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仙螺岛旅游综合项目用海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2-23
发布于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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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自然资审﹝2025﹞491号

秦皇岛卓越旅游开发公司:

  你公司申请的南戴河仙螺岛综合旅游项目用海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秦皇岛市南戴河旅游度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岛、缆车索道、引桥、海底电缆、给排水管道和透水平台六部分,总投资11815.4万元。批准用海面积8.2172公顷,用海类型为旅游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分为:填海造地3.2080公顷、透水构筑物2.3112公顷、海底电缆管道2.3679公顷、港池0.3301公顷。项目用海期限25年。

  二、项目开工时,要及时告知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用海期间应接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坐标范围(见附件)和用途使用海域。

  三、请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完成海域使用金缴纳,并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本批复30日内,按规定提出减免海域使用金的书面申请。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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