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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酒店燃气维保、检测及维修项目(重新采购)询比采购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珠海酒店燃气维保、检测及维修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 项目名称:珠海酒店燃气维保、检测及维修项目(重新采购)。
1.2 项目编号:CZ202401107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通过询比的采购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燃气系统的维保、检测及维修服务。合同总上限金额为12万元(含税),合同期2年。本项目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燃气系统月度维保,不含税总限价60000元;第二部分为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检测(数量8个,每年检定一次),不含税总限价8543.68元;第三部分为燃气系统维修,预算为本项目含税总预算扣减前两部分的实际成交费用后的剩余费用。
1.5.1 项目需求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价限价(不含税,单位:元/次) |
总价限价(不含税,单位:元) |
备注 |
第一部分 |
燃气系统月度维保 |
24 |
2500 |
60000 |
提供例行检修、每月及每半年(免费)的燃气设备检查及维护保养,每月1次,合同期内共24次。 |
第二部分 |
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检测 |
2 |
4271.84 |
8543.68 |
为采购人提供8个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的代送检服务,每年检定一次,合同期内共2次。 |
第三部分:燃气系统维修 |
|||||
序号 |
配件名称 |
单位 |
现有设备规格型号 |
单价限价(不含税:元) |
备注 |
1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
台 |
CA-2100D |
1500 |
所供配件应与原部件(品牌:创安)相适配 |
2 |
报警器显示屏及电池 |
项 |
CA-2100D |
600 |
|
3 |
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
个 |
CA-2100D |
750 |
|
4 |
螺纹球阀 |
个 |
DN20 |
118 |
/ |
5 |
燃气专用波纹管 |
条 |
DN20\800mm |
160 |
|
6 |
涂覆无缝钢管 |
米 |
DN80 |
180 |
|
1.5.2 酒店现有燃气系统清单如下: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不锈钢阀箱 |
2 |
个 |
低压管段 |
96.1 |
米 |
中压明装管段 |
4 |
米 |
法兰球阀 |
3 |
个 |
过滤器 |
2 |
个 |
紧急切断装置(阀门、机械手、控制器、信号线、线管) |
2 |
项 |
可燃气体报警检测器及信号线、线管 |
8 |
项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
2 |
个 |
流量智能控制器 |
2 |
个 |
罗茨流量计 |
2 |
个 |
丝扣球阀 |
35 |
个 |
无线远传器 |
2 |
个 |
压力表 |
3 |
个 |
中低压调压器 |
2 |
个 |
注:1、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第一至二部分“燃气系统月度维保、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检测”采用总价报价,按合同期内总采购数量进行报价。
4、第三部分“燃气系统维修”采用统一折扣率报价,供应商根据明细清单内容列出的“不含税单价限价”报统一折扣率(即:询比折扣率);询比人只能报唯一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折扣率报价;询比折扣率的有效范围:0%≤询比折扣率≤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询比折扣率97.5%,最终不含税结算单价金额=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97.5%。不按上述要求报价,询比无效。
5、本项目应报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维保、检测/送检、维修、配件、包装、搬运、安装调试、保险、人工、知识产权、授权人工、交通、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服务、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详见本章1.5条 |
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A1栋 |
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改、改造GB1级、GB2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A1栋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A1栋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综合管理部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A1栋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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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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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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