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监理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03
发布于
四川广元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50:00 来源: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发【2025】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5】9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镇、汉阳镇、普安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步游道(森林步道)21公里,生态停车场4500平方米;改建通景路9.75公里,游客服务点1366平方米;建设生态厕所600平方米;配套风雨亭10个、生态桌凳 30套、导视系统1套、数字化宣教系统1套、充电桩 45套;整治沿线周边环境20300平方米

2.3服务期限: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6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6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解决。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 04 00 00 分至 2025 12 24 09 30 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12 24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185号

邮 编:628300

联 系 人:曹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1栋2单元10层1004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李奎

电 话:028-86277690

传 真:028-86277690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12 0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