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机构考核、征集工作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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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19
发布于
辽宁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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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规范我市城镇燃气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核力度,不断增加行业安全运行指数,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及省住建厅《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辽住建〔2021〕26号)等通知要求,市住建局现对铁岭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并面向全市范围征集符合条件的燃气行业专业培训考核机构。

  考核条件如下:

  1、培训考核机构须为具有独立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培训考核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及聘有相应资格的师资力量;

  2、培训考核机构须在铁岭市具有固定的自有或已签定不少于2年租用合同的场所,具备承担燃气从业人员考核考场能力的机构将优先选拔;

  3、培训考核场所须配备满足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及专业机考室、待考室、监控室,具有相关人脸识别系统、满足培训考核所需的宽带网络、专业手机信号屏蔽设备等条件,确保应试人员考核时,能够实现现场人脸签到、实时监控考试过程及宽带信号覆盖整个考场;

  4、培训考核场所须满足同时容纳50及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需求,并应通过消防验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应配备能够及时排除机房设备故障的后勤人员,确保考核顺利。

  5、报名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培训机构按照时间要求申报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所需事项: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市住建局将适时采取审核申报材料和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及结果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斌

  联系电话:72682700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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