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国际生物安全评价中心智能化工程(一标段)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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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广西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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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国际生物安全评价中心智能化工程(一标段)更正公告(二)

【信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8】 【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有更正,具体更正内容为: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内容

更正后

1

第三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整章)

详见:附件1

2

招标工程量清单

对原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重新下载

3

施工图纸

对原上传的施工图纸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施工图纸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重新下载

4

原开标、截标时间

延期时间未定

*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

其余部分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1 月11 日

附件1

第三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册)

二、说明:

1、本需求的货物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需求中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型号、技术参数(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和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技术响应偏离表须按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一一对应响应。

3、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

4、本一览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标明星号“”的参数为必须响应的实质性要求,未标明星号的参数仅为参考要求。星号参数仅限于“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本一览表中的其他内容要求必须响应。

5、本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6、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7、项目类型:系统集成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本项目更正后的技术参数与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表”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表”请按“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表”填写。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二、交货期(含安装):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调试完毕、能使设备正常运行并通过验收合格。

三、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2年(自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投入试运行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在 24 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

六、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为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费用;

2、提供设备安装、配线、整合配套软件以及软硬件的测试和调整服务。安装设备之前,应先对用户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开始安装时,应让用户的硬软件和系统集成人员参与安装、检测和排除故障。中标供应商在施工、安装、调试等全过程中接受用户的监督。

3、系统验收结束后,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纸包括系统图、设备连接图、配线图等。

5、为确保系统的稳定性,中标供应商须在供货时配合招标人对所提供产品参数的真实性、实际效果进行测试和对厂商资质进行验证,若提供的系统,经测试后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者虚假承诺的,作虚假应标处理。

6、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如供货实际需用数量与中标数量不符时,按经审定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

8、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到施工现场,包装、卸货、技术指导安装并负责调试。

9、如果供方不能按需方的进度要求供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供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1、自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甲方支付预付款前,乙方需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等预付款保函且须满足甲方要求,如不提供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预付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智能化系统设备提货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 。

3、到货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签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费用80%(含预付款);

4、智能化系统设备全部设备配套设施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完成试运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90%进度款。

5、通过验收合格,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全部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结算费用的97%,剩余3%用作质保金(乙方可提供等额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质保金,结算费用可支付至100%),待缺陷责任期满2年,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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