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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通知》(鲁农函字〔2025〕169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遴选实施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内容
(一)种苗繁育中心建设。支持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改善,建设蔬菜、食用菌和茶苗繁育中心。重点支持新建或原址更新重建新型高效育苗设施,配套自动化育苗装备,实施智能化调控措施。其中,蔬菜繁育中心原则上应达到年繁育商品苗能力3000万株以上,食用菌菌种(菌包)繁育中心原则上应达到菌包年生产能力600万袋以上,茶苗繁育中心原则上应达到年繁育无性系茶苗600万株以上。可以适当对原址更新改造类项目进行支持。
(二)生产基地建设。支持规模化生产基地设施设备改善,建设蔬菜、食用菌、水果(苹果、梨、桃、大樱桃、冬枣、葡萄)和茶叶生产基地。重点支持新建或原址更新重建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和现代果园栽培设施,优化棚型结构,配套自动化装备,应用生产新技术,推广新型复合材料。其中,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设施内面积1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50亩以上),设施食用菌生产基地设施内面积5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25亩以上),设施水果生产基地露天栽培面积6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300亩以上)、大棚设施内2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100亩以上),设施茶叶生产基地设施内面积3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100亩以上)。可以适当对原址更新改造类项目进行支持。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其中,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需符合财政资金“绿色门槛”相关要求。种苗繁育中心原则上由1家实施主体承担,生产基地原则上由1家或者2家实施主体承担。
项目建设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实施区域需相对集中、布局合理,达到任务规模要求,用地合规、手续完备。支持整体性提升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
三、申报程序
1、由计划承担该项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交申请报告。
2、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核实。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9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菏泽市定陶区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