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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口腔医院拟对总务电气设施及五金配件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DYKQ—ZWCG—2025—033),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德阳市口腔医院总务电气设施及五金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情况:本项目采购总务电气设施及五金配件包括应急吸顶灯、安全出口、开关插座、空开、管道配件、工具类等(具体规格、参考品牌要求详见附件),用于满足医院日常维修、设施维护及运营保障等相关需求。入围后供应物资包含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物资。
(三)入围服务商数量:2家。
(四)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德阳市口腔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商务要求
(一)费用支付:本项目所涉金额的货币均以人民币计算,甲方根据乙方每批次实际送货数量乘以合同单价结算应付总价,且货物送达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乙方应先出具发票交予甲方。
(二)其他要求
1.交货地点:德阳市口腔医院,乙方负责运输和装卸,甲方不承担任何运输费用,货送院方指定地点。
2.供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3.供货产品质量要求:配送产品应为全新的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参考品牌产品需符合对应品牌质量标准,无参考品牌产品需达到同等质量水平。
4.售后服务要求:配送产品如有损坏、质量不达标或者数量、规格型号错误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在1日内完成整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产品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10日内免费更换。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5.具有相应的电气设施及五金配件生产或销售资质,能够提供符合本项目质量要求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邀请文件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在德阳市口腔医院官网网上免费获取。
六、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电气设施及五金配件生产或销售资质等);
4.报价单(对各类总务电气设施及五金配件单价进行报价,详见附件);
5.对商务要求中其他要求的内容提供承诺函(包括质量承诺、交货期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6.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德阳市口腔医院一楼采供科),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评审方法
低价中标。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阳市口腔医院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北路83号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德阳市口腔医院总务电气设施及五金配件详细规格及参考品牌需求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