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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酒店副食品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酒店副食品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询比公告
上海南航明珠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 项目名称:上海酒店副食品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11829。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信息 |
单位 |
含税采购限价(单位:元) |
参考品牌 |
1 |
矿泉水 |
550ml*24瓶/箱 |
箱 |
19.96 |
娃哈哈、怡宝、百岁山 |
2 |
苹果(精品) |
完好无损 85# |
斤 |
5.43 |
|
3 |
红富士苹果 |
60# |
斤 |
6.30 |
|
4 |
猕猴桃(精品) |
表皮无破损新鲜 |
个 |
4.33 |
|
5 |
可乐(罐装) |
330ml*24罐/箱 |
箱 |
44.17 |
|
6 |
汽水330ml |
330ml/瓶 24瓶/箱 |
箱 |
44.00 |
|
7 |
清爽柠檬味汽水 |
300ml/瓶 24瓶/件 |
箱 |
39.83 |
|
8 |
麒麟西瓜 |
新鲜 8-10斤左右/个 |
斤 |
4.33 |
|
9 |
维生素功能饮料 |
250ml*24/箱 |
箱 |
120.50 |
|
10 |
凉茶饮料(罐装) |
310ml*24/箱 |
箱 |
57.50 |
|
11 |
红茶饮料 |
250ml*24盒/箱 |
箱 |
23.00 |
|
12 |
盐汽水 |
500ml /20瓶/箱 |
箱 |
35.67 |
|
13 |
咖啡豆 |
500g/包 |
包 |
57.83 |
|
14 |
普通茶叶 |
铁观音/普洱 |
斤 |
315.00 |
|
15 |
酸奶 |
200ML*10盒/箱 |
箱 |
52.50 |
|
16 |
纯牛奶 |
250ml*12盒/箱 |
箱 |
47.33 |
|
17 |
袋泡红茶 |
160g/包*100包独立小包装 |
包 |
29.40 |
|
18 |
袋泡绿茶 |
160g/包*100包独立小包装 |
包 |
29.40 |
|
19 |
辣椒酱 |
280g/罐 |
罐 |
4.73 |
|
20 |
榨菜 |
70g*100包/箱 |
箱 |
183.00 |
|
21 |
桂圆莲子八宝粥 |
360g*12瓶/箱 |
箱 |
42.00 |
|
22 |
纯牛奶无菌砖250ml*24 |
250ml/盒 24盒/箱 |
箱 |
58.00 |
|
23 |
方便面小杯泡面随心杯 |
61g-71g*12杯/箱 |
箱 |
41.00 |
|
24 |
水果拼盘 |
不低于3种应季水果(中端) |
份 |
16.93 |
|
25 |
VIP水果拼盘 |
不低于4种应季水果+酸奶/份(中高端) |
份 |
18.90 |
|
26 |
VIP水果拼盘 |
不低于4种应季水果+酸奶/份+混合坚果/1包(高端) |
份 |
21.00 |
|
27 |
紫衣原味腰果 |
750g/30包/盒 |
盒 |
73.50 |
|
28 |
榛子 |
原味500g |
斤 |
52.50 |
|
29 |
松子 |
原味500g |
斤 |
82.97 |
|
30 |
核桃 |
原味、五香口味;500g |
斤 |
63.00 |
|
31 |
坚果小包装混合装零食 |
规格:净含量不低于750g/盒(30条*30包) |
盒 |
52.50 |
|
32 |
冷鲜鲜榨100%果汁 |
口味:橙汁、苹果汁、石榴汁、混合果蔬汁 规格:300ML/瓶 |
瓶 |
21.00 |
|
33 |
红茶 |
口味:正山小种、金骏眉、祁门红茶、滇红 规格:110g*100包/盒 |
盒 |
157.50 |
|
34 |
绿茶 |
口味:龙井、碧螺春、信阳毛尖、安吉白茶 规格:50g*25包/盒 |
盒 |
89.17 |
|
35 |
乌龙茶 |
口味:广东乌龙、武夷岩茶、铁观音 规格:250g*32包/盒 |
盒 |
15.77 |
|
36 |
黑茶 |
口味:生、熟普洱茶、安化黑茶; 规格:500g/包 |
包 |
407.43 |
|
37 |
花茶 |
口味:茉莉花、桂花、玫瑰花、菊花 规格:60g/瓶 |
瓶 |
78.67 |
|
38 |
陈皮 |
10年及以上,250g/包 |
包 |
609.00 |
仟福泰、白云山、新宝堂、胡庆余堂、雷允上、新会陈香记、南京同仁堂、国药药材 |
39 |
苏打水 |
330ml*24瓶/听/箱 |
箱 |
84.33 |
|
40 |
苏打饼干 |
规格:净含量不低于400克/袋(12包独立小包装) |
袋 |
163.70 |
|
41 |
块状巧克力 |
规格:净含量不低于252克/盒(18片独立小包装) |
盒 |
33.50 |
|
42 |
巧克力脆香米 |
每箱4盒,每盒48g(内有独立小包装) |
箱 |
120.83 |
|
43 |
花生夹心口味巧克力 |
每箱8盒,每盒35g(内有独立小包装) |
箱 |
73.50 |
|
44 |
巧克力威化饼干 |
每箱24盒,每盒640g(内有独立小包装) |
箱 |
756.00 |
|
45 |
润喉糖 |
182g/包*12盒/箱 |
箱 |
94.50 |
|
46 |
坚果零食 |
720g/包*6盒/箱 |
箱 |
86.07 |
|
47 |
正山小种 |
5g/包 |
包 |
1.02 |
|
48 |
高山绿茶 |
5g/包 |
包 |
1.25 |
|
49 |
薄荷糖 |
2.5kg/包 |
包 |
105.00 |
|
50 |
水果礼盒 |
水果随机 |
箱 |
78.67 |
|
51 |
混合果仁零食 |
750g/包 |
包 |
57.67 |
|
52 |
坚果活力款零食 |
750g/包 |
包 |
86.07 |
|
53 |
坚果混合款零食 |
750g/包 |
包 |
136.50 |
|
54 |
去核红枣零食 |
520g/包 |
包 |
15.77 |
|
55 |
球状榛子巧克力 |
30粒/盒 |
盒 |
18.90 |
|
56 |
菜园小饼零食 |
50克/袋 |
袋 |
2.97 |
|
57 |
粉条 |
10斤/包 |
包 |
5.33 |
|
58 |
砂糖橘 |
约10个/斤 |
斤 |
4.77 |
|
59 |
奶油瓜子 |
500g/包 |
斤 |
12.70 |
|
60 |
核桃花生 |
500g/包 |
斤 |
12.70 |
|
61 |
椒盐核桃 |
散装 |
斤 |
47.33 |
|
62 |
福鼎白茶 |
500克/包 |
包 |
294.00 |
|
63 |
新会陈皮 |
250克/瓶、5年及以上 |
瓶 |
509.67 |
泓达堂、胡庆余堂、山川树、同仁堂、岭南陈韵堂、东甲、山川树、侨宝、贡苑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100%,要求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2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上海酒店副食品采购项目 |
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 |
货物交货时限为收到订单后2个自然日内完成配送。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
2.9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注意: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1 采购人:上海南航明珠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鑫新,*开通会员可解锁*
6.2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
采购人:上海南航明珠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上海南航明珠大酒店 财务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
联 系 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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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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