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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7:51 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业合同条款-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调整为: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4〕15号执行 。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按投标报价10%作为预付款(扣除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价及暂列金)。
调整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 按投标报价10%作为预付款(扣除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价及暂列金)(2)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60%。
三、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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