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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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5〕150号)要求,为强化公益性服务,打造人员稳定、素质优良的农技推广队伍,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模式,推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支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服务粮食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农业防灾减灾、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成效。本年度项目总体目标:

(一)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组织全县不少于53名(含)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培育8名左右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二)遴选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结合县域产业发展需求和农业生产实际,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和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

(三)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结合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建设≥2个(含)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等多功能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不少于3场次(含)的技术培训或示范展示活动。

(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招募2名(含)以上的特聘农技员,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对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服务,发挥科技帮扶作用,服务县域农业产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科技支撑粮食作物单产提升

聚焦我县水稻单产提升工作,可统筹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校(所)、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一所对一县、科技特派团(员)、科技小院等其中一个或多个服务产业发展的科技力量,强化技术支撑与指导,加强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应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促进稳产增收。

(二)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

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院校(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涉农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发挥联合协同推广作用,构建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模式。

(三)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

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以及地方优势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经营者技术需求,遴选推介适合保亭的地方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发布的品种、技术,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校(所)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

(四)强化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

围绕我县主导产业、优势农产品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需求,支持建设≥2个(含)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基地要遴选有一定生产规模,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培训、展示的基础条件,对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有较强的接受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农业推广部门技术合作的基地主体,示范基地要结合农时农节面向农技人员、示范主体、农民、种植户等开展3次(含)以上的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等活动,每个基地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发挥示范基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示范引导作用。规范示范基地管理,统一树立标识牌,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基地工作档案,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品种展示或技术示范协议。围绕农业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结合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服务指导、技术观摩或技能培训等活动。

(五)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夯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基层农技员定向包联,包村基层农技员对接科技示范户、种植户或农民技术骨干等开展技术指导,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或明白纸等资料。鼓励农技人员联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研院校(所)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乡土专家等其中一个或多个科技力量,联合协同开展农技服务。鼓励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或直播平台或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六)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优化完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吸纳高素质农业人才壮大农技推广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植能手、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等科技人群中,招募2名(含)以上特聘农技员(含沼气工等),重点开展技术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进一步强化人员管理,完善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招募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员,将对接一线作用落到实处。

(七)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

继续实行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提升我县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素质能力,鼓励创新探索分区交流、联合培训、异地研修等培训组织方式,持续优化培训课程体系,做好培训效果跟踪评价,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推荐8名左右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连续不少于5天的省级骨干培训,重点提升重大技术应用能力。根据我县实际,组织全县不少于53名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含)的县级知识更新脱产业务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形式充实知识更新培训内容,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重点提升实操能力,可采取多地联合培训等方式,促进学习与交流,提升培训质量。

(八)加快信息化手段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应用

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鼓励引导农技人员线上开展业务培训、农技问答、咨询指导等服务,做好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上补助项目数据、材料的填报和工作进度更新,发挥信息平台在项目管理、监测评价与指导方面的作用。鼓励应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加强在线技术推广服务,通过数字化手段扩大农技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效能。

三、资金使用安排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4〕1310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25〕331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5〕150号)要求,安排保亭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6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补助、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补助、信息化服务建设补助以及其他费用补助,具体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一)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补助

计划经费24.3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各级农技人员培训费用支出,包括教师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交通费(含租车费)等相关费用。省级骨干班培训费标准为550元/人/天,市县级培训费用标准为450元/人/天,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培训现场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另外,参加培训往返交通费不含在培训费标准内,此项费用可凭票据等从项目支出。

(二)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

计划经费2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资金补助,补助范围包括:基地开展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所需的物资投入,如:农药、化肥、种子种苗等,以及开展观摩、培训、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活动的相关费用。

(三)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

计划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或沼气安全使用等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补助。

(四)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

计划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按服务次数计算)所产生的劳务费、交通费等。

(五)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补助

计划经费13.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交流观摩、教育培训等补助及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购买标准农膜、种子、农药、肥料等物化补助。

(六)信息化服务建设补助

计划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科研教学人员、农技人员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情信息咨询、技术科普、培训视频制作等信息化农技推广服务活动所需的相关费用。

(七)其他费用补助

计划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开展推广服务、资料印刷、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考评、资金审计、项目验收、工作宣传、标识牌制作等费用。

项目资金原则上在上述补助内容范围内支出使用,可根据项目工作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合理统筹调配,各项补助资金的支出标准均参照省级方案执行。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5年6~7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前期准备阶段。根据省级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需求,遴选推介发布保亭县年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二)2025年8~12月,项目实施阶段。全面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依托示范基地开展主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应用及观摩培训;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特聘农技员,充实农技推广队伍,为县域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服务;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示范主体培育,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根据省级培训工作安排和技术推广需要,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开展骨干人才、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等培训,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能力。

(三)*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总结验收。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整理汇编项目档案材料,开展项目验收审计。

本项目实施工作原则上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完成,因农业生产农时限制或项目工作需要,实施时间可适当延展,直至各项任务全部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由保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指导工作,保亭县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日常工作,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农技推广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本项目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保障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

(二)加强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海南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质效。项目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时将项目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上更新,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三)加强绩效管理

围绕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项目任务指标,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明确一名信息员,每月按要求报送项目调度表(详见附件)。加大信息化绩效管理力度,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平台上传工作动态、文件材料、项目资料等信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四)加强总结宣传

要充分挖掘项目实施中的创新性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或运用新闻报道、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手段进行宣传,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工作,并按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附件

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调度表(___月)

项目承担单位

是否印发实施方案

技术推广服务次数

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情况

自主培训农技人员数(人)

培育示范主体数(人)

遴选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数(个)

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示范展示活动(技术培训、人员实训、现场观摩等)(场、次)

发布农业主推技术项数(项)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招募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沼气工)数(人)

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资金支出比例(%)

计划

已完成

计划

已完成

计划

已完成

计划

已完成

目标

任务

已完成

计划

已完成

项目

资金

已支出

备注:表中相关数据均为年度累计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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