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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PPP项目(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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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PPP项目(第二阶段) |
建设单位: |
惠州碧源中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
环评机构: |
广东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PPP项目(第二阶段)新增污水处理规模6.3万t/d(含新增工业废水300t/d),本次改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10万t/d(含工业废水4000t/d)。处理工艺为“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AAO生化池+MBR池+紫外消毒”,紫外消毒后不再接入现有人工湿地,由尾水管线引至水围河排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内部产生的废水包括污泥脱水废水、设备冲洗及反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均纳入本项目处理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地埋式,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均位于地下,污水处理构筑物采用封闭、负压抽吸、集中排放的方式,实现地下空间的整体负压抽引,恶臭气体产生构筑物相当于单层密闭负压空间,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未有效收集的部分恶臭气体通过地下室排风系统收集后,经UV光离子除臭发生器处理后通过厂区各排风井无组织排放。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各种风机、各种泵等,经采用隔声、减振、安装消声器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废UV灯管、化验废液、废包装瓶、废机油、沾有废机油的废抹布和废手套,暂存于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