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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39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厂绿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5、评审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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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政采磋商(2025)0133号-1 |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厂绿化项目 |
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河顺镇政府南楼215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0 |
元 |
评审总得分:96.3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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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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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厂绿化项目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和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
90 日历天 |
陈杰 |
豫 241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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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蔡丽朋、水毅、王佩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801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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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系人: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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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15号院
联系人: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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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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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2评审报告.pdf
2-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2-1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