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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山市世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56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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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台山市世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5600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台山市世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台山市世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位于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凤山三路9号,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7209.22平方米,建筑面积60521.6平方米,主要从事包装用纸板的生产。建设单位拟在原地块进行扩建工程主要包含:设计扩建产能为年产可降解环保食品餐具560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脱水成型、热压、切边,生产原料为植物纤维纸浆(半成品)、防油防水剂。 |
环评机构 |
广东润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D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冲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气浮”工艺)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台城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