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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自行组织的凯江校区北区暗埋排水管及北四旁绿化带地面硬化改造项目(jycg2025078)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德阳市福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蒙山校区沙河街158号B幢-1-7号;
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服务要求:
1.完全满足采购公告中“三、施工内容”各项要求,根据施工清单内容进行施工。
2.踏勘:供应商应当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到学院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现场的位置、周边环境及其它足以影响最终报价的情况。未踏勘或对现场理解不足导致的任何施工延误或报价偏差,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
4.施工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凯江校区北校区 。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维修恢复原貌。
6.验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 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 (2021] 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项目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整改。
7.结算:本项目按采购人内控制度审计结算。如审计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按审计金额据实结算;如审计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按照合同金额结算。
8.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正规有效税率为9%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的款项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利息支付成交供应商。(如遇采购人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
评审小组:杜贵元、秦宁、吕熙;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