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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燃煤机组干式静电除尘器及附属设备项目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 燃煤机组干式静 电除尘器及附属设备项目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660MW 燃煤机组干式静电除尘器及附 属设备项目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和融资: 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2TMGGJG-W001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22+2 个月,计划2025 年8 月30 日开工,2027 年06 月30 日投产。 2.5 设备名称: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 ★1、否决条款: 因除尘器基础已经确定,除尘器钢支架柱中心距,与外部的接口(标高及接 口尺寸)、以及基础荷载不允许调整,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是否满足招标人要求: 除尘器钢支架中心距:沿气流方向相邻柱中心距6850,垂直气流方向相邻 柱中心距8455,每台炉最外排柱中心距离70.64m×34.25m(气流方向)。 与外部的接口:满足招标文件附图《头门港电除尘器外形接口图》。 基础荷载:投标人承诺提供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附图《头门港电除尘器基础 荷载》的要求。 极配形式及振打方式:阳极板型式及材质:480C/SPCC;阴极线型式及材质: 芒刺线(整体304 不锈钢);阴阳极振打方式:均采用机械振打。 2、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除尘器极板高度15.5m,同极距400mm,2×41 通道,阴阳极采用机械振打, 阳极板型式及材质:480C/SPCC;阴极线型式及材质:芒刺线(整体304 不锈钢); 壳体材质:Q235B(厚度不小于6mm);灰斗材质:ND 钢(厚度不小于6mm);灰 斗加热:防堵免伴热(一、二电场叠加电加热)。(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除尘器本体(前自进口烟箱正反配对法兰,后至出口烟箱 正反配对法兰,下至灰斗正反配对法兰,含进出口膨胀节,上至除尘器顶盖、 雨棚(含防水卷材),包括起吊设施),成套范围内附属设备(平台、走道、扶 梯、扶手以及这些部件所需的支撑结构,钢支架,灰斗辅助设备及配件,除尘 器本体的检修电源和照明等)等,提供三维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大唐海投(台州)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通知 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满足3.2.3.1 或3.2.3.2 其中之一即可。 3.2.3.1 投标人近10 年(自2015 年12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须具有6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电除尘器供货业绩,数量不少于2 台电除尘器设备。须提供反映机组容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 文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等。如所提 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材料标明所提供业绩对应的机组容量。注: 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证明或验收 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或发票二选一即可。 3.2.3.2 投标人近10 年(自2015 年12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6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的电除尘器主要设备加工供货业 绩,数量不少于2 台电除尘器的主要设备,每台电除尘器的主要设备至少应包含 进口喇叭、出口喇叭、壳体、钢支架、内顶盖、外顶盖、灰斗、阴极线、阳极板 设备中的任意五项加工业绩。须提供反映机组容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 不限于合同文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 等。如所提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材料标明所提供业绩对应的机组 容量。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 证明或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或发票二选一即可。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2 月02 日至2025 年12 月16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