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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南航品牌推广视频业务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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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6年度南航品牌推广视频业务服务公司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1.1 项目名称:2026年度南航品牌推广视频业务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50121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采购项目拟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品牌推广视频业务服务,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项目预算为预估金额,仅供参考,实际采购量及结算金额以订单为准。若实际采购金额与项目预算不符,或如因需求调整导致内容更改,而无法继续执行该项目,均不视为未履行采购结果。
序号 |
采购内容 |
内容描述 |
单位 |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一、拍摄制作类 |
|||||
1 |
活动/会议记录 |
摄影师 |
场/人/4-6小时 |
2200 |
含拍摄设备,活动照片拍摄,活动结束后网盘传输照片交付 |
摄像师 |
场/人/4-6小时 |
2200 |
含拍摄设备、活动视频拍摄,活动结束后网盘传输视频原始素材 |
||
云相册拍摄 |
场/人/4-6小时 |
3000 |
照片直播,含摄影师+后台修图,云相册链接 |
||
花絮快剪 |
条 |
2000 |
朋友圈1分钟内素材快剪,用于朋友圈发布,含简单转场动画,不含音乐、视频素材版权 |
||
导播台+监视器 |
套 |
1600 |
4K8路,含线材 |
||
2 |
宣传片/广告片 |
拍摄+剪辑 |
条 |
40000 |
5分钟以内,含文案、创意脚本、拍摄人员+设备、素材剪辑、后期剪辑制作、音效、特效包装 |
纯剪辑 |
条 |
30000 |
5分钟以内,含文案、创意脚本、素材剪辑、后期剪辑制作、字幕、特效包装 |
||
3 |
新媒体短视频 |
快剪 |
条 |
3000 |
30秒以内 ,含脚本、拍摄+拍摄设备、后期剪辑+特效包装 |
条 |
5000 |
1分钟以内,含脚本、拍摄+拍摄设备、后期剪辑+特效包装 |
|||
二、影视制作类 |
|||||
1 |
制作 |
2D动画 |
秒 |
600 |
|
2 |
3D动画 |
秒 |
1100 |
||
3 |
配音 |
配音(中文) |
分钟 |
250 |
配音 |
4 |
配音 (英语) |
分钟 |
450 |
||
5 |
包装 |
3D特效 |
秒 |
6000 |
|
6 |
特效包装 |
条 |
3750 |
含10个及以内特效包装 |
|
7 |
剪辑 |
素材剪辑 |
条 |
10000 |
3分钟以内 |
三、创意策划类 |
|||||
1 |
宣传片、广告创意方案 |
项 |
10000 |
3分钟以内,含文案+基础分镜头脚本 |
|
2 |
文案撰写 |
项 |
3000 |
3分钟以内 |
|
3 |
分镜头撰写 |
项 |
3000 |
3分钟以内 |
|
四、直播制作人员 |
|||||
1 |
技术人员 |
导播 |
人/天 |
4500 |
操控、切换镜头,添加直播画面文字、贴片、二维码等 |
2 |
直播推流 |
人/天 |
1800 |
操控直播推流机器、进行画面及音效的输入输出 |
|
3 |
设备管理 |
人/天 |
1200 |
包括但不限于对直播设备、线路、灯光、桌椅等设备的搬运设置安装等 |
|
4 |
设备 |
导播台 |
台/天 |
2000 |
SONY MCX-500 |
5 |
台/天 |
2400 |
BMD ATEM Television Studio Pro |
||
6 |
台/天 |
2400 |
BMD ATEM MINI PRO |
||
7 |
监视器 |
台/天 |
420 |
RUIGE AT-2200HD |
|
8 |
麦克 |
个/天 |
320 |
DJI MIC2/ MIC3 |
|
9 |
灯光 |
盏/天 |
400 |
200W/300W/500W,含灯架和灯罩 |
|
10 |
图传 大功率图传 |
台/天 |
800 |
保证画面无线传输 |
|
11 |
通话系统 一拖四 |
套/天 |
1200 |
导播调度摄影师之间通讯设备 |
|
12 |
直播推流设备 |
台/天 |
2000 |
直播用的一个设备,把视频信号推送到观看平台 |
|
13 |
网络聚合设备 |
台/天 |
1200 |
直播用的网络设备,把多张SIM卡网络信号聚合成一路信号 |
|
14 |
手机/电脑 |
台/天 |
200 |
||
15 |
相机/镜头 |
台/天 |
800 |
SONY A7M4/ A7M5,含脚架和快装板 |
|
个/天 |
800 |
SONY 1635GM2/ 2470GM2/ 70200GM2 |
|||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脚本、创意、音效、视频制作、拍摄制作业务等服务 |
线上、线下 |
按采购人下单分批交付。专人客服对接,紧急项目需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落实完成。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含增值税专票)。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1】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本项目需现场讲解方案及谈判,供应商应于【2026】年【1】月【12】日【09】时【30】分前抵达参与现场讲解及谈判(现场方案讲解时间为30分钟以内),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采购交易中心。项目方案应以电子版方式单独提交。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两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谈判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1 采购人: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0号南航文化传媒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EMAIL:gaonan_a@csair.com
6.2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0号
采购人: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天合传媒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0号
联 系 人: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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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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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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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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