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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设计项目
补充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由“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4]43号文同意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改为“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建设,批准文号:浙发改项字〔2024〕176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已落实”。
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信投标文件(格式)表4“投标人近三年(开标日上推三周年)工程设计经验”改为“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工程设计业绩”,表5“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开标日上推五周年)工程设计经验”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五周年)所获荣誉”,表8“企业荣誉(如有)”改为“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所获荣誉”,以上三张表格中相应表格内容同步变更。
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信投标文件(格式)表10资信自评表修改为:
四、第六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中评审细则资信标评审表修改为:
五、第六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中评审细则商务标报价评审修改为:
六、本项目红线图已随补充文件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
七、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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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变更公告.pdf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