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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鄯善县一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鄯善县一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开通会员可解锁*-120)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鄯善县一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疆清洁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鄯善县一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00万千瓦风电(含集电线路),配套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集中式储能系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4×240MVA)和2座11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楼兰750kV变电站,最终以国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2.2 服务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 2.3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项目用地范围所在地的水系特征、河道及水利工程现状进行评价,通过分析计算完成编写项目(含储能及220千伏汇集站)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专家组评审。(2)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在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备案。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采购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能源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等扫描件),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起至2025年止。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