/s)

提升高

度(m)

井道尺寸

mm(宽*

深)

门洞尺寸mm (宽*

高)

底坑深度

顶层高度

机房高度

机房类

1#楼

DT-1-X1

消防电梯/货

1

单控

中分

1~11F

2000

1.0

35.05

2900*3000

1500*2400

1800

4500

3000

有机房

DT-1-K1

客梯/无障碍

电梯

1

并联

中分

1~11F

1600

2.0

35.05

2750*2600

1300*2400

1800

4500

3000

有机房

DT-1-K2

客梯

1

中分

1~11F

1600

2.0

35.05

2750*2600

1300*2400

1800

4500

3000

有机房

DT-1-K3

客梯

1

中分

1~11F

1600

2.0

35.05

2900*2600

1300*2400

1800

4500

3000

有机房

2#楼

HT-2#-2-1、

HT-2#-2-3

货梯

2

并联

中分

1~4F

3000

1.0

18.4

3400*3400

18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HT-2#-2-2

货梯

1

中分

1~4F

5000

1.0

18.4

4100*4200

25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HT-2#-3-1、

HT-2#-3-3

货梯

2

并联

中分

1~4F

3000

1.0

18.4

3400*3400

18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HT-2#-3-2

货梯

1

中分

1~4F

5000

1.0

18.4

4100*4200

25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KT-2#-2-1、

KT-2#-2-2

客梯

2

并联

中分

1~4F

1600

1.75

18.4

2800*2800

14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KT-2#-3-1

客梯兼无障

碍电梯

1

并联

中分

-1~4F

1600

1.75

23.35

2800*2800

14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KT-2#-3-2

客梯

1

中分

-1~4F

1600

1.75

23.35

2800*2800

14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3#楼

HT-3#-2-1、HT-3#-2-3、

货梯

2

并联

中分

1~4F

3000

1.0

18.4

3400*3400

18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HT-3#-2-2、

货梯

1

中分

1~4F

5000

1.0

18.4

4100*4200

25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HT-3#-3-1、

HT-3#-3-3

货梯

2

并联

中分

1~4F

3000

1.0

18.4

3400*3400

18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HT-3#-3-2

货梯

1

中分

1~4F

5000

1.0

18.4

4100*4200

25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KT-3#-2-1、

KT-3#-2-2

客梯

2

并联

中分

1~4F

1600

1.75

18.4

2800*2800

14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KT-3#-3-1

客梯兼无障

碍电梯

1

并联

中分

-1~4F

1600

1.75

23.35

2800*2800

14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KT-3#-3-2

客梯

1

中分

-1~4F

1600

1.75

23.35

2800*2800

1400*2500

1600

4500

3300

有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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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4#楼

4-KT1~2

客梯

2

并联

中分

1~9

1600

1.75

37.5

2550*2600

1300*2500

1600

5000

2200

有机房

4-HT1

消防电梯兼

货梯

1

单控

中分

1~9

3000

1.0

37.5

3200*3450

1600*2500

1600

5000

2200

有机房

4-HT2

货梯

1

并联

中分

1~9

3000

1.0

37.5

3450*3200

1600*2500

1600

5000

2200

有机房

4-HT3-4

货梯

2

中分

1~9

2000

1.0

37.5

2700*3150

1400*2500

1600

5000

2200

有机房

5#楼

5-KT1~2

客梯

2

并联

中分

-1~9

1600

1.75

42.45

2550*2600

1300*2500

1600

5000

2200

有机房

5-HT1

消防电梯兼

货梯

1

单控

中分

-1~9

3000

1.0

42.45

3200*3450

1600*2500

1600

5000

2200

有机房

5-HT2

货梯

1

并联

中分

1~9

3000

1.0

37.5

3450*3200

1600*2500

1600

5000

2200

有机房

5-HT3-4

货梯

2

中分

1~9

2000

1.0

37.5

2700*3150

1400*2500

1600

5000

2200

有机房

6#楼

6-HT1

主楼货梯

1

并联

中分

1~12F

2000

1.0

54.95

2700*3200

1700*2700

1800

5900

3000

有机房

6-XT

主楼消防电

梯兼货梯

1

中分

1~12F

2000

1.0

54.95

2700*3200

1700*2700

1800

5900

3000

有机房

6-HT2

裙房食梯

1

单控

中分

1~2F

1000

1.0

4.75

2600*2250

1300*2700

1600

4400

/

无机房

6-HT3

裙房污梯

1

单控

中分

1~2F

1000

1.0

4.75

2800*2450

1300*2700

1600

5900

3000

有机房

6-KT1~KT 5

主楼客梯,

KT1为无障碍

电梯

5

并联

中分

1~12F

1600

2.0

54.95

2600*2500

1300*2900

1600

5900

3000

有机房

7#楼

7-KT1、7-KT2

KT2为无障碍

电梯

2

并联

中分,贯通梯

-1~3F

1600

1.75

14.45

2600*2600

1300*2700

1600

5100

3200

有机房

8#楼

8-HT

主楼货梯

1

并联

中分

1~12F

2000

1.0

54.95

2700*3200

1700*2700

1800

5900

3000

有机房

8-XT

主楼消防电

梯兼货梯

1

中分

1~12F

2000

1.0

54.95

2700*3200

1700*2700

1800

5900

3000

有机房

8-KT1~KT5

主楼客梯,

KT1为无障碍

电梯

5

并联

中分

1~12F

1600

2.0

54.995

2600*2500

1300*2900

1600

5900

3000

有机房

9#楼

9-KT1

观光电梯

1

单控

中分

1~2F

1000

1.0

7.5

2500*2150

1300*2200

1600

4200

/

无机房

a. 以上各表中土建尺寸为建筑施工图上的设计尺寸,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各投标人需根据各自技术要求及现场实际尺寸,并考

虑电梯美观、舒适的要求,对轿厢高度、门洞尺寸、开门宽度和高度等进行合理调整,其中6#楼(6-KT1~KT5)、8#楼(8-KT1~KT5)轿厢高度为

./tmp/44920fa0-0472-4c98-887d-ef6d13f70db3-html.html

99

2.8米。

b. 楼层最终实际高度尺寸可能会有所变化,承包人须按实际层高提供电梯。

c. 未来根据招标人及设计院要求对尺寸进行调整,承包人应予以配合,总价不变。

d. 电梯控制方式安装前与发包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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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4.2电梯装修要求:

客梯、无障碍电梯装修要求:

部位

装 修 要 求

备 注

轿 厢 壁

采用304发纹不锈钢,轿厢壁厚度不小于1.5mm。成套保护采用亚克力板。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采用大理石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轿 厢 顶

轿厢顶含灯光,豪华型通风扇,1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配备不小于1.5P空调;轿厢顶需留有摄像机孔及高清视频网络信号线,随行电缆中应附视频及音频电缆。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轿

采用304发纹不锈钢。红外线光幕保护,光束不小于154束

操 纵 盘

采用发纹不锈钢面板及机械式按纽(含盲文或触摸按钮)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轿厢内的液

晶显示

彩色液晶显示、规格不小于10.4英寸

踢 脚 板

SUS-304发纹不锈钢

不允许采用夹层钢板

轿厢门坎

冲压硬质铝合金

厅 门 坎

冲压硬质铝合金

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厅门总厚度不小于1.5mm。

小门套

层层发纹不锈钢标准小门套厚度不小于1.5mm。

呼梯盘及显

微动发光照明的按钮,每层均有每层均有楼层显示、运行方向显示、故障显示和检修显示。液晶显示首层为10.4英寸分体式彩色液晶显示,其余层楼层4.3英寸一体式彩色液晶显示。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无障碍电梯

无障碍电梯另外要求:设置满足无障碍电梯要求的轿厢操作盘、设置盲文按钮、设置中文语音报站、正对厅门側轿壁设置304镜面不锈钢、设置三側发纹不锈钢扶手。

观光梯装修要求:

部位

装 修 要 求

备 注

轿 厢 壁

钢化夹胶玻璃,玻璃厚度应不小于

./tmp/44920fa0-0472-4c98-887d-ef6d13f70db3-html.html

101

(5+0.76+5)mm,必须具有一定的防撞击能力。

采用大理石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轿 厢 顶

轿厢顶含灯光、豪华型通风扇;轿厢顶需留有摄像机孔及高清视频网络信号线,随行电缆中应附视频及音频电缆。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轿

钢化夹胶玻璃,要求同轿厢壁。红外线光幕保护,光束不小于154束

操 纵 盘

采用发纹不锈钢面板及机械式按纽(含盲文或触摸按钮)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轿厢显示屏

彩色液晶显示、规格不小于10.4英寸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踢 脚 板

SUS-304发纹不锈钢

不允许采用夹层钢板

轿厢门坎

冲压硬质铝合金

厅 门 坎

冲压硬质铝合金

钢化夹胶玻璃,要求同轿厢壁

小门套

层层发纹不锈钢标准小门套厚度不小于1.5mm。

扶手

配置不锈钢扶手

呼梯盘及显

微动发光照明的按钮,每层均有每层均有楼层显示、运行方向显示、故障显示和检修显示。液晶显示首层为10.4英寸分体式彩色液晶显示,其余层楼层4.3英寸一体式彩色液晶显示。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货梯、消防电梯装修要求:

部位

装 修 要 求

备 注

轿 厢 壁

轿厢喷涂钢板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SUS-304发纹不锈钢板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轿 厢 顶

轿厢顶含LED灯光照明和豪华型通风扇。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轿

轿厢喷涂钢板。红外线光幕保护,光束不小于144束

操 纵 盘

采用SUS-304发纹不锈钢面板及金属按钮;滚动点阵显示。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踢 脚 板

SUS-304发纹不锈钢

./tmp/44920fa0-0472-4c98-887d-ef6d13f70db3-html.html

102

轿厢门坎

冲压硬质铝合金或钢板铣槽

厅 门 坎

冲压硬质铝合金或钢板铣槽

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厅门总厚度不小于1.5mm。

门套

小门套:层层SUS-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

呼梯盘及显

微动发光照明的按钮,每层均有楼层显示、运行方向显示、故障显示和检修显示,液晶显示。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餐梯、污梯装修要求:

部位

装 修 要 求

备 注

轿 厢 壁

304发纹不锈钢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轿

304发纹不锈钢

轿 厢 顶

304发纹不锈钢

轿

304发纹不锈钢

304发纹不锈钢

小门套

304发纹不锈钢

呼梯盘及显

层层采用一体按钮红色点阵显示

发包人可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注:(1)装修要求由承包人自行配置,以上发纹不锈钢型号均为304。

(2)供货前提供品牌商设备产品样本供招标人选择。

4.3.控制方法

电梯应采用电脑控制系统,微机模块化结构进行驱动控制、运行控制、操作控制、

故障诊断能力。开门系统采用VVVF门机系统。

4.4、驱动方式:

驱动系统采用交流变频变压控制系统(VVVF)。

4.5、操作方式:

电脑全集选控制,并联运行也能脱离并联独立运行。

控制系统应在最短时间内在电梯当前位置响应召唤,当主要电脑出现错误时,各电

梯应提供备用系统功能单独为层间服务,并能同时继续服务。

4.6基本功能

承包人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当承包人推荐的其它合适的功能可能被

接受。

序号

功能

功能描述

1

超重警告

(在轿厢内的操纵盘上装有声音警报装置):电梯启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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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称重,当电梯超重时,不允许关门起动,门必须打开,并

同时发出声光警报,当超重现象消除时,警报自动解

除,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2

轿厢开关门保护

当电梯开门时间超过预定值时,电梯会强行关门而应答

其他信号。当电梯强行关门几次未能关紧,电梯将打开

轿门,停止运转,内外呼梯信号均被自动取消。

3

报警铃

在轿厢内的操纵盘上装一按钮,若事故发生,按下操纵

盘上的警铃按钮,向安全中心呼叫,在轿厢顶和一楼井

道的铃声响起。

4

火险紧急返回

假如火险发生,电梯接到消控中心发出的火警信号后自

动回到设定层,电梯回到设定层后反馈给消控中心一个

已到设定层的信号;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对从安全中心传

来信号可接收的条件。(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通讯线

材的型号规格及有关技术要求)

5

五方对讲(其中无机房电梯为四方对讲)

按下轿厢中的紧急呼叫按钮能向控制柜、安全中心、底

坑、轿顶呼叫。控制柜与安全中心能分别呼叫该台电

梯。投标报价中须含轿厢内、安全中心、底坑、轿顶的

对讲设备、分机及调试费用。(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提

供通讯线材的型号规格及有关技术要求)

6

轿厢紧急照明功

当照明断电,紧急照明灯会自动打开,当照明电源恢复

正常时,紧急照明灯自动熄灭。

7

自动停止轿厢照

明、通风装置

如果电梯停用超过设定的时间,自动关停轿厢内的照明

灯及通风装置,以节能,如遇召唤再自动开启。

8

满载不停

具备功能

9

基站关机

具备功能

10

错误指令取消功

具有轿厢内手动消除错误指令功能(暂时按双触消除考

虑)

11

监控

轿厢内预留摄像机孔随带视频电缆,并有电梯运行监控

接口。

12

自动调整开门时

按照召唤是层站召唤或轿厢召唤的区别,自动调整保持

开门时间

13

语音报站

轿厢内及楼层到站钟

14

控制柜计数器

控制柜内须设有运行次数计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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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15

随行电缆

要求含有视频、音频随行电缆

16

免触式红外光幕

门开启与关闭期间,基本覆盖出入口整个门高度

17

消防员操作(消

防梯)

当系统消防模式设定为消防员模式,消防按钮按下时,电梯立即消除所有指令和召唤运行返回消防基站,而后进入消防员操作模式,没有自动开关门动作,只有通过开关门按钮,点动操作使开关门动作,这时电梯只响应轿内指令,且到站后消除已登记的所有指令。

18

司机服务

根据轿厢操作箱上的开关,使电梯由自动操作改为司机

操作。

19

即时关门

电梯停站时,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被关闭。

20

再平层功能

具有精确再平层功能。

21

强制关门

如果电梯门保持打开的时间超过了预定时间,临时性强

制功能自动工作,从而把门关闭。

22

停电应急装置

停电时,应急装置提供电源,电梯驶往最近层站,自动

开门,疏散乘客。

23

物联网功能

须满足台州市特种设备检检测研究院检验要求。

除以上功能外电梯,电梯标准功能比较配备,承包人应详细列出所供设备的具体

功能,供发包人参考。

4.7 安全设备

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仅即于)下列设备。其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中的规

定。

(1)断相和错相保护。

(2)上、下络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

(3)缓冲器。

(4)限速器。

(5)安全钳。

(6)紧急停止按纽。

(7)层门安全设施。

(8)轿门安全设施。

(9)层门闭锁保护。

(10)电气短路保护。

(11)主电机过载保护。

(12)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IP55。

五、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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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承包人提供的设备部件应按标准制造,并有替换性和精确装配性。特别对于主机、

开关门系统、主控制柜等电梯部件的装配应在工厂完成。

六、设备性能

6.1提供的电梯设备应在噪音、振动、减速箱的油渗漏、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

需符合GB10058标准和相应的国际标准。

6.2提供的电梯以下内容参数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电梯的水平、垂直振动加速

度、起制动加减速度、噪音指数(机房、轿内、开关门)。

七、其他

(1) 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中标人有责任与监理单位、土建单位、及其它供应商保

持联系和合作。在安装期间,中标人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的规定。

(2) 承包人应与所有相关的部门相联系,获得相关认可,以便设备能及时投入服

务。并提交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

(3) 承包人有责任防止所有电梯在未经正式认可便使用,而应根据发包人需要,得

到认可后再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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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招标人提供 7 种及以上推荐品牌

招标人直接选取 3 种备选品

招标人随机抽取 2 种备选品

备用品牌

1

铝合金型材

兴发、凤铝、坚美、南山、亚铝、亚美、南铝或相当于

兴发、凤铝、

坚美

南山、亚铝

亚美、南铝

2

玻璃原片

上海耀皮、深圳南玻、信义、旗滨、福耀、洛玻、台玻或相当于

上海耀皮、深圳南玻、信义

洛玻、福耀

旗滨、台玻

3

五金配件

盖泽、施耐德、坚朗、顶固、汇泰龙、多玛、兴三星或相当于

盖泽、施耐

德、坚朗

汇泰龙、多玛

顶固、兴三

4

石膏板

千年舟、兔宝宝、圣戈班、龙牌、可耐福、泰山、拜尔或相当于

千年舟、兔宝

宝、圣戈班

可耐福、拜尔

龙牌、泰山

5

轻钢龙骨

千年舟、兔宝宝、圣戈班、龙牌、可耐福、泰山、拜尔或相当于

千年舟、兔宝

宝、圣戈班

泰山、拜尔

龙牌、可耐

6

防霉涂料、乳胶漆、外墙涂料、真石漆

立邦、多乐士、嘉怡、三棵树、嘉宝莉、久诺、紫荆花或相当于

立邦、多乐

士、嘉怡

三棵树、久诺

嘉宝莉、紫

荆花

7

环氧地坪漆、聚氨脂地坪

立邦、多乐士、嘉怡、三棵树、嘉宝莉、久诺、紫荆花或相当于

立邦、多乐

士、嘉怡

嘉宝莉、紫荆

三棵树、久

8

墙砖、地砖

东鹏、马可波罗、诺贝尔、蒙娜丽莎、冠珠、斯米克、简一或相当于

东鹏、马可波

罗、诺贝尔

蒙娜丽莎、斯

米克

冠珠、简一

9

无机保温材料

浙江东诺、浙江星宇、峰泰、浙江杨飞、绍兴肯邦、以利特、白云或相当于

浙江东诺、浙江星宇、峰泰

浙江杨飞、绍

兴肯邦

以利特、白

10

防水涂料、卷材

江苏凯伦、东方雨虹、国鸿、广东科顺、北新月皇、沃普曼、卓宝或相当于

江苏凯伦、东方雨虹、国鸿

广东科顺、沃

普曼

北新月皇、

卓宝

11

木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

群升、步阳、盼盼、星月神、欧力特、大力大喜、万嘉或相当于

群升、步阳、

盼盼

大力大喜、万

星月神、欧

力特

12

开关、插座

TCL、公牛、良信、人民、杭州鸿雁、德力西、浙江正泰或相当于

TCL、公牛、良

人民、德力西

杭州鸿雁、

浙江正泰

13

气体灭火系统

江西维肯、上海金盾、杭州新纪元、四川川消、胜捷、万升、广东海捷或相当于

江西维肯、上海金盾、杭州

新纪元

万升、广东海

四川川消、

胜捷

14

配电箱成套厂家

浙江台盈、杭州施江银、台州泓晟电气、杭州合荣、禾能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国瑞通信、浙江森虎或相当于

浙江台盈、杭州施江银、台

州泓晟电气

禾能控股(浙

江)有限公

司、台州国瑞

通信

杭州合荣、

浙江森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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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序号

材料名称

招标人提供 7 种及以上推荐品牌

招标人直接选取 3 种备选品

招标人随机抽取 2 种备选品

备用品牌

15

配电箱元器件

江苏常熟、上海人民(上联牌)、新驰、正泰、德力西、上海良信、天正或相当于

江苏常熟、上海人民(上联

牌)、新驰

德力西、天正

正泰、上海

良信

16

电线电缆

飞洲、南缆科技、开开电缆(KK)、上海胜华电气、杭州永通中策、万马、永盛或相当于

飞洲、南缆科技、开开电缆

(KK)

上海胜华电

气、杭州永通

中策

万马、永盛

17

电缆桥架

浙江远大、江苏圣宇、上海振大、上海固强、江苏大全、浙江荣鑫、浙江鑫胜宇或相当于

浙江远大、江苏圣宇、上海

振大

上海固强、江

苏大全

浙江荣鑫、浙江鑫胜宇

18

照明灯具

欧普、三雄极光、今上、飞利浦、西顿、欧司朗、朗德万斯或相当于

欧普、三雄极

光、今上

飞利浦、西顿

欧司朗、朗

德万斯

19

集中应急疏散系统

浙江台谊、振辉、广东敏华、瑞辉、宁波敏悦、泰辉、斯迈尔特或相当于

浙江台谊、振辉、广东敏华

瑞辉、泰辉

宁波敏悦、

斯迈尔特

20

消防报警设备

青鸟消防、海湾、松江、利达、泰和安科技、依爱消防、深圳福安或相当于

青鸟消防、海

湾、松江

泰和安科技、

深圳福安

利达、依爱

消防

21

沟槽配件

上海威逊、卡耐夫、迈克、莱德、冠众、龙珠、禹王或相当于

上海威逊、卡

耐夫、迈克

龙珠、禹王

莱德、冠众

22

阀门

宁波埃美柯、上海冠龙、上海申银、桐庐春江、台州冠众、宁波浙东、上海双桥或相当于

宁波埃美柯、上海冠龙、上

海申银

宁波浙东、上

海双桥

桐庐春江、

台州冠众

23

变频给水设备、给水泵、潜水泵、消防泵及消防稳压设备(包含控制柜)

上海申银、上海晶汪泵业、上海凯泉、上海熊猫、青岛三利、威派格、格兰富(苏州)或相当于

上海申银、上海晶汪泵业、

上海凯泉

青岛三利、格兰富(苏州)

上海熊猫、

威派格

24

微机智能消防巡检柜/机械应急柜

上海申银、上海凯泉、上海熊猫、青岛三利、威派格、山东双轮、广东白云或相当于

上海申银、上海凯泉、上海

熊猫

青岛三利、威

派格

山东双轮、

广东白云

25

PPR 管、UPVC排水管、UPVC雨水管、PVC电工管

伟星、公元、联塑、中财、保利、金洲、白蝶或相当于

伟星、公元、

联塑

保利、白蝶

中财、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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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序号

材料名称

招标人提供 7 种及以上推荐品牌

招标人直接选取 3 种备选品

招标人随机抽取 2 种备选品

备用品牌

26

焊接钢管、镀锌钢管、钢塑管

浙江金洲、天津利达、天津友发、增洲、上海劳动、江苏国强、鞍钢或相当于

浙江金洲、天津利达、天津

友发

增洲、江苏国

上海劳动、

鞍钢

27

KBG、JDG 管

公元、伟星、中财、武陵源、萧通、天一、河北鹏创或相当于

公元、伟星、

中财

萧通、河北鹏

武陵源、天

28

室内消防栓、室外消防栓、消防箱(水带、水枪、消火栓卷盘)

永康元安、丽消、上海金盾、龙威、川消、南消、之江或相当于

永康元安、丽消、上海金盾

南消、之江

龙威、川消

29

消防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水泵接合器

福建美消、福建三辉、福建天广、金盾、川安、双龙消防、正丰或相当于

福建美消、福建三辉、福建

天广

川安、正丰

金盾、双龙

消防

30

灭火器

国泰消防科技、鸣宇消防设备、福建省天广消防器材、金盾、浙江信达可恩、天津盛达、广东胜捷或相当于

国泰消防科

技、鸣宇消防设备、福建省天广消防器材

浙江信达可

恩、天津盛达

金盾、广东

胜捷

31

风机、风阀、风口、消声器

浙江明新、上虞特富、上风高科、浙江亿利达、浙江祥科风机、上虞建风、浙江上建或相当于

浙江明新、上虞特富、上风

高科

浙江亿利达、浙江祥科风机

上虞建风、

浙江上建

32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电源监控

青鸟消防、海湾、松江、利达、泰和安科技、依爱消防、深圳福安或相当于

青鸟消防、海

湾、松江

利达、泰和安

科技

依爱消防、

深圳福安

33

抗震支架

旗鱼(浙江)、上海喜利得、太仓慧鱼、浙江宇仁、江苏瑞吉隆、浙江聚固机电、上海伍尔特或相当于

旗鱼(浙

江)、上海喜利得、太仓慧

浙江宇仁、浙

江聚固机电

江苏瑞吉

隆、上海伍

尔特

34

空气能

格力、美的、海尔、史密斯、纽恩泰、海信、四季沐歌或相当于

格力、美的、

海尔

史密斯、四季

沐歌

纽恩泰、海

35

能耗监测系统

杭州基础创新、嘉兴蓝能、杭州鼎立、天龙科技、江森自控、白云电力、杭州志拓或相当于

杭州基础创新、嘉兴蓝

能、杭州鼎立

天龙科技、杭

州志拓

江森自控、

白云电力

36

充电桩

特来电、星星、国网、浙江安富、杭州世创、杭州奥能、正泰或相当于

特来电、星

星、国网

浙江安富、正

杭州世创、

杭州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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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序号

材料名称

招标人提供 7 种及以上推荐品牌

招标人直接选取 3 种备选品

招标人随机抽取 2 种备选品

备用品牌

37

1#、6#楼、7#、8#、9#楼乘客电梯

日立:MCA、LCA,三菱电机:MAXIEZ-CZ、MAXIEZ-LZ,奥的斯GEN3,通力:NMIDX、SMONODX,迅达 Schindler 6000,蒂升:meta200-MR、 meta200-MRL,东芝:ELCOSMO、SPACEL 或相当于

日立:MCA、LCA,三菱电机:MAXIEZ-

CZ、 MAXIEZ-

LZ,奥的斯

GEN3

通力:

NMIDX、

SMONODX,东

芝:

ELCOSMO、

SPACEL

迅达

Schindler

6000,蒂

升:

meta200-

MR、

meta200-MRL

38

2#、3#、4#、5#楼乘客电梯

日立:HGE、LGE,上海三菱:LEHY系列,奥的斯 GEN3,通力:ZMiniDX、EMono DX,迅达 Schindler5000,蒂升:meta200-MR、meta200-MRL,东芝:ELCOSMO、SPACEL 或相当于

日立:HGE、

LGE,上海三菱

LEHY 系列,奥

的斯 GEN3

迅达

Schindler

5000,东芝:

ELCOSMO、

SPACEL

通力:ZMini

DX、EMono

DX,蒂升:

meta200-

MR、

meta200-MRL

39

货梯

杭州西奥 HTVF 系列,宏大电梯 HD系列,广日 GVH 系列,怡达快速EHJ 系列,巨人通力 GFS 系列,永大 VANS 系列,康力 KLH 系列或相当于

杭州西奥 HTVF

系列,宏大电

梯 HD 系列,广

日 GVH 系列

怡达快速 EHJ

系列,永大

VANS 系列

巨人通力 GFS

系列,康力

KLH 系列

40

空调

格力、美的、日立、海尔、海信、奥克斯、松下或相当于

格力、美的、

日立

海尔、海信

奥克斯、松

41

柴油发电机

上柴动力、玉柴、潍柴、康明斯电力、卡特彼勒、雅柯斯、威尔信或相当于

上柴动力、玉

柴、潍柴

卡特彼勒、威

尔信

康明斯电

力、雅柯斯

42

密封胶(结构胶、胶水)

杭州之江、广州白云、浙江时间、欧利雅、硅宝、道康宁、西卡或相当于

杭州之江、广州白云、浙江

时间

道康宁、西卡

欧利雅、硅

43

驳接件(爪件、五金件)

盖泽、施耐德、坚朗、顶固、汇泰龙、多玛、兴三星或相当于

盖泽、施耐

德、坚朗

顶固、多玛

汇泰龙、兴

三星

44

铝单板

西蒙、亨特乐思龙、上海浦飞尔、康普顿至高、保固、力思龙、久胜成或相当于

西蒙、亨特乐思龙、上海浦

飞尔

力思龙、久胜

康普顿至高、保固

45

光伏

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通威股份、晶澳科技、国家电投/华能电力、爱旭股份或相当于

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科

能源

通威股份、晶

澳科技

国家电投/华

能电力、爱

旭股份

注:1.若某设备、材料的品牌与厂家存在同名时,以品牌为先。

2.为了保证主要设备、材料“或相当于”具有操作性,主要设备、材料在招标人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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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选品牌按以下方法产生:

①由招标人提供某种设备、材料7种及以上推荐品牌,招标人所提供的7个品牌基本

在同一档次;

②由招标人选取其中3种直接作为备选品牌,在剩余的推荐品牌中随机抽取2种进入

备选品牌,其余作为备用品牌;

③当以上备选品牌的实际购买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时,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采

用备用品牌,情况属实的,招标人应同意将备用品牌增补为备选品牌。

④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委托(招标)时,不受以上品牌约束。

3.1#、6#楼、7#、8#、9#楼乘客电梯电梯:三大件曳引机、门机、控制柜须原产地

原装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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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六、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

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十、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十一、停工证明

十二、未验收证明

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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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资质等级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证书号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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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毕业院校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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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设备能力

进场时间

备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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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四、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工程

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要

自查情况

1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1.4.1(1)

2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4(1)

3

是否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4.4(2)

4

是否为与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4.4(3)

5

是否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4.4(4)

6

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1.4.4(5)

7

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1.4.4(6)

8

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4.4(7)

9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4(8)

10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4.4(9)

11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1.4.4(10)

12

是否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4(11)

13

是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4.4(12)

14

是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4(13)

15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14)

16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

1.4.4(15)

17

是否存在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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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18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4(17)

19

是否存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1.4.4(18)

20

是否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4(19)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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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五、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工程

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要

自查情况

1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1.4.1(3)

2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

1)无在建;

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

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超过

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

(须提供停工报告和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停工证明(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十一));

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

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时间已超过

120天

(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报告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十二))。

属上述(

2)、(3)、(4)情形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

10.4

应是

1)、

2)、

3)、

4)之

一情

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属情形

3

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4(13)

4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14)

5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1.4.4(16)

6

是否存在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4(17)

7

是否被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4(19)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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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六、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自查表

工程

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

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

(http://tzjzy.jsj.zjtz.gov.cn/)省信用评价公示公布系统公布栏发布

的评审结果,我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以及省信用评价总分如

下:

信用评价等级

省信用评价总分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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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七、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

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

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

3.承诺不存在以下串通投标行为:(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

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

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

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

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

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

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参与投标

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资质证书相应资质等级)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

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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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12.承诺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建设工程投

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

13.承诺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4.承诺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15.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

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

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1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

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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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日至

日(代

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

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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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A类人员、拟派的项目

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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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十、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工程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序号

危大工程清单

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1

2

3

……

……

……

注:1:以上危大工程清单由招标人列出。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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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十一.停工证明

停工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贵单位

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

___月___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但因非我承

包人原因自

___年___月___日至今,已连续停工超过120天。特申请同

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

特此报告。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停工,至今已超过120天。情况属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仍处于连续停工状态。若原承接项目已复工的本《证

明》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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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十二.未验收证明

未验收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

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

___日竣工,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单位提交竣工报告。但非我

承包人原因至今已超过

120天未进行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特申请同意

我公司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

特此报告。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承包人向原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报告至今已超过

120天。情况属

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本《证明》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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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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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十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

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

日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

该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

特此证明。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情况属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

1.本《证明》仅用于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在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为在建状态且已经竣工验收的,其他情形不得使用本《证明》。

2.需附上原工程项目包含所有单位工程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未全部附

上的,此《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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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十五、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

项目(项目名称),业主单位为

(业

主单位名称),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

盖章单位(该业绩项目业主单位)的经办人(姓名):

;职

;联系电话:

注:本证明须如实填写完整,证明不允许留白或涂改,否则该证明不予认

可。

该业绩项目业主单位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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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十六、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

项目(项目名称),业主单位为

(业

主单位名称),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盖章单位(该业绩项目业主单位)的经办人(姓名):

;职

;联系电话:

注:本证明须如实填写完整,证明不允许留白或涂改,否则该证明不予认

可。

该业绩项目业主单位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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