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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县澄照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67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开放、0578-331639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工 期 |
项目经理 |
| 1 |
丽水市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300日历天 |
卢月霞 |
| 2 |
浙江瓯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300日历天 |
黄艳 |
| 3 |
浙江利鑫建设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300日历天 |
徐志洪 |
| 4 |
浙江圣烨建设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300日历天 |
章倩 |
| 5 |
浙江宏瑜建设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300日历天 |
翁建龙 |
公示时间:2025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4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