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抱骨岭脚驴友驿站与林产品仓储用房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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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一抱骨岭脚驴友驿站与林产品仓储用房建设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143

招标人:缙云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3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要求

项目经理

1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彬

2

浙江丰家建设有限公司

12999821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沈剑锋

3

丽水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12985437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陈芳敏

4

缙云县一川建设有限公司

13124309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朱俊霏

5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2972206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祝俊荣

6

丽水鸿策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12972421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代远

公示时间:20251231日至20261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单位:缙云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51231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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