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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东升北区1-3栋、南区13栋及周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LD[2025]129号的丽水市莲都区东升北区1-3栋、南区13栋及周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补充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莲发改审批〔2025〕230号文件”现统一修改为“莲发改审批〔2025〕224号文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中“本项目投资估算2699.25万元,工程概算2699.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353.59万元”现统一修改为“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1969.9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704.05 万元”。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中“本次项目采用下浮率招标,招标时还未出具施工图预算价,本次暂定的最高限价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现统一修改为:“本次项目采用下浮率招标,招标时还未出具施工图预算价,本次暂定的最高限价为1704.05万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本次项目采用下浮率招标,招标时还未出具施工图预算价,本次暂定的最高限价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现统一修改为:“本次项目采用下浮率招标,招标时还未出具施工图预算价,本次暂定的最高限价为1704.05万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现统一修改为“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3.商务标评审: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 元(含)- (不含)元(即投标下浮率11.0%-11.9%)的为好;投标报价为 元(含)- 元(不含)(即投标下浮率9.0%-11.0%)的为较好; 投标报价为 元(含)- 元(含)(即投标下浮率6.0%-9.0%)的为一般;其他报价为差。 注:投标报价为暂定最高限价(工程费用)进行下浮。 具体金额见补充文件。 |
现统一修改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15166045(不含)元(即投标下浮率11.0%-11.9%)的为好;投标报价为15166045元(含)-15506855元(不含)(即投标下浮率9.0%-11.0%)的为较好; 投标报价为15506855元(含)-16018070元(含)(即投标下浮率6.0%-9.0%)的为一般;其他报价为差。 注:投标报价为暂定最高限价(工程费用)进行下浮。 |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变更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变更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委托建设单位(盖章):丽水市莲都区富民乐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10日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下载:变更公告.pdf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