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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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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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需求

环卫机械 洒水车

包月

1台 |

4.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国五及以上

洒水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容积方量:不限

带雾炮:不限

带高压枪: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50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住宿费

驾驶员要求:

1.持证上岗,听从现场指挥及安排,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其他要求:

本次租赁需求设备为15立方带雾炮洒水车,需带自吸泵,带电子水炮。租赁时间为4个月,进出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需满油进场。 1、设备使用情况良好,具有国五以上排放标准。有相关有效证件。 2、每月有效工作时间(小时表)低于300小时的,若因施工需要驾驶员应正常上班,不计算加班,每天工作时间为7.30-18.30(中午无休息),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不得低于10小时。 3、驾驶员需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听从现场安排,服从项目管理制度,证件齐全。如因驾驶员不服从管理或驾驶技术不熟练耽误现场工作,甲方随时要求更换驾驶员。 4、付款方式:甲方采用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单价已包含承兑贴息费用,甲方均不再额外支付贴息费用)等方式进行支付,当甲方选择流贷、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时,则可以由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代甲方付款至乙方。 5.乙方银行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电子银行承兑收付功能。每月对账结算,当月结算款在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不超过结算金额的60%,通车后付尾款的75%,剩余尾款在审计完一年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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