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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钻探固井公司2026年度固井用降失水剂固体GWF-200S合作加工服务
项目编号:ZCZT2609-FW015-CZGS244-B110397T1220676-123
ZY26-CZ17-FW29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城钻探固井公司2026年度固井用降失水剂固体GWF-200S合作加工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对固井用外加剂现场施工使用数据收集整理和市场调研情况,本招标项目拟公开招标可提供化学原材料制剂相关服务的服务商为固井用降失水剂(固体)GWF-200S提供加工服务。招标人负责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控制、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组织符合配方要求的原材料、按生产工艺进行产品生产、包装和运输。
2.2 招标范围:长城钻探固井公司2026年度固井用降失水剂(固体)GWF-200S加工服务,共计200吨。中标人负责组织符合配方要求的原材料、按生产工艺进行产品生产、包装和运输至指定地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四川省内江市、陕西省榆林市、山西省临汾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5 服务期限: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还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资质要求:1.需提供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可以证明投标人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合格的相关文件或证书。(提供有效的文件扫描件或证书扫描件。)
2.参与投标的服务商须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中的一项: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人员要求:1.关键生产技术人员1名,具有有效的生产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近半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人为之缴纳的社保证明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证明;
2.检验及检测岗位人员2名,具有有效的油井水泥及油田化学剂技术证书或承诺开展服务前取得此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开展服务前取得此证的承诺书、近半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社保证明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证明。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油田助剂合作加工服务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关键页,合同应清晰体现服务内容、金额、时间等信息;
(2)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可查询验真。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且无法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如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供以下①或②任一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①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上一年度(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②本单位出具的近一年财务状况说明(格式自拟)以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收入支出表等。
设备要求:1.生产设备要求:具备聚合反应釜、均化罐或同类功能设备、液体干燥设备(刮板干燥机或微波干燥机或同类设备)、粉碎机、干混设备、生产计重设备各一套,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设备照片、铭牌照片,发票需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少一周前;若购置的设备为二手设备,还需提供上家与设备生产厂家的购置发票。若设备购买年限为五年内,则需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首日。
2.检验设备要求:具备实验室,且具备电子天平、常压稠化仪、高温高压失水仪、高温高压动态翻转失水仪、抗压强度试验机、增压稠化仪各一台,提供检验设备购置发票、设备照片、铭牌照片及有效期范围内的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购置发票需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少一周前。若设备购买年限为五年内,则需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首日。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此项)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应承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
(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
(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
(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
7.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问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配方中的要求组织原材料,质量方面符合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承诺及双方相关约定。招标人对原材料进行抽检,若检验通过则进行下一步,检验不合格需中标人更换原材料;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生产工艺进行产品生产,招标人指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生产和过程检验,若检验通过则进行下一步,检验不合格需中标人重新生产或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固井用降失水剂(固体)GWF-200S室内小样(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品出厂检验技术要求:①加有降失水剂的基准水泥浆配方密度为1.90±0.01g/cm3,水泥浆配方由招标人出具;②试验时应依据SY/T5504.2-2013《油井水泥外加剂评价方法第2部分:降失水剂》进行物理性能和水泥浆性能检测,检测项目及结果符合SY/T5504.2-2013《油井水泥外加剂评价方法第2部分:降失水剂》要求,水泥浆性能检测选取代表性温度点做全部检测项目,失水量需满足以下要求;③适用温度范围:60-220℃,该温度为井底循环温度;加量范围:液体产品≤5%(BWOC)、粉体产品≤3%(BWOC);④失水量≤50mL;⑤循环温度>88℃时使用高温高压动态翻转失水仪测试,测试程序符合API10B-2RP。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承诺满足全部技术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企业公章。
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3.投标人需承诺生产地址为化工园区内。(提供承诺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00 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online.bjca.org.cn/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投标保证金
5.3.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35000.00元。
5.3.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保险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电汇形式的,须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或基本账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采用电汇或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递交投标保证金。(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平台的操作问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采用保函形式的:
如为电开保函,须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如为信开保函,若投标人开具的信开保函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其他公开方式查询,可将银行保函的电子版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开具的信开保函不支持二维码或无法公开查询,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信开保函原件现场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中心3号楼26层。收件人:王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保函和保险有效期须涵盖投标有效期。
5.3.3 投标保证金按标包收取(若同时投标多个标包,须按要求足额缴纳对应各标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3.4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平台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956100转6,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真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联系人:王先生、田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czwdp@cnpc.com.cn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先生、田女士
异议受理邮箱:czwdp@cnpc.com.cn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或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官网查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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